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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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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韬,字渭先,廣東南海人。

    考中正德九年(1514)會試的第一名後,提名候補,就返回家鄉結婚,然後在西樵山刻苦讀書,對經史等學問融會貫通。

     世宗即位後,任用他做了職方主事。

    當時楊廷和還在執政,霍韬上書說:“内閣大臣的職務是參與機要事務的,現在卻隻是拟定文書,對軍政大事的裁決權歸屬于宦官。

    内閣大臣失去了參與議定的權力,宦官出現了幹預政治的苗頭。

    從今以後的奏章,請陛下把大臣召集來當面決定以後施行,講官、台谏也排列左右,大家共同商議,或贊成或反對,事情公開辦理。

    這樣内閣大臣就有了去惡取善的聲望,宦官也避免了别人對他們攬權的批評。

    ”進而說到錦衣衛不應當掌管刑罰,東廠不應當參與朝廷中的事務讨論,撫按兵備官不應當憑軍功晉級、蔭封,興王府的護衛軍不應當全部召來京城授予官職,禦史謝源、伍希儒以身赴難有功無罪不應罷免,平定宸濠叛亂的功績除安慶、南昌以外不應當濫評。

    世宗高興地聽取了他的意見。

     等到關于“大禮”的争論開始後,禮部尚書毛澄堅決認為世宗應該稱孝宗為考,霍韬私下寫了一篇《大禮議》反駁這種觀點。

    毛澄寫信給霍韬質問他,霍韬多次寫信給毛澄,極力論說毛澄的錯誤。

    過後,他認識到毛澄的意見無法轉變,就在那年十月遞上奏章說: “按大臣們議定,認為陛下應當稱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另外選崇仁王的一個兒子做獻王的後裔。

    這種觀點,根據古禮考較是不适合的,根據聖賢之道來比照是說不通的,根據現在的事實來考慮是名實不相随的。

     “查《儀禮·喪服》篇說“:過繼給人做後裔就給人穿最重的喪服斬衰。

    ”又說:“過繼給人做後裔,要替自己的父母進行報祭。

    ”這裡對過繼的對象,好像沒有稱他們為父母的意思,對于親生父母也沒有改稱伯、叔父母的說法。

    漢儒不懂《喪服》篇的意思,炮制謬論說什麼“過繼給人就是人家的兒子”。

    果真像他們所說,那麼漢宣帝應當是昭帝的兒子。

    但是事實上昭帝是從祖,宣帝是從孫,孫子難道可以稱祖為父?唐宣宗應當是武宗的後裔了,但是事實上武宗是侄兒,宣宗是叔父,叔父反過來稱侄兒為父,可以嗎?吳諸樊兄弟四個把國家依次傳承,大概可以說是互為後繼人了,這樣說兄弟四個一是高祖,一是曾祖,一是祖父,一是考,可以嗎?所以說這種觀點,根據古禮考較是不适合的。

     “天下是天下所有的人的天下,不是一個人的私産。

    宋朝人對他們的英宗皇帝說:‘仁宗從宗室親人中特别選擇您,把國家傳給您,您能身穿龍袍頭戴王冠,擁有天下,并傳給子孫萬代,都是先皇帝的恩惠。

    ’意思大概是說仁宗把天下傳給英宗,英宗應該放棄親生父母而把仁宗作為父母。

    我運用聖賢之道來看,孟子說舜當天子,假如他父親瞽瞍殺了人,臯陶把他捉了,舜就會偷偷背了父親出逃,這樣說來應該以父母為重,而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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