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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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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字子元,湖南郴州人。

    祖父何俊,曾經做過雲南按察司佥事。

    父親何說,官至刑部郎中。

    孟春少年時代在李東陽門下求學,學問很廣博。

    考中弘治六年(1493)進士後,初任兵部主事。

    谏官龐泮等被逮進監獄時,他曾經上書搭救他們。

    孝宗诏令修建萬歲山毓秀亭、乾清宮西室,役使九千名士卒,計算下來将用掉一百多萬兩銀子,孟春又抗言上書極力勸阻。

    清甯宮遇災後,他借機上書陳述了八件事,奏疏長達一萬多字。

    後來升為員外郎、郎中,奉命到陝西管理馬政,結果各種規章制度都得到了實施。

    回朝以後,又提出五條興利除弊的意見,并且彈劾巡撫的失職行為。

     正德初年,他上書要求改正孔廟祭祀的典禮,未能實際執行。

    後外調為河南參政,廉潔奉公,很有聲威。

    以後提為太仆少卿,又升為太仆卿。

    武宗到宣府遊玩時,他曾飛章勸谏。

    不久以右副都禦史的名義巡撫雲南,平定了十八寨造反的蠻人阿勿、阿寺等,奏準設立了永昌府,增設了五所長官司,五處防禦所,登錄戰功,被蔭封一子做官,但他推辭了,沒有接受。

     世宗即位後,他升為南京兵部右侍郎,半路上被召回來做了吏部右侍郎。

    時值蘇、松各府旱澇相繼,而江、淮以北河水泛濫,淹沒土地、房屋、人口、牲畜,多得沒法計算。

    孟春仿效漢朝的魏相上書列舉了八條意見,世宗高興地采納了。

    不久他升為左侍郎。

    尚書喬宇被免除後,他代理吏部的事務。

     在此之前“,大禮”的讨論開始後,孟春在雲南聽說,就遞上一篇奏疏說: “我閱讀邸報,看到進士屈儒的奏議請尊崇聖父為‘皇叔考興獻大王’,聖母為‘皇叔母興獻大王妃’。

    奏議經陛下批示下發禮部。

    方知尊号還沒有經聖旨欽定下來。

    我思考前代的帝王從旁支入宮繼承王位,他們推尊親生父母的得失和事迹都記載在史書上。

    漢宣帝不敢給史皇孫追加皇帝稱号,光武帝不敢給南頓君追加皇帝稱号,晉元帝不敢給恭王追加皇帝稱号,他們都抑制私人情感而遵守禮制。

    這就是宋朝司馬光所說當時天下人贊美,後世被頌揚為聖人的事迹。

    漢哀帝、安帝、桓帝、靈帝就給自己的父親、祖父追加了皇帝的尊号,破壞了禮義制度。

    這是司馬光所說當時被人譏笑,後世也受到批評的事情。

    過繼給人就是人家的兒子,就不敢再考慮自己的父母。

    聖人制禮,沒有兩個尊長,這是因為恭敬的心思如果分出一些到那邊,就不能在這邊專一的緣故。

    現經大臣們詳細讨論,事情還沒有定下來,莫不是皇叔考的稱号有什麼不恰當嗎?不過我雖愚蠢對此也不能無疑。

    《禮》說,在世時稱為父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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