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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經世文編選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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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生。

    首在潔廉,次在明斷;勿惑胥役,勿徇仆從;察獄以情,曉民以義。

    雖有邪慝,曷從而興? 一曰禁奸宄:偷渡者嚴立科法,管口者毋任家丁;莠惹之逋逃漸少,則良善之生聚可安。

    埔裡社、水沙連諸番地,漢民各萃數萬,勢難禁絕。

    曩大吏屢議辟境設官,綠畊墾田土,不得統理之人,因而中止。

    今縱未及定制,亦宜嚴定姜界,俾番民不相侵越、漢奸不得滋事,亦杜亂萌之塗,可以推及者也。

     一曰肅戎政:閩兵多出雇代,老弱參半,或有籍而無人。

    台地戍防之兵,三歲一易,無室家之戀,而有驕樂之心。

    将與卒不相習,兵與卒不相親,指麾不靈,情與儒并;其溺于賭、飲、鴉片、狹邪之遊,與奸民無異也。

    此安望其緩急足恃乎!今必堅明約束,簡練軍實,壁壘一新,秋毫無犯,使法立知恩,然後可用。

     其它詢事考言,察吏安民,開誠布公,集思廣益之方,固閣下所措之裕如者。

    閣下剛果有為,厘工熙釆,保民如子,疾惡如風;宏此遠谟,海隅孰不引領以望?雖然,台灣特疥癬之疾,變生倉卒,故未免振驚我師。

    出征疾則迅雷不及掩耳,緩則潰廱難于收拾。

    其實螳臂焉能當車哉?所憂者反在内地耳! 閩中土瘠民貧,産米有限,向來仰食上遊。

    近生齒浩穰,上遊又常禁鄉不粜外境,其來者亦不足以濟。

    福州則與泉、漳同仰食于台灣。

    去年浙撫奏開海禁,招運台米,連艘以往,不下數十萬石。

    自去冬迄今春,福州糧價騰湧,海米稀至,遂有今夏四月民變之事。

    六月,早稻登場甚稔;而連歲歉薄,戶鮮蓋藏。

    八月間猝遭海溢,大水渰田,台風傷榖,遍及下遊,晚收僅得十之四、五。

    長樂、福清水災入告,秋後米價日高。

    台陽軍興,商舶裹足。

    頃石米缙錢四千二、三百,其勢未有所止。

    冬末春初,将複如何;不必待青黃不接,而已有岌岌之形。

    福、興、泉、漳四郡,人心皇皇。

    饑餒之餘,恐生他變,不可不未雨綢缪。

    若遷延踰腦,則緩而無及矣。

    比借撥浙江、江西二十萬石之米,本援乾隆六十年舊例,然聞當時谕旨綦嚴,兩省終止運到萬餘石。

    此次料亦不過爾爾。

    車薪杯水,豈能補捄?倘可請截留江浙、漕米,庶幾有濟。

    海外多事之秋,諒蒙俞旨耳!昨夕奉谒面陳,承諾此事刻刻在心,宜更設法;而戎機孔棘,克日兼程,誠慮無暇及此。

    然此尤根本之計、腹心之憂,不敢不先詳切以告,要非一人之私言也,惟閣下圖之。

     --錄自盛康輯「皇朝經世文續編」卷九十一「兵政」。

     上楊中丞書鄒鳴鶴 頃閱邸鈔,知閩省台郡之嘉義匪衆滋事,執事奉谕,派北鎮謝總戎、徐協鎮帶豫省勁卒千名兼程赴剿。

    當此西陲甫靖、南省薦饑之會,民亦勞止,汔可小康;何堪又遘斯變,上煩聖廑,下益民憂!執事忠勇根于性生,韬钤本于家學,以訓練素精之勁旅,奮勇前驅,幹城海外,必有奇偉功績,佐聖朝止戈為武之治者。

