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應奎,字文宿,洛陽人。
正德十六年(1521)中進士。
授官章丘知縣。
嘉靖四年(1525)孫應奎被調進朝廷任兵科給事中,上疏奏言說:“隻有忠厚剛直、純潔堅定的人才能擔當輔臣之大任。
今朝大學士楊一清雖然練達國體,但向來善于變通,難以獨挑此擔。
張璁學識淵博但性情偏激,缺點在于自以為是,特别看重功名,對他應當抑制其缺點而用之。
至于桂萼,他以枭雄桀骜的資質,作威作福,私納财賄,阻攔壓抑氣節之士,結黨營私,勢侵六官,盛氣壓制言路,天下莫不怨憤。
請求皇帝鑒别三臣的賢與不賢,以決定用與不用。
”他的意圖是特别袒護張璁。
皇帝根據他的奏言,好言挽留楊一清,告誡曉谕張璁、桂萼。
既而孫應奎與同僚王準、陸燦彈劾張璁、桂萼,張、桂被罷相職,王準、陸燦也被貶谪到邊遠地區,因孫應奎是首次抗言而沒有問他的罪。
不久,孫應奎又彈劾吏部尚書方獻夫,皇帝很聽信孫應奎的話。
方獻夫得到汪钅宏的援助,才使得孫應奎的提議被駁下。
孫應奎再遷為戶科左給事中。
行人薛侃的建言與聖旨相忤,被下廷審訊,供詞牽連到張璁。
孫應奎和同官曹汴請讓張璁回避,并且上疏陳述情況。
皇帝大怒,将孫應奎下诏獄,不久又釋放複職。
十一年(1532)考核天下百官,王準被貶為富民典史。
孫應奎勸說汪钅宏為張璁、桂萼調和,誣王準辦事不謹,因而王準被罷黜。
孫應奎請求恢複王準的官職,責罰汪钅宏,讓勾結同黨的人引以為戒。
吏部尚書王瓊也說王準應當被廢貶,于是孫應奎被貶為高平縣丞。
幾次職務更動後為湖廣副使,監督采伐皇家用木,因為受牽累又被逮捕拘囚。
不久釋放回原處。
曆任右副都禦史,巡撫順天。
後被召回掌理都察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