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褲子,而且根據現在所看到的,椅子上也沒有血迹,但卻濺在吸墨紙上頭。
現在,拿起便簽之後,我發現下頭有一攤血滲透了綠色吸墨紙。
不過留下的血迹卻出現了矛盾的地方,在那疊便簽下方一角沾了一片血迹。
也就是說,從吸墨紙上拿起那疊便簽,我看見全新的綠色吸墨紙上有一塊不規則圓形的深色血漬,可是原先放在上頭的那疊便簽,隻在方形角落的側邊位置留有血迹,其他部分卻是幹淨的。
大明顯了!我望着四周,父親和休谟仍然壓低聲音在交談,凱尼恩也還是機械式地踱着步子,不過傑裡米和幾個穿制服的男子卻嚴厲地瞪着我。
我猶豫了起來,或許這麼做不太聰明……可是我實在忍不住想驗證一個理論。
我下定決心,彎身在書桌前開始數起那疊便簽。
那是全新的嗎?
看來似乎如此,可是……總共有九十八張,而如果我沒猜錯,上頭的封皮應該會标明裝訂的張數……
果然!我是對的,封皮上的數字告訴我,一疊完整沒用過的便簽,應該是恰好一百張。
我把便簽放回原先吸墨紙上頭的位置,胸口像是小狗尾巴敲着地闆似地怦怦直跳。
我思索着,在驗證理論的過程中,我應該沒有漏失什麼重要的事情。
眼前的事實似乎理不出頭緒,但這個線索在我心中卻牽引出一個必然的可能性……
我感覺到父親的手放在我肩上,“又在亂翻了,佩蒂?”
他粗聲問,眼睛卻若有所思地亮起來,望向我剛剛放回去的那疊便簽。
休谟不感興趣地看了我一眼曬笑着轉身。
我心想:“那副态度,休谟先生!真是多謝施恩哦!”刹那間,我打消了挫挫他銳氣的念頭。
“現在,讓大家看看那個鬼東西,凱尼恩,”他輕快地說,“我想請教一下薩姆巡官有什麼意見。
”
凱尼恩悶哼一聲,手伸進口袋裡,掏出一件非常奇怪的東西。
那看起來像是玩具盒子的一部分。
大概是用松木之類的廉價軟質木材制成,外觀舊舊髒髒的,似乎是玩具行李箱,邊緣裝飾着粗劣的金屬釘子,像行李箱四角包着的黃銅皮。
可是我不覺得那是行李箱,倒是更像個袖珍盒子或櫃子,高度不超過三英寸。
然而重要的是。
這個玩意兒隻是袖珍箱子的“一部分”,因為右緣是一道整齊鋸開的痕迹,凱尼恩污黑指甲的髒指頭裡,握着的盒子隻有兩英寸寬。
如果按照盒子高度的比例,大略估計的話,原來的盒子應該是六英寸寬,而眼前的這部分隻有兩英寸寬,因此,這一截隻有原來的三分之一。
“把它放進煙鬥裡抽吧,”凱尼恩朝着父親譏諷道,“大城市來的警官對此有何高見呢?”
“你在哪裡發現這玩意兒的?”
“就在桌子上,很顯然,我們趕到這兒的時候,它就擱在便簽後頭,正對着屍體。
”
“那就怪了。
好吧。
”父親叽咕着,從凱尼恩手上接過那玩意兒,仔細地審視。
小方盒的蓋子——應該說是已經被鋸掉一大截的蓋子——隻用一個小鉸鍊拴在盒子上,裡面空無一物。
盒子的内部沒有上漆,然而木頭表面一點污垢也沒有。
盒子的正面,有兩個污痕斑駁的燙金字母:HE。
“見鬼,這會是什麼意思?”父親茫然地看着我,“誰是‘他’?”
“好神秘,是吧?”休谟微笑着,好像他剛提出了一個小小的難題。
“當然,”我認真推敲着,“這兩個字母或許根本與‘他’無關。
”
“薩姆小姐,你憑什麼這麼說?”
“我是覺得,休谟先生,”我努力擠出最甜的聲音,“像你這麼深具洞察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