    鶴族兄青原先生守台灣有聲、先達孫文靖公治閩恩威頗着。

    鄉人往來言台地情形甚悉,敢敬陳之。

     台地四面皆海,閩人為主籍,粵人為客籍,山外為熟番,山内為生番,外夷亦有錯處者,種類不一,動辄尋釁報複,大肆焚掠。

    又産物最饒,魚鹽糖蔗之利,十倍内地。

    奸商欺淩,番夷忿極思逞,拒捕負隅,乃其故習。

    要之啟釁必有其事,主謀必有其人,拒捕必有其魁。

    查其啟釁之由,而解之散之;誅其拒捕之渠魁,而曉之谕之,安集而鎮撫之。

    蠢爾本無叛志,未有不就撫恐後者。

    若竟以集衆拒捕為叛,不分首從,玉石俱焚;彼知不就撫死,就撫亦死,惟有叛耳。

    種類多則易聚,山海險則易恃,外夷錯雜則易滋蔓,廓清大非易易。

    且台地距内地水程遼遠,飓風時起,增兵添饷,難定限期。

    漳、泉略近,而奸民多與台衆通;征兵恐反噬,向以為戒。

    其餘諸郡,皆隔重洋者也;外援難而内患多,廓清又豈易易哉?即使全力所注,廓清立見,彼特焚掠複仇耳、拒捕逃死耳,有叛形而無叛志;乃必激之成亂,聚而殲旃,甚非所以體大造好生之意而全聖朝柔遠之經也。

    道光六年,彰化匪犯李通等因搜賊起釁,複仇肆搶,提鎮許松年調度失宜,蔓延數邑,幾成大患。

    孫文靖公偵其意不在叛,兼程渡台,下令祇治渠魁,不殺脅從。

    台衆知總督無全誅意,各莊義首自縛渠魁以獻,不旬日匪目全誅,脅從就撫,分别以強盜論、械鬥論如律,海澨一清。

    識者謂是役也,舉重若輕,全活甚衆,且省國帑以億萬計;其得力隻在不以叛待之耳。

    今日之事,其叛乎?其鬥乎?叛則全誅之而已矣。

    若番、漢互鬥,生、熟番互鬥,閩、粵人互鬥,均之非叛也。

    非叛則雖因鬥而捕、因捕而拒、因拒而集衆滋事,大有叛形而無叛志,則均應撫。

    撫之之術如何?曰:以曉谕解散為歸束,而先重兵以備之,分諸路以撓之,探巢穴、索主名以震懾而威服之。

    選将不可不勇也,征兵不可不廣也。

    何也?必具痛剿之勢而後能撫,必備痛剿之材與力而後撫之神且速也。

    六年彰化之役,鶴着平台铙歌,其序曰:『大而鄭氏據土,應剿者也;小而蔡牽、朱濆連樯肆劫,應剿者也;林爽文因事激變,挾衆橫行,剿當兼撫者也。

    若彰化之變,始而複仇,繼而負嵎逃死,則直宜撫者也』。

    今日之事,情形未悉,其可以此類推乎?鶴素不知兵,安敢妄論?惟熟聞鄉先達緒論,證以古人止戈為武之義,偶然觸發,夜不能寐,急起直書,呈請誨正。

    或者蝼蟻知忠、野人獻曝,亦大君子所優容而默契者爾。

     --錄自盛康輯「皇朝經世文續編」卷九十一「兵政」。

     上某兵備論治台書(同治八年)金東 日者東仰蒙憲台不以東為不肖,賜以清閑,俾進而面教之,勤勤懇懇,不啻自其口出。

    此東束發就傅迄今二十餘年有求師友而不能得者,不意一旦忽得之名公大人,其為感激榮幸,曷可言喻!頃欣聞新綸,簡授憲台台灣督學巡道,正慚疏外,尚未泥首種賀;忽又仰蒙律吹過暖,曲賜提攜,知遇之恩,尤切銜感!惟自恨一介庸愚,深恐無以報稱。

    竊欲飾其固陋之志,以效悅己之容,想俯動刍釆者,或嘉其誠而不叱其妄也。

     台灣自入版圖以來,近則數年、遠則十數年辄亂,小則焚鄉殺人,大或攻城踞郡。

    雖複旋起旋撲,不緻甚礙大局;然上廑聖明宵旰之憂,下贻蒼赤荼毒之慘,三軍暴露,千裡為墟,或為日數年之久(戴逆之亂),或縻饷百萬之多,或竭數省兵力(林逆之亂),始能一奏蕩平。

