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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羊皮大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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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性的第二個特征,它主宰着整個悲劇。

     為什麼要搬動那塊巨石?其實隻要用一塊小石子就可以結果受害者的性命。

    另外,在汽車可怕地翻轉中,那兇手怎麼沒有死,或者暫時地不能動彈呢?他是怎樣消失的呢?既然他已經消失,他為什麼又回到車禍現場呢?他扔掉羊皮大衣以後,他為什麼在另一天扔掉鴨舌帽,又在另一天扔掉眼鏡呢? 反常的舉動,無用而又愚蠢的行為。

     此外,他為什麼把受傷垂死的女人放在汽車的前面座位上,在衆人都能看見的地方,載着她飛馳?為什麼不把她關在車内,或者把她當作死人抛棄在某個角落,就像把那男人抛棄在小溪的荊棘下面呢? 反常的現象,愚蠢的作法。

     案件中,一切都是荒謬的。

    一切都表明那是一個兒童,或者更确切地說,一個愚蠢瘋狂的野蠻人,一個野獸的所為:初步探索,很不一緻,笨拙與荒唐行為。

     請看一看白蘭地酒瓶吧。

    有一個開瓶塞鑽(在羊皮大衣的口袋裡找到的),兇手是否使用過它呢?用過。

    開瓶塞鑽在封口的金屬皮上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見。

    但是,其餘的事對于他來說實在太複雜了,他用一塊石子砸斷瓶頸。

     總是遇到石頭,請注意這個細節。

    這是這個人所使用的唯一武器與唯一工具。

    這是他習慣用的武器,也是他熟悉的工具。

    他用石頭殺死男人,用石頭殺死女人,還用石頭來打開酒瓶! 一個野獸,我重複一遍,一個發狂的野蠻人,神經錯亂,突然變瘋了。

    它被什麼弄得發瘋呢?唉!見鬼,它正是被這白蘭地酒弄得發瘋,當開汽車的人和他的女伴在草地上吃午飯的時候,那野獸就一下子把酒喝光了。

    它走出汽車。

    它曾坐在汽車内,穿着一件羊皮大衣,戴一頂毛皮鴨舌帽,跟随主人旅行。

    它拿起酒瓶,砸開酒瓶就喝酒。

    這就是整個事情的經過。

    它喝了酒,變得狂躁瘋癫,毫無理由地随便亂砸一氣。

    然後它本能地感到後怕,惟恐受到不可避免的懲罰,于是把男人的屍體隐藏起來,然後它愚蠢地把受傷的女人抱進汽車裡,帶她逃走。

    可是它不會開車,卻一心想逃走。

    汽車對于它來說,就代表得救,意味着不可能被追趕上。

     你會問我:&ldquo但是,錢呢?被盜的皮夾子呢?&rdquo &ldquo唉!誰對你說它正是竊賊呢?誰對你說那不是屍體的氣味吸引過來的某個流浪乞丐,某個農民所為呢?&rdquo 你還會提出異議:&ldquo好吧,好吧,那麼,這個野獸本該被捉住的,既然它躲藏在轉彎處附近,既然它無論如何也要吃東西,要喝水的呀&hellip&hellip&rdquo &ldquo怎麼?&rdquo &ldquo難道你沒猜到嗎?&rdquo &ldquo沒有!&rdquo &ldquo然而,你肯定野獸始終在那裡嗎?&rdquo &ldquo當然肯定,證據就是有個農民看見它的影子。

    &rdquo 我要補充說:&ldquo兩隻狼犬,高大的牧羊犬失蹤了,也是證據。

    它像咬死家中的鬈毛狗一樣,咬死兩隻狼犬,讓它們消失&hellip&hellip&rdquo 笨拙地插在泥土裡的獵槍槍筒,還有那支花,也是證據。

    那不是相當愚蠢嗎?相當荒謬嗎?相當滑稽可笑嗎?啊,您不明白嗎?您沒弄清楚每個細節嗎? 不明白嗎?為了解決您的疑問與答複您的異議,最簡單的辦法,您懂吧,就是直接走向目标。

    解釋得相當多了&hellip&hellip該行動了。

    因此,但願警察局與憲兵隊的先生們親自直接走向那個目标。

    他們要帶槍去,要在森林裡半徑為兩三百米的範圍内搜索,别走得太遠。

    而且,他們不要隻顧低着頭,盯着地面去搜索,而要看着天空,對,看着天空,朝橡樹最高的枝葉之間,朝山毛榉最難以達到的高處瞟望。

    請相信我,他們将會看到它的。

    它在那裡,驚慌失措,怪可憐的,正在尋找被它殺死的男人和女人,它尋找他們,等待他們,不敢離開,也不明白&hellip&hellip 而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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