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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馴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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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此議。

    他調任南京兵部尚書。

    萬曆十一年(1583)正月他改任刑部職務。

     潘季馴的複出,是因為張居正的支持。

    張居正死後,家屬全部被幽禁,兒子張敬修上吊自殺。

    潘季馴勸谏:“張居正的母親年過八十,早晚會去世,請求下诏以特别的恩惠寬恕她。

    ”又認為治張居正的罪太急迫了,宣稱張居正的家屬死于此案的已達數十人。

    在此之前,禦史李植、江東等人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相互攻擊。

    潘季馴極力支持申時行、楊巍,痛斥言官,言官們很惱怒。

    于是李植彈劾潘季馴與張居正結黨相庇護,将他削職為民。

     萬曆十三年(1585),禦史李棟上奏替他鳴冤:“隆慶年間,黃河在崔鎮決口,将漕運通道阻梗。

    多年來,百姓定居,黃河水安然流淌,人們都說:‘這是潘尚書的功勞。

    ’過去已故大臣宋禮治理會通河,至今都受益,陛下應允了督臣萬恭的請求,給予他谥号和蔭庇。

    現在潘季馴的功績不在宋禮之下,卻在身存之日,成為一般平民,難道這不損害大臣建功立業之心,損害朝廷酬報功勳的典制嗎?”禦史董子行也稱潘季馴的罪行輕處罰重。

    诏令将他們的俸祿全部剝奪了,此後舉薦的人不斷。

     萬曆十六年(1588),給事中梅國樓又舉薦他。

    于是啟用潘季馴任右都禦史,全權督察河道。

    從吳桂芳之後,治河與漕運由一人總理,此時又設置專職官吏。

    第二年,黃河水暴漲,沖入夏鎮,毀壞田園房屋,居民多被淹死。

    潘季馴又築堤堵塞決口。

    十九年冬天,他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禦史。

     潘季馴總計四次奉命治理黃河,前後達二十七年,熟習地形的險夷。

    增築堤防,設置專員,修建水閘,以至于木石舂埽,他都處理周詳,因此積勞成疾。

    多次上奏請求退休,皇帝不允許。

    萬曆二十年(1592),泗州發大水,城中積水達三尺高,禍患到祖陵。

    議論者有的主張挖開傅甯湖從六合入江,有的主張疏浚周家橋注入高、寶諸湖,有的人主張開挖壽州的瓦埠河分流淮河上遊的水,有的人主張開放張福堤由淮河排洩河水。

    潘季馴稱祖陵的王氣不能輕易排洩,但是巡撫周肕、陳于陛,巡按高舉稱周家橋在祖陵之後百裡之地,可以疏浚,意見不一,都給事中楊其休請求允許潘季馴離去。

    他回鄉三年後去世,享年七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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