    顧遺孽甫慶肅清,潛流旋虞橫潰。

    百餘年來,靖亂不恒,卒難久安長治。

    論者獨歸咎于台民之習俗犷猂,好亂使然。

    不知孟子道性善,台民恐非盡枭獍;君奭言民極,風俗豈難緻惇龐?夫使其所以犷悍好亂者,毋乃亦由上者撫綏教養之方與弭禍消患之策,有未盡欤?從來治台者,類皆苟且安常,不知遠慮,視其官如傳舍,以方面為兒戲。

    幸而地方一日無事,彼即一日龐然民上,處優養尊,贻譏屍素。

    迨至一旦潰裂,揭竿群起,猶不自愧己之失治所緻,辄诿曰台民好亂。

    嗚呼!民亦何其不幸而長被此惡名,為诿過卸罪之庸徒所借口也!或有賢者目擊嚴疆,勢難苟安,長慮卻顧,思有所為,則非齮龁于督撫,即掣肘于鎮将。

    事權不專,和衷無人,雖負有為之才,終抱孤掌之恨。

    若無齮龁掣肘,事權專而文武和矣。

    或又器非任巨、才不副志,意趣既屬平庸,張弛又多乖謬,徒費設施,亦無成效。

    前既覆轍,後遂懲羹,愈以苟且安常為得計,以遠略壯猷為徒勞。

    馴緻不敢稍有所展布,相率自安于庸碌。

    此台灣所以卒難久安長治,時形岌岌可虞也。

    今當力矯前失,思患預防,為地方圖久安,為朝廷纡南顧。

    竊計其宜有四、其弊有五,請詳陳之。

     何謂四宜? 一曰宜招徕生番,以拓提封而杜觊觎也。

    台灣南北延袤千有餘裡,東西穿山抵海約六百裡。

    今自西至東,淺闊相勻,所辟不及一半,餘皆棄為生番巢穴。

    夫六幕彈丸,莫非王土;四維瓯脫,俱屬封疆。

    而況卧榻之旁,沃壤千裡,豈有終久委之非類,而交相掉頭不一過問乎?或曰:『生番固屬非類,要亦覆載蒼生。

    我列聖德并天地,一視同仁;奪彼與此,既有不忍,且恐一言拓土,未免即有誅夷,堯仁浩蕩,慮傷慈祥,故既劃界範彼突出,又饬所司禁此闌入,俾各遂其生,免緻有所殘』。

    此言是已。

    然今有策于此,去誅夷為招徕,藉招徕為拓土,上仍體皇上如天之仁,下可廣海宇耕耘之利。

    向化者務期安插得宜,往居者不使滋事贻害,兩得其善,似亦可行。

    抑其地山野所産,物用甚饒,我倘久棄不取,必為外人所圖;生番賦秉蠢愚,終難長保其有。

    今聞島民已潛往墾,他日占踞,此其先驗。

    與其拱手而授之異族,緻贻将來逼處之虞;何如拓土而自盡地利,潛消目前已形之禍。

    或曰:『島民違背和約,擅敢往耕,不難即與驅除,何緻虞為彼有』?不知地利有日辟而無永棄。

    我即能不為異族之所有,而不能止奸民之偷耕;能止奸民之偷耕,亦不能禁匪徒之潛縱生聚。

    此逐彼來,前禁後犯,轇轕紛纭,終無了局。

    且台灣之奸徒每敢于叛逆者,雖由其輕舉妄動,不知自全;亦未始非恃有内山可為窮蹙去路耳。

    故曆辦台賊,皆至搜剿内山,始為軍務竣局。

    然則内山一日不隸職方之掌,奸徒且先一日不息悖亂之心;又不但虎視眈眈,投隙欲踞者為可慮矣。

    茲幸萌孽未滋,先事尚易料理;苟使根蒂一固,後人必費經營。

    監司之任,肩海疆安危,不可不熟籌長慮。

    聖明在上,洞燭萬裡;倘即據此入告,似當仰邀俯俞。

    惟招徕之法,亦須謀定而為。

    必先募通事以達其情,用熟番以導其來;俟得其情而知其所嗜,而後因其來而縻之以利。

    牛糖鹽布,都為馭彼之鞍缰;舍宇冠裳,無非招番之■〈囗外繇内〉餌。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多方撫煦,妥為安插,務使樂于向化,勿使驚而遠揚;則于招徕之法,思過半矣。

