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孝,字純父,浙江嘉興人。
隆慶二年(1568)進士。
又過了三年,去吏部等候選派。
高拱掌吏部,想留用他作為僚屬,沈思孝極力推辭,于是授職番禺知縣。
殷天茂總管兩廣,想聽從百姓與番人互市,而且開放海口諸山以征取稅收,沈思孝堅持認為不可以。
萬曆初年,因卓有成績,又成為刑部主事。
張居正父親去世不服喪,他與艾穆合作上疏提意見。
廷杖後,被派去戍守神龜衛。
張居正死後,官複原職,提為光祿少卿。
執掌朝政的人讨厭李植、江東之和沈思孝等人。
沈思孝升為太常少卿,禦史龔仲慶奉承旨意诋毀他。
沈思孝于是請求離職,皇上不允許。
不久他升為順天府尹,因寬恕冒名頂替的舉人,降三級使用。
沈思孝仍泰然自若穿着三品官的服飾,後被彈劾,調任南京太仆卿,仍舊降三級。
沒有多久,稱病回家。
吏部尚書陸光祖起用他為南京光祿卿,不久提升為右佥都禦史,巡撫陝西。
甯夏継拜叛亂,皇上下诏令沈思孝移駐下馬關,聲援總督魏學曾。
沈思孝認為兵力太少,請求在浙江、宣府、大同召募士兵各五千,發内府的錢供應軍隊,并乞求寬免前任都禦史李材的過錯,命令他立功贖罪。
下诏讓沈思孝就地召募,而罷免李材不派他去。
沈思孝與魏學曾讨論軍事時意見不合,給事中侯慶遠彈劾沈思孝舍棄邊境之地而在内地防守,布置兵力保衛他的妻子及家人,不管邊境戰事。
改為河南巡撫,他推辭不就任。
不久,征召他為大理卿。
中官郝金假傳聖旨被逮捕入獄,刑部将他的罪減小,沈思孝上奏駁斥,認為應當處死。
皇上很高興,提拔他為工部左侍郎。
陝西進貢羊毛織品禍害百姓,因沈思孝上奏,朝廷下令減去十分之四。
升右都禦史,協助辦理馬政。
起初,朝政推薦李祯為首,沈思孝為副,皇上特地任用沈思孝。
有人懷疑他有人幫忙,給事中楊東明、鄒廷彥相繼上疏反對,皇上認為鄒廷彥受楊東明的指使,貶楊東明,停發鄒廷彥的俸祿。
萬曆二十三年(1595),吏部尚書孫丕揚掌管外任官吏考察,貶參政丁此呂。
沈思孝與江東之平素與丁此呂很要好。
恰好禦史趙文炳彈劾文選郎蔣時馨受賄,蔣時馨懷疑是沈思孝唆使的,于是攻擊沈思孝先庇護丁此呂,後想在吏部求職未成,因為這兩件事他對時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