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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櫻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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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櫻,字仲含,峽江人。

    萬曆四十四年(1616)進士。

    初任工部主事,又做過郎中。

     天啟二年(1622),他略有提升,做了常州知府。

    當時禦史巡按鹽政、糧倉、江防、漕運及提學、屯田的都掌握着檢舉、彈劾地方官的大權,他們的文書天天傳來,讓人應接不暇。

    曾櫻批報告給南京都察院說“:别處的郡守縣令隻是為一個巡按官奔走應命,隻有南畿的地方官需要奔走應付幾個巡按官。

    請全面整頓一下,清除巡按官偵查地方官過錯然後讓人設法贖免的陋習。

    ”都察院長官熊明遇為此一再向巡按官申明規約。

     曾櫻自己為政清廉,和樂平易,不害怕承擔壓力。

    屯田禦史向他要他手下應予彈劾的官員的名單,曾櫻不理睬,禦史故意說些吓人的話恐吓他,曾櫻回答說:“我手下的官員都已經沒什麼可以糾舉的了,隻有知府罪不可言。

    ”于是他把自己列為下等,呆在家裡等候處理。

    撫按官急忙安慰他,他才出來辦公。

    負責織造的宦官李實強迫各地知府向他行下級對上級的禮儀,曾櫻不服從。

    李實傳送公文就用“爾”、“汝”的稱呼來侮辱他,曾櫻的回文也對他使用“爾”、“汝”的稱呼,到底都不肯屈服。

    無錫的高攀龍,江陰的缪昌期、李應升被逮捕時,曾櫻送給昌期、應升盤纏錢,等到攀龍死後,曾櫻撰寫祭文祭奠他,設法把他的兒子和僮仆從獄中放出。

    宜興的毛士龍因為觸犯魏忠賢被判處戍邊,曾櫻暗示他逃走了。

    上級官員要逮捕他的家人,靠着曾櫻的周旋才算作罷。

    武進的孫慎行觸犯了忠賢,應去戍邊,曾櫻拖延把他放出的時間,忠賢倒台後,事情也就過去了。

     崇祯元年(1628),曾櫻以右參政的身份負責防守漳南。

    九蓮山的山賊進犯上杭,曾櫻召募壯士打退了他們,在夜間搗毀他們的巢穴,把山賊基本上消滅完了。

    上杭的士紳、百姓為他立了一座祠廟。

    後來他為母親守喪,回家去了。

    除下喪服後,他以原官起複,負責守護興化、泉州二府。

    又升為按察使,負責巡視福甯。

    在此之前,紅夷侵犯興化、泉州,曾櫻請巡撫鄒維蓮用副總兵鄭芝龍的軍隊當先鋒,果然打了勝仗。

    等劉香侵犯廣東時,總督熊文燦想要芝龍來增援,維蓮等因為劉香和芝龍間有老關系,心中猜疑,不肯派芝龍去。

    曾櫻用一百張嘴巴保薦芝龍去,後來消滅了劉香。

    芝龍因此對曾櫻很感激。

     十年冬天,莊烈帝相信了東廠的話,認為曾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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