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陳新甲傳

首頁
陳新甲,長壽人。

    萬曆年間鄉試中舉,做了定州知州。

    崇祯元年(1628)進入朝中當上刑部員外郎,又升為郎中,調任甯前兵備佥事。

    甯前是山海關外的重地,新甲在這裡憑着自己的才幹出了名。

    四年,大淩新城被包圍,援師雲集,出戰、修城等事全靠他處理。

    城被打下後,新甲被罷了官。

    巡撫方一藻愛惜他的才幹,上書請朝廷留用他,朝廷沒有答複。

    監視宦官馬雲程也對此上書講了話,朝廷才答複說可以。

    新甲說:“我受到戴罪任職的恩典是因為監視宦官的奏疏才得以批複,我心裡自覺羞辱,清議也會随着而來批評我。

    我不敢接受這個恩典。

    ”朝廷不許他推辭。

    不久,新甲又升任副使,仍在甯遠任職。

     七年九月,朝廷提升新甲為右佥都禦史,接替焦源清去巡撫宣府。

    因為軍備長期以來放松了,新甲上任後親自到邊防牆堡去視察,走過前人足迹沒到過的地方,全面掌握了兵馬傷亡、城堡倒塌及弓箭等兵器的損壞情況。

    然後幾經上書向朝廷請求,對這些加以整頓,邊防因此有了保障。

    楊嗣昌當時擔任總督,跟新甲一起共事,由此了解到他的才幹。

    九年五月,新甲母親去世,他回家守喪去了。

     十一年(1638)六月,宣大總督盧象升父親去世了,嗣昌當時任兵部尚書,推薦說新甲可以接任。

    莊烈帝傳下诏令提拔新甲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禦史,讓他克制孝心出來任職。

    正好這時大清部隊深入内地,朝廷诏令新甲過來接任,立即指揮部下的兵馬協助禦敵。

    不久,象升陣亡,孫傳庭代領他的部隊。

    新甲與傳庭相互支持,但最終不敢出戰。

    第二年春天,京郊解嚴,順天巡按劉呈瑞彈劾新甲前前後後逗留不前,幹擾作戰的罪過。

    新甲一一列舉自己的功績,并且說呈瑞是挾私仇圖報複。

    莊烈帝沒有追查這些。

    新甲開赴部隊駐地後,上書講了有關改編隊伍、嚴加偵探、強化訓練、整頓馬政、演習火器、查禁貪占等事務,朝廷批複說可以。

    他部下的士兵有一天夜裡發生了嘩變,新甲上書請罪,莊烈帝也不追究。

    給事中戴明說曾經彈劾新甲,莊烈帝用随便評論重臣的名義,扣發了明說的官俸。

     十三年(1640)正月,朝廷召新甲入朝接替傅宗龍擔任兵部尚書。

    自弘治初年賈俊以後,舉人沒有做過尚書的。

    當時軍事危急,大臣們都不願當兵部尚書,所以新甲當上了。

    朝見過後,新甲遞上保衛邦國的十條辦法,大多是廷臣曾經說到過的。

    隻是他講到天壽山後邊應當設置總兵,徐州也應設一重鎮,開通兩京咽喉,往南保護皇陵,中間防守漕運,莊烈
上一章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