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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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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祯,字維卿,安化人。

    隆慶五年(1571)的進士。

    授職為高平知縣,征召為禦史。

     萬曆初年,傅應祯因為秉直勸谏被投入诏獄,李祯與同僚喬岩、給事中徐貞明前往監獄探視他,結果被貶職為長蘆鹽運司知事。

    調任歸德推官、禮部主事,三次擔任順天府丞。

    萬曆十八年(1590),洮、河地區出現警訊,他極力陳述貢市不是一種适宜策略,并趁機指責了邊防官吏的四大過失。

    神宗認為已經互市通貢了二十年,不應當追究開始的事,于是壓制了他的提議。

    他擔任右佥都禦史巡視湖廣期間曾上書,說:“知縣梁道凝遵循吏職,反而被記錄下等考績,應該懲罰徇私的人以便告誡其他的人。

    推薦官吏不應該專門涉及高品級的人,像趙蛟、楊果等下級幕僚,也應當大肆表彰他們。

    ”趙蛟、楊果是萬曆初年由吏員破格提拔的人。

    神宗的诏令都答複可以。

    他被招見并任命為左佥都禦史,再調任戶部右侍郎。

    趙用賢因為拒絕婚事而遭攻擊,戶部郎中鄭材又诋毀他。

    李祯駁斥了鄭材的奏疏,話語觸犯了他的父親鄭洛。

    鄭材在氣憤中又上奏指斥李祯,李祯請求退休,神宗不允許。

    禦史宋興祖請求将鄭材改派到其他的部以回避李祯,保全大臣的體統,神宗就将鄭材調出京城派往南京。

    李祯不久調往兵部升任左侍郎。

     萬曆二十四年(1596),日本受封朝貢的事情不成,首輔趙志臯、尚書石星都遭彈劾。

    朝廷大臣讨論戰守的情況,奏章全部下達到兵部。

    李祯等人說:“現在所讨論的隻是戰、守與封貢三件事。

    封貢則李宗城雖被招回,楊方亨依然在職。

    如果就此提議罷黜,不要說将中國的幾百人沉淪在異國他鄉,而且我方的兵糧還沒集結,形勢很難進行遠征。

    應該命令楊方亨靜候朝廷通告,文書來就封貢,不來就終止此議。

    我認為戰守是務實之舉,應該伺機應變。

    況且朝鮮一向遵守禮儀,我軍的駐地,應該嚴禁騷擾、劫掠。

    ”所得的聖旨采納了他們的建議。

    但是他在奏疏中稱趙志臯、石星應當離職。

    神宗下诏責備李祯,隻指令議論戰守的事情,為何擅自提及大臣的去留,姑且不予追究。

    趙志臯從此對李祯不滿。

    第二年,石星被治罪,神宗指令李祯負責部裡的事務。

    李祯認為平壤、王京、釜山都是朝鮮的要地,請求修建一座大城,興屯田,開辟市鎮,同時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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