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鵬,字志南,撫甯衛人。
正德三年(1508)進士。
封為戶部主事。
曆任員外郎中,出任衛輝知府,後調到開封。
升陝西副使,進職為按察使。
性情剛直耿介,任官以清操見聞。
嘉靖七年(1528)升為右佥都禦史,巡撫甯夏。
當時邊政長久廢弛,強壯兵卒大都被當作工匠為中官家私役占有。
守邊的人都是羸老不勝兵甲的人。
加上番兵戍邊無期,更有甚者是丈夫守墩台,妻子坐店鋪。
翟鵬到達後,盡數清查占役現象,使邊兵更番輪值。
野雞台二十餘墩孤懸塞外,長久放棄,不加防守,翟鵬全部恢複鎮守。
這一年是大荒年,他向朝廷請求加以救濟。
因為敵寇入侵,翟鵬被停薪俸。
又因為他彈劾總兵官趙瑛失事,而被其攻擊,故而被剝奪職務回家。
嘉靖二十年(1541)八月,俺答侵入山西内地。
兵部請求調派大臣督察軍儲,因而推薦翟鵬。
于是翟鵬恢複故官,整治畿輔、山西、河南軍務兼督軍饷。
翟鵬馳馬到達,俺答已經跑走,而吉囊軍又侵犯汾、石諸州。
翟鵬往來追趕馳驅,不能有所挫敵。
敵寇退後,于是被召還朝。
第二年三月,宣、大總督樊繼祖被罷免,提升翟鵬為兵部右侍郎代替他。
翟鵬上疏說“:将吏遇到被掠人員牲口靠近邊塞,應當多方招徕。
殺降邀功的人,應當罰罪。
敵寇侵入,官軍遏止敵人雖然無功,但使邊關賴此得以安全,應當記錄在案。
假若敵賊衆而我寡,奮身作戰,盡管有傷亡挫折、但未使生民受到殘害的人,于罪應當寬免。
在法,按俘虜人數論功,按損失挫折論罪。
于是有沖鋒陷陣而沒有時間斬敵人之首級的人,而在後面掩護者反而将割取的敵人首級積累起來邀功,有猶豫觀望的人幸運苟全,但奮力作戰當先的人反而被以損軍治罪,這不是軍律平正之意。
”皇帝都聽從他的建議。
正遇上有投降的人說敵寇将要大舉入侵,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