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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政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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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德秀 某猥以庸虛謬當阃寄,朝夕怵惕,思所以仰答朝廷之恩,俯慰士民之望,惟賴官僚協心同力,庶克有濟,區區辄有所懷,敢以布于左右。

    蓋聞為政之本,風化是先。

    潭之為俗,素以淳古稱,比者經其田裡,見其民樸且願,猶有近古氣象,則知昔人所稱,良不為過。

    今欲因其本俗,迪之于善,已為文谕告。

    俾興孝悌之行,而厚宗族鄰裡之恩。

    不幸有過,許之自新,而毋狃于故習。

    若夫推此意而達之民,則令佐之責也。

    繼今邑民以事至官者,願不憚其煩而諄曉之,感之以至誠,持之以悠久,必有油然而興起者。

    若民間有孝行純至,友愛著聞,與夫葉和親族、濟鄉間為衆所推者,請采訪以實,以上于州,當與優加褒勸。

    至于聽訟之際,尤當以正名分厚風俗為主。

    昔密學陳公襄為仙居宰,教民以父義母慈,兄友弟恭,而人化服焉。

    古今之民,同一天性,豈有可行于昔而不可行于今?惟毋以薄待其民,民亦将不忍以薄自待矣。

    此某之所望于同僚者也。

    然而正己之道未至,愛人之意不孚,則雖有教告而民未必從,故某願與同僚各以四事自勉,而為民去其十害。

    何謂四事?曰: 律己以廉。

    凡名士大夫者,萬分廉潔止是小善一點,貪污便為大惡不廉之吏。

    如蒙不潔,雖有它美,莫能自贖。

    故此以為四事之首。

     撫民以仁。

    為政者當體天地生萬物之心,與父母保赤子之心,有一毫之慘刻,非仁也,有一毫之忿疾,亦非仁也。

     存心以公。

    傳曰公生明,私意一萌則是非易混,欲事之當,理不可得也。

     莅事以勤是也。

    當官者一日不勤,下必有受其弊者。

    古之聖賢猶且日昃不食,坐以待旦,況其餘乎?今之世有勤于吏事者,反以鄙俗目之,而詩酒遊宴,則謂之風流娴雅,此政之所以多疵,民之所以受害也。

    不可不戒。

     何謂十害?曰: 斷獄不公。

    獄者民之大命,豈可少有私曲? 聽訟不審。

    訟有實有虛,聽之不審,則實者反虛,虛者反實矣。

    其可苟哉? 淹延囚系。

    一夫在囚,舉室廢業,囹圄之苦,度日如歲。

    其可淹久乎? 慘酷用刑。

    刑者不獲已而用,人之體膚即己之體膚也,何忍以慘酷加之乎?今為吏者好以喜怒用刑,甚者或以關節用刑,殊不思刑者國之典,所以代天糾罪,豈官吏逞忿行私者乎?不可不戒。

     泛濫追呼。

    一夫被迫,舉室皇擾。

    有持引之需,有出官之費,貧者不免舉債,甚者至于破家。

    其可泛濫乎? 招引告讦。

    告讦乃敗俗亂化之原,有犯者自當痛治,何可勾引?今官司有受人實封狀與出榜召人告首,陰私罪犯,皆系非法,不可為也。

     重疊催稅。

    稅出于田,一歲一收,可使一歲至再稅乎?有稅而不輸,此民戶之罪也;輸已而複責以輸,是誰之罪乎?今之州縣,蓋有已納而鈔不給,或鈔雖給而籍不消,再追至官,呈鈔乃免,不勝其擾矣。

    甚者有鈔不理,必重納而後已。

    破家蕩産,鬻妻賣子,往往由之。

    有人心者,豈忍為此? 科罰取财。

    民間自二稅合輸之外,一毫不當妄取。

    今縣道有科罰之政,與夫非法科斂者,皆民之深害也,不可不革。

     縱吏下鄉。

    鄉村小民,畏吏如虎,縱吏下鄉,猶縱虎出柙也。

    弓手土兵,尤當禁戢,自非捕盜,皆不可差出。

     低價買物是也。

    物同則價同,豈有公私之異?今州縣有所謂市令司者,又有所謂行戶者,每官司敷買,視市直率減十之二三,或不即還,甚至白著,民戶何以堪此? 某之區區,其于四事,敢不加勉?同僚之賢,固有不俟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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