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台,字子畏,江西安福人。
隆慶五年進士,授職刑部主事。
萬曆初年,改任禦史。
巡按遼東,因誤奏捷報而犯罪,奉皇帝聖旨責備。
萬曆四年(1576)正月,劉台上疏彈劾輔臣張居正,說:
“我聽說提建議的人都希望陛下像堯、舜一樣,而沒有聽說責備輔臣張居正要如臯陶、夔龍。
為什麼呢?陛下有納谏之明,而輔臣沒有容納意見的雅量。
高皇帝鑒于前代的失誤,不設丞相,丞相之事歸于部院,權力不相統攝,而職事容易稱職。
文皇帝始置内閣,參預機密事務。
那時官階不高,沒有壟斷專權的迹象。
二百年來,即使有專權作威作福的人,還是惴惴不安地避開宰相之名不敢稱相,因為祖宗的法度在那裡。
大學士張居正卻安然以宰相自居,自從高拱被趕走,專權已有三、四年了。
禦史官因有事論及此點,他必說:‘我守祖宗的法度。
’我請求以祖宗之法來糾正他。
“祖宗提升或辭退大臣都有禮節。
先皇帝臨終時,張居正托詞有病趕走高拱,既而又下文使王丈臣下獄。
等到正直的言論紛紛,則又給高拱去信,請不要害怕。
既脅迫趕走大臣以表示威嚴,又送去書信以沽德名,隻是徒然讓朝廷對舊臣無禮,祖宗的規矩是這樣嗎?
“祖宗朝,如果不是開國元勳,生前不為公,死後不為王。
成國公朱希忠,生前并未有奇功,張居正違反祖宗的遺訓,贈給他王的爵位。
給事中陳吾德因一言不中他意就被外貶,郎中陳有年與他争論過一次也被貶退,我擔心公侯之家,将重加賄賂,援引此例(指朱希忠封王例)上陳乞求,将沒完沒了。
祖宗的法度是這樣嗎?
“祖宗朝,用内閣官吏,必須由朝廷推薦。
現在張居正私自推薦任用張四維、張瀚。
張四維在翰林,被彈劾數次。
他起初離職,是不勝任教習庶吉士之職。
張四維的為人,張居正很了解。
知道而任用他,也是因為張四維善于弄權,拍馬屁,自己惦記父親老了,頃刻之間或有不測,二、三年間謀求官複原職,任用四維,難道是他身後的托付?張瀚生平沒有什麼善行。
巡撫陝西,貪贓枉法,等到多次選拔官吏,唯唯諾諾如小吏,有缺官必定請命張居正,張居正所指定的人,不是湖北的親戚知己,就是親戚推薦的;不是曾在湖北做過官與他有私交,就是與他有私交一夥的人。
張瀚唯一做的事就是在四方小官那兒收取賄賂,而其他則徒有虛名。
聽說張居正給南京都禦史趙錦寫信,叫禦史不要議論内閣官吏,則張居正挾制朝廷禦史,又可以知道了。
祖宗的法度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