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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伯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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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嗎?近者特旨,雜犯死罪免死充軍,又删定舊律諸則,減宥有差。

    然而沒聽說有戒敕治獄者務從平恕之條,這是法司因循了故例。

    雖聞寬宥之名,未見寬宥之實。

    所謂實者,誠在主上,不在臣下也。

    所以必有罪疑惟輕之意,而後好生之德治于民心,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怎麼明察其所以然呢?古代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

    當今做官的,以默默無聞為福,以犯錯誤沒受追究為幸,以屯田工役為必獲之罪,以鞭笞捶楚為尋常之辱。

    當初,朝廷取天下之士,四外張羅,務求遺漏,有司敦迫他們上道,就像捕捉重囚一般。

    到了京師,又多以貌任官,所學非所用,所用又非所學。

    擔任官職後,一有差錯,雖幸免殺戮,則必然在屯田工役之列。

    習以為常,不少顧惜,這難道是陛下樂意這麼做的嗎?誠然,這樣的做的目的是希望人們懼怕而不敢犯。

    我觀察這幾年以來,誅殺可以說是不少的,而犯者卻接踵而至。

    原因是激勸不明,善惡無區别,議賢議能之法已廢除,人不自勵,而為善者則厭倦了。

    有人如此,廉潔得如夷、齊,智慧又如良、平,很少受到法律追究,皇上能棄短取長使用他嗎?或者是舍其所長、苛求所短而置之于法呢?如果取其長而舍其短,則中庸之材争自奮于廉智。

    倘若苛求其短而棄其長,則為善之人都會說某某如此廉潔,某某有如此高的智慧,以此來得到朝廷的寬恕,我輩又豈有安身之地呢!緻使朝不謀夕,棄其廉恥,用苛捐雜稅剝削人民,以預備屯田工役的資産,大都如此。

    這是非用刑之煩嗎?漢朝曾把大族遷徙至山陵,但沒有聽說把他們作為罪人。

    當今的鳳陽,本是皇陵所在,龍興之地,但全部住的是罪人,怨嗟愁苦之聲充斥園邑,這完全不是恭承宗廟之意。

     “強敵在前,則揚精鼓銳,攻之必克,擒之必獲,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今敵人在山谷中流竄,用計策攻敵,或許還能消滅。

    但動用重兵,敵人就會驚散,進入不可尋蹤之地。

    追捕數年,黔驢技窮,隻好歸咎于新附戶籍的百姓,而把他們遷徙到遠方,遙遙數千裡,使他們不得安居,雞犬不甯。

    況且新附之衆,歸順時已移流他所,朝廷允許他們複業。

    于今已附籍了,而又要再次遷徙,這是法令失信于民。

    戶口興盛了,而後田地得以開墾,賦稅得以增加。

    今責令守令每年增加戶口,也正是為此目的。

    近者已納稅糧之家,雖承旨分釋還家,但心卻十分不安。

    已起戶口,雖蒙憐恤,而猶見留開封祗候,訛言驚動,不知所出。

    何況太原諸郡,正是邊境所在,民心如此,這絕對不是安邊之計。

    我希望從今以後,朝廷應存大體,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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