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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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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星,字紫垣,河南息縣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進士,曆任棗強、真定知縣。提拔禦史,首先彈劾南京兵部尚書黃克缵。巡視國庫,陳述禍國病商的四種弊端,請求核察十座國庫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杜絕貪污浪費,沒有批複。巡按山西,請求撤除稅使。于是再次彈劾黃克缵是沈一貫的私黨,湯賓尹的好友,應該罷免,皇帝不聽。回到朝廷,被派出擔任福建右參議,稱病回家。

    天啟初年,他被起用到陝西當官,召回朝廷擔任尚寶少卿,又提升他為大理右少卿。天啟三年(1623)春天,李若星以右佥都禦史的身份巡撫甘肅。向皇帝辭行,揭發魏忠賢、客氏的邪惡。第二年派遣将領丁孟科、官維賢攻打河套松山各部鎮的少數民族,斬首二百四十多級。捷報傳來,沒有登記論功。有人傳言李若星将要發動義兵清除皇帝身邊的壞蛋。魏忠賢聽說了,就命令許顯純把他列入汪文言的供詞中,誣陷他賄賂趙南星,竊取權力。五年三月将李若星除名,交給河南撫按官審問。第二年,官司交上來,打了一百棍,流放到廉州充邊。

    莊烈帝即位,赦免他回朝。崇祯元年(1628)起用李若星為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總理河道。追論甘肅的功績,加二品官級。黃河大決口,流過泗州,淹沒了睢甯城。李若星請求修複祖陵,将睢甯縣治移到别處,皇帝同意了。京城戒嚴,派兵回京師保衛。他得病回家,碰上父親去世。很久之後,召回任命為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以兵部右侍郎兼任右佥都禦史,代替朱燮元總督川、湖、雲、貴的軍務,兼貴州巡撫。讨伐安位的餘黨安隴璧及苗仲各強盜,有功。

    福王時,被解職。由于家鄉城邑殘破,寓居貴州。桂王遷武岡,召用他為吏部尚書。沒有到任,碰上戰亂,在戰争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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