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之,字而強,浙江慈溪人。性情剛毅,緻力于學習和道德修養,鄉人都敬重他。崇祯初年中舉,從教谕升鄢陵知縣。崇祯十四年(1641)十二月,李自成攻陷許州。知州王應翼被害,都司張守正,鄉官魏完真,生員李文鵬、王應鵬都死。自許州以南無能堅守之城。有奸人素與李自成相通,揚言許州城小,以速降為好。振之憤怒地罵走了這個人。典史杜邦舉表示“: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此人臣之大義,公言極是。”振之與吏民共守許州。義軍至,城被攻破,振之持笏坐于公堂上。義軍要他交出印來,振之不肯,被捆綁置于雪中三日三夜,仍罵口不絕,終為亂刀殺死。
振之曾寫一小簡,藏于一個小書箱内,每年元旦必取出來看,看後又放在書箱并加上封條。振之死後,家人把書箱打開,取出小簡,上面寫着“不貪财、不好色、不畏死”三句話,表示其志向。朝廷贈振之光祿寺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