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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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笾的數額不相符。

    為此洪谟請求按天子規格配備。

    他又說“:古時玉磬、琴和瑟作為殿堂上的音樂,笙、大鐘、木兄吾攵作為殿堂下的音樂,而舞蹈者在兩邊台階起舞。

    現在舞蹈的居上,操樂器居下,不合古制,應當改。

    ”尚書鄒幹提出反駁意見,洪谟第二次上疏争辯。

    憲宗最後同意洪谟的意見。

    洪谟被升任禮部右侍郎,時間長了,又轉為左侍郎。

    按蔡沈《書集傳》所解釋的璇機玉衡觀測儀,後人都按其規格制造,經驗證很多地方不合,應該重新改做,憲宗立即交給洪谟負責。

    他改用木頭做,十天就造好了。

    十七年,洪谟升任尚書。

    二十年,加封太子少保。

    二十一年,星相異變,他奏呈數事,憲宗大多予以采納。

     弘治元年(1488)四月,天壽山雷霆轟鳴,狂風大作,冰雹頻下,樓殿的瓦大多被毀壞。

    洪谟又力勸修複,孝宗接納其建議。

    洪谟端莊持重,與人極少交往,他與萬安同鄉,萬安掌權時與洪谟關系很好。

    這時,言官先後議論,并上奏章彈劾,洪谟辭官返鄉。

    過了三年洪谟去世,享年七十二歲,谥号文安。

     洪谟曾說:“士人出任官職,有的到故鄉數千裡外的地方任職,既不了解當地風俗,也違背人情,不如就近選任。

    王府的官終生不再升遷,與祖制相違背,應當逐漸加以變更。

    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幾次反叛,應該特設長官司,從都蠻和白羅中選擇适宜的人任職,就可無後患。

    ”洪谟臨終前,還上奏陳述安定京師、平定邊境等十件事。

    他就是如此喜好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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