    生番既經歸化,疆場即須布置。

    如建城防衛,設官經理,立戍以資控馭,招商以通有無,一切應辦事宜,均當次第舉行。

     二曰宜設立屯田,以懋财利而期富強也。

    台灣出産,有食鹽、樟腦、煤炭、琉礦等物,妥為區處,寖令豐饒,置關榷稅,利甚不赀。

    今皆不言,獨言屯田者,蓋王道本諸耕鑿,粒食是為民天,急先務耳。

    溯自漢世禦羌,下逮前明備邊,曆朝聖君賢臣,無不設戍地面、講求屯田,以收利效。

    台灣戍兵衆至萬餘人(此據乾隆府志言之。

    節經裁汰,今尚存六千餘名),官莊多至百餘所,乃向來當事總不一言屯田以裕饷需,率交屬員收租,恣意分肥私案。

    溺職蠹國,莫此為甚。

    宜即清厘各莊地畝,責成武弁統率所部戍兵,各赴就近莊田屯種外,并于新附内山一體設屯,以懋财利。

    所有屯田章程,限于尺幅,不能詳陳,請為先言其略。

    凡屯有長,長有大小之别,以便責成;屯有戶,戶有軍民之分,以課耕種。

    大屯長以官為之,小屯長或官或紳。

    軍屯即用戍兵,民屯另募土著。

    軍屯照丁給畝,照畝責獲。

    房舍、工食、牛具、籽種一切屯本,皆由官給而各有限制;刈獲顆粒,皆輸之官,而軍不得私。

    民屯官惟給田,屯本歸其自備,計畝責獲,視軍為殺。

    勤惰有賞罰,所以示勸懲;出入有冊報,所以防侵欺。

    官莊宜軍屯而助之以民,内山宜民屯而維之以軍。

    此辨屯大略章程也。

    夫家國庶務,非财不行。

    毋論空拳赤手,難效巧炊;但稍左绌右支,便形拙斫。

    故凡有為,首須籌利。

    今人之弊,大抵明于節用而暗于生财,拙于籌饷而巧于諱利。

    外似皆欲有為,内實共怯厚費。

    不顧時勢之緩急,不計将來之利害,但能節啬省财,舉凡無妨苟且。

    倘稍繁費言利,便共毀謗阻撓。

    迨至體勢敗裂,情形窘困,始知先所謂明者,正其所暗;所謂巧者,實彼之拙。

    即恨噬臍,已費醫瘡。

    此殆海内古今之通病,亦非邊隅一時之痼疾。

    夫劉晏造船,因多與羨餘而始堅;後人吝财,至面給價料而遂脃。

    此多需與省費之成敗,昭著于史冊者也。

    今之自诩節财較及锱铢者,亦可鑒此,略醒其夢夢矣。

    前明盧忠肅公曰:『桑、孔言利,論者鄙之。

    然從身家起見則墨吏,從朝廷起見則賢臣;為聚斂起見則心術可誅,為救時起見則經綸足法』。

    此言痛切,足破世俗庸儒絕口不敢言利,動以桑、孔為口實者之惑。

    今之屯田,即管子之内政。

    區區霸朝,猶知修舉;堂堂王政,豈吝施行?且際茲多需之時,須預廣取利之術。

    抑屯田所取,以視橫征巧斂者尤迥不相侔。

    自當昌言于大廷,不可少奪于浮議。

    今天下之兵皆募土著,獨有台灣不準招募,俱由内地更番遣戍,是蓋廟堂寓有深意,未便輕議更張。

    不然,就民屯而略為部勒訓練,唐代府兵之制,可唾手而複;歲免内地饷帑之轉輸、班戍之煩勞,永為邊省無窮之利,誠善策也。

     三曰宜推廣學校,以隆教化而革惡習也。

    查台灣各屬,有書院,有社學,即各土番亦皆先立有學。

    惟經兵燹,存廢難知。

    當饬查明應修應造,或官為經理、或勸其自修,斟酌行之,俾複舊觀。

