“孩子很小的時候,我們沒錢。
我們工作累得吐了血,我和我愛人都使盡了全力,但生活也沒有任何進展。
那時,我一直幹着一個接一個的狗屁工作。
我愛人也一樣。
她當招待員或是挨家挨戶地推銷東西。
很多年以後,她終于在高中裡教書了,但那是很多年以後。
我則在鋸木廠,加油站,倉庫裡幹過,也當過看門人,送貨員——你随便說吧,我什麼都幹過。
有一年夏天,在加州,我為了養家,白天給人家采郁金香,晚上飯店打烊之後,我給一家‘免下車餐廳’做清潔,還要清掃停車場。
有比寫小說和寫詩更重要的事情,明白這一點對我來說是很痛苦的,但我隻能接受。
要把牛奶和食物放在餐桌上,要交房租,要是非得做出選擇的話,我隻能選擇放棄寫作。
”
“我得說,對我生活和寫作最大的一個影響,既包括直接的,也包括間接的,是我的兩個孩子。
他們出生的時候,我還不到二十歲。
我們在同一個房檐下面的生活裡,從開始到結束差不多總共十九年,在那些年裡,我的生活中沒有任何一個角落沒有受到他們繁重而有害的負面影響。
他們的存在讓我明白,如果我想寫東西,寫任何東西,能夠真的寫完任何東西,并想得到那種完成作品後才有的享受的話,我隻能寫短篇小說和詩歌,寫那些我能一坐下來就寫,快速地寫,并能寫完的短東西。
對于我那些所謂的文學嘗試,我需要看到觸手可及的成果。
所以我有意識地,當然也是不得不,把自己局限于寫那些我知道我能夠坐下來一次寫完的東西,最多兩次。
”
“對于我寫的那些人物和那些境遇來說,優雅地解決困難不僅不合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可能的。
我承認我非常羨慕那些以經典模式展開的小說,有沖突,有解決,有高潮。
但即使我很尊敬那些小說,有時甚至有點兒嫉妒,我還是寫不出來。
作家的職責,如果作家有職責的話,不是提供結論或是答案。
如果一個小說能夠回答它自己,它的問題和矛盾能滿足小說自己的要求,那就夠了。
而另一方面,我隻希望能保證,讀者讀完我的小說後,不會有受到欺騙的感覺。
”
“工人階級,或說是中低下産階級。
後來變成已經不再是‘中低下’級,而成了美國生活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