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人之常情,豈能一概以禁令拘留他們。
至于他們所私帶的兵器,亦允許他們以時價出售,不應阻礙他們向化中國。
”十月,日本國使者到,奉上國王源道義的表文和貢品。
皇帝以厚禮待之,派官員偕其使者一起回國,給源道義賞賜冠服、龜鈕金章和錦绮、紗羅。
第二年十一月日本國派人向朝廷祝賀冊立皇太子。
此時對馬、台岐各島有賊人搶劫沿海居民,朝廷就谕告日本國王捕捉賊人。
國王發兵盡殲賊人,捉住了賊人魁首二十人,在三年(1405)十一月獻到朝廷,并進獻貢物。
皇帝益發嘉勵他們,派鴻胪寺少卿潘賜偕宦官王進一起給日本國王賞賜九章冕服和加等的錢鈔、錦绮,歸還他們所獻的賊人,讓日本國自己處置他們。
日本使者到甯波,将這些賊首全部放進甑裡,用火将他們蒸死。
過了一年正月,皇帝又派侍郎俞士吉持印有玉玺的文書前去褒獎,給日本國王賞賜優厚的禮物,封日本國的山為壽安鎮國之山,皇帝親自撰寫碑文立于山上。
六月,日本使者前來謝恩,皇帝又給日本國王賞賜冕服。
五年(1407)、六年(1408)日本國頻頻向明朝廷獻貢品,并将所抓獲的海寇也獻上來。
其使者回國時,請求朝廷賞賜仁孝皇後所制的《勸善》、《内訓》二書,皇帝命令将該二書各給一百本。
十一月日本國再次進貢。
十二月,日本國的世子源義持派使者前來報告其父的喪訊,朝廷派宦官周全前去吊祭,給日本國王賜谥号為恭獻,并拿财物資助日本國辦喪事。
同時朝廷又派官員持皇帝的敕令,封源義持為日本國王。
此時海上又有倭人為寇的警報傳來,朝廷再次派官員谕告源義持前去剿捕。
八年(1410)四月,源義持派使者前來謝恩,不久向朝廷獻上所抓獲的海寇,皇帝嘉獎了他。
第二年二月皇帝又派王進持敕令褒獎日本國王,并在日本收買貨物。
日本國的君臣密謀阻止王進回國,王進偷偷地登上海船,從其他道路逃回國。
從此,他們許久不來進貢。
這一年,倭賊又入侵盤石。
十五年(1417),倭賊入侵松門、金鄉、平陽。
有人捕獲了數十名倭賊,将他們解送到京城,朝廷大臣請求将倭賊予以正法。
皇帝說“:以刑罰威吓他們,不如以仁德感化他們,還是把他們放回去好。
”于是命令刑部的員外郎呂淵等持敕令譴責他們,讓他們悔罪自新。
同時讓他們把擄掠去的中國人送回來。
第二年四月,日本國王派使者随呂淵等人一起前來朝貢,說:“海盜紛繁,所以朝貢的使者無法到達貴國。
至于到貴國為寇為盜的無賴鼠竊之輩,我也實在不知他們的所作所為。
希望能寬免我們的罪行,容許我們朝貢。
”皇帝認為其言詞頗順耳,答應了他們,仍像以前一樣禮待使者,但海上盜賊仍然不絕。
十七年(1419),倭賊的船進入了王家山島,都督劉榮率精兵急忙進駐望海埚。
倭賊數千人分乘二十隻船,直抵馬雄島,進而包圍了望海埚。
劉榮的伏兵出戰,用奇兵切斷倭賊的回路。
倭賊便逃奔到櫻桃園,劉榮合兵攻打,斬殺倭賊七百四十二人,活捉八百五十七名。
皇帝召劉榮到京城,封為廣甯伯。
從此,倭賊便不敢窺視遼東。
二十年(1422),倭賊入侵象山。
宣德七年(1432)正月,皇帝忽念四方的藩國都來朝貢,隻有日本久不進貢,便命令宦官柴山前往琉球,讓琉球王轉谕日本,同時賜給敕令。
第二年夏天,日本王源義教派使者來朝貢。
皇帝還報他們,賞賜他們白金和彩币。
該年秋天,日本使者又至。
二年(1435)十月因英宗即皇帝位,日本派使臣前來朝貢。
正統元年(1436)二月,日本使臣回國,皇帝給日本國王和王妃賞賜銀币。
四月,工部上奏說:“宣德年間,朝廷給日本各國都頒發信符以便審核,現今已經改變紀年,照例應當變更信符。
”皇帝同意了。
四年(1439)五月,倭賊乘四十艘船接連攻破台州的桃渚、甯波的大嵩二兩個千戶所,又攻陷昌國衛,進行大肆殺掠。
八年(1443)五月,倭賊又入侵海甯。
此前,洪熙年間(1425),黃岩的平民周來保和龍岩的平民鐘普福因被徭役所困,叛逃到倭國。
倭賊每次前來入侵,他們都做向導。
這一次他們又引導倭賊進犯樂清,先登上海岸做偵察。
