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孝烈方皇後傳

首頁
聖上自己而論,應當附祭于仁宗的廟,固然不用說,但這是他日皇上子孫之事。

    臣等聽說夏人有五廟,商有七廟,周有九廟。

    禮制由道義而起,五可以為七,七可以為九,九之外也可以再加。

    所以臣等請求在太廟及奉先殿各增二室,以附祭孝烈皇後,那麼可以不必享祭于仁宗之廟,孝烈皇後可以盡快正南面之位,陛下也可以不必有預先設立空位的麻煩了。

    ”世宗聽後說道:“身為大臣,覺得該怎麼祧廟怎麼附祭,你們據理請求就可以了。

    如果禮制安排正确,又何必去躲避猶豫這麼去做呢?”于是徐階等再次會同廷臣一起上奏道“:唐、虞、夏有五廟,其祭祀都隻限于四世。

    周朝有九廟,為三昭三穆,但它是兄弟相承,祭祀也不能盡滿六世。

    而今仁宗為皇上五世祖,以聖上自己而論,按照禮制應當祧廟于仁宗,孝烈皇後按禮應當附祭。

    所以臣等請求祧廟于仁宗,附祭孝烈皇後于太廟等九室。

    ”由此呈上祧廟附祭的禮儀條款。

     不久,廷臣請求在忌日祭祀,世宗仍對前議耿耿于懷,所以答複說:“孝烈皇後是後立的皇後,她所侍奉的又是外藩入繼的皇帝,忌日不祭祀也是可以的。

    ”徐階等人更加極力請求,世宗說:“不是天子不議禮節。

    方皇後應當附祭于太廟,排列在朕的廟室之後,禮官對我說今天安排不太合适,這不過是空口說好話以惑衆聽罷了。

    ”因而對嚴嵩等人說道:“禮官聽從我的話,是很勉強的。

    既然他們不忍讓皇後附祭于仁宗廟裡,隻有暫且将皇後的神主安放在其他廟室,将來再由大臣們去商議處理吧。

    皇後的忌日且下令以一杯酒祭奠,也不至于傷了感情。

    ”于是禮臣不再敢言,隻是請求按照皇上的命令行事,世宗這才表示同意。

    兩年之後,楊思忠因上賀表時觸犯忌諱,被處以杖責和削除官籍的懲罰。

    隆慶初年,方皇後與孝潔皇後在同一天被上尊谥号為孝烈端順敏惠恭誠祗天衛聖皇後,方皇後的神主被移至弘孝殿。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