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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正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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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對此表示贊同。

     萬曆四十年(1612),進士鄒之麟分管鄉試,對舉人童學賢徇私,被禦史馬孟祯等人告發。

    翁正春提議廢黜童學賢,貶斥鄒之麟,卻不涉及主考官。

    給事中趙興邦、亓詩教于是彈劾翁正春徇私。

    翁正春請求辭官,皇帝不同意。

    不久,言官告發湯賓尹、韓敬在科舉考場上的罪行。

    翁正春治韓敬不恭謹的罪名,韓敬的黨羽很惱恨。

    亓詩教再次彈劾翁正春,翁正春上奏争辯,更加懇求辭官。

    皇帝雖然安慰挽留了他,他卻從此不安心自己的職位。

    不久,改派到吏部,負責詹事府,以侍養的名義回鄉。

     天啟元年(1621),出任禮部尚書,協助掌管詹事府的事務。

    言論逆拂了魏忠賢,被皇帝下旨責備。

    第二年,禦史趙胤昌迎合上級而彈劾他,翁正春再度上奏請求辭官回鄉。

    皇帝因為翁正春曾擔任皇祖的講官,特意加封他為太子少保,賜與敕令乘驿車馳歸。

    當時翁正春已經年過七十,母親百歲,他率領子孫孝敬老母,鄉裡人都贊美他。

    不久,他去世了,崇祯初年,谥号文簡。

     翁正春的風度峻肅,整天沒有輕慢的話。

    疲倦了不東斜西靠,暑天不裸露身體,眼睛不四處張望。

    看見他的人無不肅然起敬。

    整個明朝,科目的官吏在廷對中稱雄的有兩人:即典史曹鼎,教谕翁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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