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沈繻傳

首頁
沈..,字銘鎮,烏程人。

     他的父親沈節甫,字以安。

    嘉靖三十八年(1559)的進士。

    授職為禮部儀制主事,曆任祠祭郎中。

    诏令在禁宮建祠,讓道士在裡邊祭祀祈福,沈節甫堅持不贊同。

    尚書高拱對他非常惱恨,于是他稱病歸鄉。

    後起用為光祿寺丞。

    遇上高拱負責吏部,又稱病回避他。

    萬曆初年,逐次升遷至南京刑部右侍郎。

    神宗召見并委任他任工部左侍郎,負責工部事務。

    禦史高舉稱沈節甫一向負有緩進的節操,不應該一年三次升遷。

    吏部因為沈節甫有衆望,否定了高舉的提議。

    沈節甫接連上奏請求減少浮費、核查虛冒,阻止興作,減少江浙的織造,停止江西的瓷器,神宗為此稍稍減少了織造的數額。

    宦官傳承俸祿,沈節甫堅持不同意,并且上奏勸谏此事。

    又曾提出治理黃河的方案,意見切實,值得采用。

    他在父親去世後回鄉,至去世。

    贈封右副都禦史。

    天啟初年,沈..剛剛任官,他的父親被賜予端清的谥号。

     沈..與弟弟沈演同時考取萬曆二十年(1592)的進士。

    沈..改任庶吉士,授職為檢讨。

    官至南京禮部侍郎,負責禮部事務。

    西洋人利瑪窦入京朝貢,于是居住在南京,與他的門徒王豐肅等人倡導天主教,士大夫中很多人信奉它。

    沈..上奏稱:“陪京是都會之地,不适宜讓異教在此存在。

    ”有識之人贊同他的勸谏。

    然而沈..向來沒有什麼聲譽。

    與大學士方從哲是小同鄉,互相友善。

    神宗末年,方從哲單獨執政,奏請補充内閣大臣,诏令公衆推舉。

    亓詩教等人遵循方從哲的心意排斥何宗彥、劉火廣之流,唯獨将沈..和史繼偕的姓名呈上。

    皇帝就任用了他們。

    有的人說是由方從哲推薦,奏疏沒有下發。

    第二年,神宗逝世,光宗繼位,這才召見沈..任命他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

    還沒有到任,光宗也逝世了。

    天啟元年(1612)六月,沈..才到任。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