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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貞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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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繼貞,字征尹,江蘇太倉州人。

    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

    任命為大名推官,提升兵部職方主事。

    天啟四年(1624)秋天,主持山東科舉考試,因指責魏忠賢而被降低官級,不久剝奪他的官籍。

     崇祯元年(1628)起用為武選員外郎,提升為職方郎中。

    這時軍事文書普遍增多,職方特地增設郎中一職,協助管理有關事情。

    李繼貞幹練敏捷,尚書熊明遇很信任并倚重他,說:“副将以下你推舉的,我畫押簽字就行了。

    ” 崇祯四年(1631),孔有德在山東造反,熊明遇主張招撫,李繼貞上疏陳述不同意見,還請求調關外官兵到内地鎮壓。

    熊明遇不能聽從他的意見,最終還是用李繼貞的計策消滅了賊人。

    當初,延綏有人造反,李繼貞請求拿國庫的銀子,用董抟霄的“人運法”,買米運送到前線部隊。

    并且命令四方要支付贖金和捐款的人,運送糧食到邊境,用來安撫饑民。

    又說:“兵法招撫、圍剿并用,所謂招撫并不是招撫賊人,而是招撫跟着賊人的饑民。

    現今一鬥米要四錢,已經跟着賊人的還很少,沒有跟随賊人但勢必要跟随賊人的卻有無數的人。

    請求按照神宗特别派遣禦史發放糧食赈救災民的先例,運送三十萬糧食,來安撫饑民,使他們不成為賊人,以此孤立賊人的勢力。

    ”皇帝被他的話感動了,派禦史吳生生帶着十萬兩銀子前往。

    李繼貞認為太少,皇帝不聽,後來賊寇果然一天天地強大起來。

     李繼貞為人性格剛強而不肯低首下人,處理事情公正,拒絕開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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