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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士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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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朝的實錄,沒有不記載世系的例子。

    我所以選擇抉發篡改實錄事,正是因它與各朝的既定例制不相吻合。

    孝端皇後是先帝的嫡親母親,原實錄詳細記載了她保護先帝的功績,而修改的實錄删去了,為什麼?當時,太子差點兒不保,坤甯皇後調理保護,真是達到孝義、慈善的最高準則,父母養育的深厚恩情,史官輕易就用筆将它們抹殺了,這最不可理解。

    ”奏疏呈上,莊烈帝答複知道了。

     溫體仁更加不高興。

    遇上溫體仁教唆劉孔昭彈劾祭酒倪元璐,就稱許士柔的族子許重熙私自撰寫《五朝注略》,準備株連許士柔。

    許士柔趕緊将《注略》呈獻上去,才得以解脫。

    不久,出京擔任南京國子監祭酒。

     溫體仁離職,張至發當權,更加謀劃驅逐許士柔。

    在此之前,高攀龍被追贈官職,許士柔拟草稿送交内閣,沒有發給高攀龍家裡。

    舊制,追贈官職的诰令,屬于诰敕中書負責。

    崇祯初年,對各位忠臣的褒揚、撫恤,翰林中能夠行文的人有時行使了此事,而中書認為這是侵犯了官職權限。

    崇祯三年(1630),禁止诰令中使用骈體、華麗的語句。

    到此高攀龍的家人請求追贈,離許士柔草拟诰令已有幾年,主事的人仍然将許士柔先前的撰文呈入。

    中書黃應恩告訴張至發,法令的語言違反了禁令,至發很高興,彈劾許士柔,将他降了兩級官階調用。

    司業周鳳翔上奏争辯說:“詞林的舊制,内閣大臣份内是撰寫文字,或者親自詳細審定,或者進行篡改,沒有親自糾劾的。

    诰書敕令用禦印,每年有固定的時間,沒有十年之後加蓋禦印呈獻,并追求現在的制度的。

    贈封诰令專歸中書負責,是崇祯三年才開始強調,沒有誰追究崇祯元年的史官,将他們責罵為越俎代庖的人。

    ”沒有答複。

    許士柔不久補任尚寶司丞,升任少卿,直至去世。

    他的兒子到朝門申辯冤枉之事,于是才給士柔恢複原來官職,追贈詹事兼侍讀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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