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談及壽宮,方從哲等人以先帝的山陵作答。
皇帝指着自己說:“我的壽宮。
”諸位大臣都哭泣了。
皇帝又問“:有位鴻胪官敬呈藥物,他在哪裡?”方從哲回答“:鴻胪寺丞李可灼自稱有仙方,我們不敢相信。
”皇帝命令召李可灼來,催促他調配藥物奉獻給皇帝,即所謂的紅丸。
皇帝服完一再稱他為“忠臣”。
諸位大臣退出恭候在宮門外。
宦官傳告皇上身體平安。
将近下午三至五時,李可灼出來,稱又呈送了一粒紅丸。
方從哲等人詢問狀況,他回答:“像先前一樣平安。
”第二天即九月二十六日卯時(上午五至七時),皇帝逝世。
朝廷内外都恨李可灼,而方從哲拟遺旨卻賞賜李可灼銀币。
當時李選侍居住在乾清宮,群臣進去哭訴,諸宦官緊閉宮門不允許進去。
劉一火景、楊漣極力譏諷他們,才得以依禮面對皇帝哭泣,擁着皇長子出來,住進慈慶宮。
方從哲隻是周旋而已。
起初,鄭貴妃住在乾清宮侍候神宗的病體,光宗登基後她仍然沒有遷移。
尚書周嘉谟責備貴妃的從子鄭養性,于是她遷居慈甯宮。
等到光宗逝世,而李選侍住在乾清宮。
給事中楊漣和禦史左光鬥思慮選侍曾經要求冊封為後,不可以讓她居住乾清宮,以防沖撞了皇帝的囑托。
因此商議遷移宮殿,争辯幾天不能決定。
方從哲想慢慢處理。
新皇帝登基的前一天,劉一火景、韓火廣邀約方從哲到宮門奏請,選侍才移居哕鸾宮。
第二天庚辰,熹宗登基。
在此之前,禦史王安舜彈劾方從哲輕率地推薦瘋癫的醫生,又獎賞他以掩飾自己。
方從哲草拟太子的指令,罰李可灼一年的俸祿。
禦史鄭宗周彈劾崔文升的罪行,請交給法司,方從哲拟令由司禮察處。
等到禦史郭如楚、馮三元、焦源溥,給事中魏應嘉,太常卿曹王光,光祿少卿高攀龍,主事呂維祺,先後上奏說“:李可灼的罪行誅之難洩其憤,方從哲卻庇護他,國法何在?”而且給事中惠世揚徑直檢舉方從哲的十條罪狀、三條可殺的理由。
上奏稱:“方從哲獨任七年宰相,妨礙賢良禍害國家,為第一條罪狀。
驕橫愚鈍,沒有禮節,在皇帝去世處理事務時出現失誤,為第二條罪狀。
在太子宮中發生梃擊案,庇護奸黨,為第三條罪狀。
随心所欲,破壞皇帝的诏書,為第四條罪狀,縱容兒子殺人,蔑視法令、典章,為第五條罪狀。
阻撓、抑制言官,堵塞皇帝的耳目,為第六罪狀。
丢失城池違反法令,寬縱撫臣,為第七條罪狀。
馬上督戰,全軍覆沒,為第八條罪狀。
徇私騙上,使輔臣蒙羞,為第九條罪狀。
代征專賣稅,侵蝕國家,殃及百姓,為第十條罪狀。
貴妃請求封為皇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