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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繼曾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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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繼曾,字士魯,資縣人。

    正德十二年(1517)進士。

    授官行人。

     世宗即位後的第四月,天久雨不晴,鄧繼曾上疏說:“明诏雖然頒布,但廢于閣中的有一大半。

    大獄已定,但遲留的還不少。

    拟旨間出于中人,奸谀的人逐漸被寵幸而安放在皇上身邊。

    禮有所不遵,孝有所偏重。

    納谏如流,而施行得很少。

    這是陛下修己親賢的誠意,逐漸不如開始,所以天降淫雨以示警戒。

    伏望陛下令出必信,斷獄不留,事情隻向輔臣咨詢,寵愛不要從親信開始,割恩以定禮,稽古以崇孝,那麼一念的改變,就可以銷天災,答天戒了。

    ” 不久,提升他為兵科給事中。

    他上疏陳述杜漸保終四事:一、定君心的主宰,以杜蠱惑之端;二、平均兩宮的孝養,以杜嫌隙之端;三、統一政令,以杜欺蔽之端;四、清理傳遞的俸祿,以杜假托之端。

    不久又上奏說興府跟随禦駕的官不應當濫授。

    皇帝采納了他的話。

     嘉靖改年号,皇帝想尊生母為帝後。

    正巧宮中旁舍失火,廷臣大多說應歸咎于“大禮”。

    鄧繼曾也說“:去年五月日精門發生火災,今年這個月的二号長安榜廊發生火災,而今郊祀日,内廷的小房又發生火災。

    天有五行,火實主禮。

    人有五事,火實主言。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

    不到一周年就發生三次火災,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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