一會兒倭賊離去了,他們二人留在村中乞食,被抓獲,處以極刑,将其首級割下來抛于海上。
倭賊性情狡黠,不時在船上載土産和兵器于海濱出沒,得到機會則舉兵器大肆侵掠,沒有機會則把土産陳列在船上稱自己是到中國來朝貢的,東南沿海各省都受其害。
景泰四年(1453)日本派使者入貢,其使者到達臨清時,掠奪居民的貨物,有位指揮前去诘問,幾乎被他們毆打緻死。
有關官府請求将他們收執起來治罪,皇帝怕因此會失去人心,不答應。
此前,永樂初年,朝廷曾诏令日本每十年獻貢一次,每次獻貢人數不能超過二百,船不能超過二艘,不能攜帶兵器,違反者以賊寇論處。
于是皇帝賜給他們二艘船,作為進貢之用,後來都沒有遵守這個制度。
宣德初年,朝廷又申定要約,進貢之人不能超過三百,船隻不能超過三艘。
而倭人貪利,在貢物之外所攜帶的私貨是貢品的十倍,按例都要給錢。
禮部官員上奏說“:宣德年間他們所貢獻的硫黃、蘇木、刀扇、漆器等東西,按當時的市價估算給以錢鈔,或折成布帛予以支付,數量雖不多,但他們已獲很大利益。
現在若是仍沿習舊制,要付錢二十一萬七千兩,按銀價也是一樣。
請求皇上大減其價,隻給他們銀子三萬四千七百多兩。
”皇帝同意。
日本使臣不悅,請求皇帝仍按舊例付錢。
皇帝下诏給他們再增錢一萬兩,他們還是嫌少,再請求增加賞賜物品。
皇帝又下诏增賜他們布帛一千五百匹,他們最終還是怏怏不樂地離去了。
天順初年(1457),日本國王源義政認為前次所派的使臣得罪了明朝廷,蒙恩予以寬恕,想派使者前來朝廷謝罪但不敢自達,便移文書給朝鮮國王,讓朝鮮國王代為轉達此意。
朝鮮便将此事上報給明朝廷。
朝廷商議後敕令朝鮮審核此事,讓日本國王挑選老成識大體之人充當使臣,不是仍像以前那樣大肆騷擾。
日本的使者也沒來。
成化四年(1468)夏天,日本派使者向朝廷貢獻馬匹以表謝恩,皇帝仍按舊例禮待他們。
他們當中有通事三人,自述自己本是甯波的村民,幼時被倭賊擄掠,賣給日本,現在請求便道回甯波省祭祖先,皇帝答應了他們,但告誡他們不要和日本使臣一起到家裡,以免引誘中國人下海。
十一月,日本使臣清啟又來朝貢,在鬧市中打傷了人。
有關官府請求治他的罪,皇帝下诏把該請求交給清啟。
清啟上奏說犯法應回到本國受刑,希望容許他回國再按法律治罪,并自述不能服钤束之罪,皇帝都予以寬免了。
從此,日本使者更加無所顧忌。
十三年(1477)九月日本使臣又來朝貢,請求《佛祖統紀》等書,皇帝下诏給他們賞賜《法苑珠林》。
該使臣轉述其國王的意思,請求在常例之外增加賞賜,皇帝便命令給他們再賜錢五萬貫。
二十年(1484)十一月,日本國又派使者上貢。
弘治九年(1496)三月,日本國王源義高派使者到中國,回去時路過濟南,使者手下的人又持刀殺人。
當地官府請求朝廷治他們的罪,皇帝下诏命令從今以後隻準五十人進入京都獻貢,其餘的人都留在船上,對他們嚴加防禁。
十八年(1505)冬,日本使者前來獻貢物,此時武宗已即皇帝位,下令像以前一樣對待他們,鑄金牌勘合後交給他們。
正德四年(1509)冬日本使者又來獻貢。
禮官上奏說:“明年正月,大祀慶要擺宴席。
朝鮮的陪臣安排在殿東的第七班,日本向來沒有先例可循,請将他們安排在殿西的第七班。
”皇帝同意。
禮官又說“:日本進獻貢物,向來都是用三艘船運來的,現今隻運來一船,朝廷給他們賞賜銀币,應按其貢物的多少而定數目。
況且他們這次獻貢物沒有表文,是否給他們下敕文,請求皇上裁定。
”皇帝命有關官府移文答複他們就行。
五年(1510)春,日本國王源義澄派使臣宋素卿前來朝貢,此時劉瑾竊取大權,收了他們黃金千兩,給他們賞賜飛魚朝服,這是前所未有的。
宋素卿,是鄞縣朱氏的兒子,名缟,幼習歌唱。
倭國使臣見後,喜愛他,而朱缟的叔叔朱澄欠倭國使臣的錢,便以朱缟抵債。
至此,朱缟充當日本的正使,至蘇州時,朱澄便與他相見了。
後來此事被發覺,按法律應當處死朱澄,劉瑾包庇了他,謂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