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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應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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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毀皇陵。

    巡撫楊一鵬是王應熊的座主,巡按吳振纓是溫體仁的親家。

    二人擔心皇帝震怒,扣留楊一鵬、吳振纓的奏疏不報告皇帝。

    等到收複的報告來後,同時上報。

    于是草拟聖旨命令巡撫、巡按戴罪立功。

    主事鄭爾說、胡江輪流上疏诋毀王應熊、溫體仁狼狽為奸,耽誤國事,皇帝憤怒地将他二人貶職,而給事中何楷、許譽卿、範淑泰,禦史張缵霄、吳履中、張肯堂不停地發表意見。

    範淑泰說:“楊一鵬的《恢複疏》在正月二十一日,《核察失事情形疏》在正月二十八日,天底下還有尚未出事就先恢複的嗎?王應熊改填日、月,難逃欺詐瞞騙的罪名。

    ”并且揭發他接受賄賂的事情。

    皇帝對王應熊特别關照,都不聽,而降了何楷、張缵霄的官級,安慰王應熊。

    王應熊也多次上疏争辯,說:“座主門生,交情不能太薄,冒昧地推辭勾結的罪名。

    票拟實際是微臣起草的,冒昧推辭誤國的罪責。

    ”何楷更加憤怒,多次上疏檢舉他,最後又上疏說:“按過去慣例,奏疏不抄發,外人是無法知道的,不接到聖旨,邸報是不許傳抄的。

    微臣的奏疏六月初十日上報,十四日才接到皇上的聖旨,王應熊卻在十三日奏辯。

    聖旨尚未下發,王應熊如何知道,這是微臣不理解之一。

    況聖旨下發一定要由六科抄寫分發。

    微臣的奏疏十四日下發,而百戶趙光修先送給錦衣堂上官,那麼奏疏可以不經過科部抄寫了。

    這是微臣不理解之二。

    ”王應熊才害怕起來,上疏承認錯誤。

    皇帝将他的家人和值日中書七人法辦。

    官司齊備,将家人充邊,中書貶職二級。

    王應熊于是多次上疏乞求辭職,乘驿車回家,賜給他旅差費,派行人護送。

    皇帝也知道王應熊跟别人關系不融洽,隻不過是自己親手提拔的,不想因為别人的議論趕走他。

     崇祯十二年(1639)派官員去調查。

    他的弟弟王應熙橫行鄉裡,同鄉人到官府門前擊鼓伸冤,列舉罪狀多達四百八十多條,窩藏贓款一百七十萬兩,言詞牽連到王應熊。

    下诏讓撫按調查追究。

    正好王應熊又一次被召回,事情得以消解。

     這時周延儒第二次為相,擔心别人攻擊自己,唯獨惦念王應熊剛強,可以利用制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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