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潘季馴傳

首頁
潘季馴,字時良,烏程人。

    嘉靖二十九年(1550)的進士。

    授職為九江推官。

    升任禦史,為廣東巡按。

    推行均平裡甲法,廣東的人覺得大為便利。

    臨到将離職時,他還上奏請求告誡後來的人遵守此法,皇帝依從了他。

    晉升為大理寺丞。

    四十四年,他由左少卿晉升為右佥都禦史,總管河道。

    他與朱衡共同開挖新河,被加封為右副都禦史。

    不久因奔父母的喪事而離職。

     隆慶四年(1570),黃河在邳州和睢甯決堤。

    他出任原職,再度負責河道,堵塞決口。

    第二年,工程完成,因驅使漕運船隻進入新河漂散沉沒了很多而獲罪,被勘河給事中雒遵彈劾而遭罷免。

     萬曆四年(1576)夏天,他再次出任官職,擔任江西巡撫。

    第二年冬天,被召為刑部右侍郎。

    當時,黃河在崔鎮決口,滔滔黃水向北奔流,清河口淤塞,整個淮河河床南移,高堰的湖堤嚴重損壞,淮、揚、高郵、寶應地區都是一片汪洋。

    大學士張居正很憂慮。

    河漕尚書吳桂芳提議恢複先前的黃河故道,但是總河都禦史傅希摯想堵塞決口,約束河水回歸河槽,兩個人的意見不合。

    遇上吳桂芳去世,六年的夏天,皇帝任命潘季馴任右都禦史兼任工部左侍郎取代他。

    潘季馴認為黃河故道長期廢置,雖然再疏浚,它的深度和寬度必定不如現在的河道,提議在崔鎮築堤堵塞決口,築長堤以防止潰決。

    又上奏:“淮河清澈黃河混濁,淮河水弱黃河水強,一鬥黃河水,沙占十分之六,夏秋時期達到十分之八,如果不是很湍急,必然導緻淤塞滞流。

    應借淮河的清水沖刷黃河的濁水,在高堰築堤約束淮河的水流入清口,使之與黃河的水勢匹敵,兩條河水合流,那麼海口就自然疏浚了。

    就是吳桂芳所開辟的草灣也可以不再修治。

    ”他條陳六件事,诏令同意他的意見。

     第二年冬天,兩條河的工程完工。

    第三年春天,他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升任工部尚書兼左副都禦史。

    潘季馴初次到黃河上遊,視察虞城、夏邑、商丘,估量地勢。

    舊黃河的上遊,從新集經過趙家圈、蕭縣,徐州小浮橋,水勢極為深廣。

    自從嘉靖中期黃河北移,河床變淺,遷移無常,曹、單、豐、沛地區人民常受淹沒之苦,他上奏請求恢複舊河道。

    給事中王道成認為剛在崔鎮、高堰築堤,很難同時興工。

    河南的撫按大臣也陳述三個困難,于是終止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