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會釀成大患了。
等秋天收獲了,當會依舊按原來的法律辦事。
”有戶民家的兒子與姐夫争訟家産。
女婿說嶽父臨終時,這兒子才三歲,所以自己受命掌管資産;而且有遺囑,叫他日後将十分之三的财産分給那兒子,其餘十分之七歸女婿。
張詠看了遺囑,拿酒灑在地上,說:“你嶽父,是個聰明的人,因兒子年幼所以托付給你。
如果将七份給兒子,那兒子就會死在你手裡了。
”立即命令将十分之七分給那兒子,餘十分之三留給女婿,人們都佩服他的英明判決。
後張詠調任永興軍知府。
鹹平五年,馬知節從益州知州調任延州知州,朝廷讨論選擇可以接替他的人。
真宗因張詠以前在蜀郡政績優異,又命他再次出任益州知州,并加級為刑部侍郎、樞密直學士,并就地升為吏部侍郎。
轉運使黃觀上報他治理益州的政績,皇上下诏褒獎。
恰好朝廷派遣謝濤巡視西蜀,皇上因此令他轉告張詠說:“有卿在蜀,朕無西顧之憂了。
”回朝後,再次執掌三班,領登聞檢院。
張詠中年時腦上生瘡,圍頭巾梳頭發都很不方便,因此請求調出朝廷任颍州知州。
真宗因為他公直,有聲望,兩次任益州刺史時,都因政績突出著名,不應該去管一個小郡。
下令中書将張詠召來問他,将委任他到青社或真定去,要他自己選擇。
張詠推辭不接受,于是任命他做癉州刺史。
大中祥符(1008~1016)初,加級任左丞。
大中祥符三年(1010),癉州人民因為張詠任期已滿請求借調留任,皇上将他就地轉為工部尚書,令他再次留任。
當年秋天,因為江左旱災歉收,張詠受命擔任癉、宣等十州安撫使,後進級為禮部尚書。
皇上聽說張詠的腦瘡病很重,憐憫他,令薛映乘驿車趕去把他換回。
因疾病沒有見到皇上,張詠恨不能當面向皇上陳述蘊藏在心中的想法,于是抨擊道:“近年來國庫空虛,竭盡人民的膏血,用來作為興建無用的土木建築的費用,都是奸臣丁謂、王欽若引導了皇上的奢侈心才弄成這樣的。
不誅殺他們,無以謝天下。
”奏章三次呈上後,張詠被調出京城,任陳州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