    并饬各屬确查,毋論民番市鎮、遠近鄉村,但聚居自百家至五百家者,即設立社學一所;過五百家至千家者,為設二所;不及者就近附學,欲自設者聽之。

    每所有學堂,有講堂。

    應需經費,先盡就地捐助,然後官為補足。

    除在城書院照常延請山長月課時文、詩賦外,其餘每一社學聘設掌教主講正副各一人,以本地文行兼優、聲音洪亮者為之。

    掌教專教朱子小學,漸及四書經傳,并教以拜跪揖讓之儀、進退應對之節,以敦初習。

    其秀出班行者,再教以文賦。

    俟其詞意優通,遣赴書院考錄。

    所有學規格式,由官拟頒遵行。

    主講朔望恭講聖谕廣訓,地方文武各官,皆須親到就近社學随同宣講。

    倘有視為具文,無故敢不親到,查出照例劾參。

    每日早晚,則講前修穆行與先哲格言以訓其俗。

    格言如陳文恭公訓俗遺規、石天基治家俚訓之類,穆行如子史所載忠孝節義可敬可感之事,皆可分别摘取編纂備講。

    惟聽者日久或厭,未免終歸具文。

    當于立法之初,善為之慮,可仿遺規内講鄉約之法,再加斟酌盡善,期可永遠遵行,始為頒下各學。

    所有社學事務,府垣設局專辦,總領于府學教授,分責于各屬谕、導。

    每月應需講章,由局撰拟預頒。

    該論、遵須不時親至各學聽講,以稽勤惰。

    倘敢奉行不力,虛應故事,即惟該谕、導是問。

    台灣居民富庶甲于他郡,樸魯是其本性,犷悍則因習染。

    計其自童而耄,大約目不睹經傳之訓、耳不聞仁義之言,凡所濡染,無非椎埋惡習與夫橫暴悖行。

    夫藉富庶之資而稔悖惡之行,失樸魯之性而成犷悍之習,苟不反叛,複将何為?今為廣立社學以教為化,富勸于講,使父老日夕所聞無非仁義之言,子弟終歲所習盡是聖賢之語,彼雖頑石,亦應點頭。

    況具有魯樸之本性,自易去犷悍之奮習;因其士庶之富饒,尤易興起于禮義。

    實心實力,教之數年,海濱必可成鄒魯,習俗豈複虞好亂?昔西漢川蜀之民,未嘗被三代禮義之化而久染秦人強暴之習,其椎魯犷悍,殆當倍甚于今日之台灣;乃一經文翁教授,如司馬相如、揚雄、嚴君平之徒即輩出其間,一時人文冠冕天下。

    迨後武侯因之,略峻法制,其效遂至道不拾遺。

    台灣涵濡皇化,曆年已将二百,視昔川蜀當較易教。

    是在以化民善俗為己任者加之意耳,文翁遐躅不難繼也。

     四曰宜整頓吏治,以端政本而期成效也。

    吏治有本末;官員吏役為治之本,法令條教為治之末。

    夫擯斥貪邪、擢用廉正、吏能盡職,治始稱盛,言吏治者類皆知之。

    至其所以能廉正盡職而不貪邪敗事,由于生計有賴、内顧無優,則恐未盡知也。

    今之官吏,方共内顧殷憂之不暇,複何職掌政事之逞恤?法令條教,适與以營私舞弊之方;白簡斧钺,亦難療其廢弛因循之病。

    是非官吏多不肖,蓋迫于勢所使然。

    孟子曰:『徒法難行』,可深長思也。

    夫苟欲潔己,專緻力于職掌,須先裕其生計,使内顧之無憂。

    古昔明王知其然也,于是制為祿糈,俾資事育。

    雖庶人在官,亦必祿足以代其耕,而後其賢者精不歧疲,得以一意于庶政;不肖者戀祿患失,亦皆黾勉以自全。

    故每事半功倍,天下常臻郅治。

    三代尚矣,下逮漢、唐、宋、明,亦罔不率由斯道。

    國朝頒祿多沿明制,頗覺太薄。

    雖經添有養廉,仍苦艱于職拄。

    且風氣所驅,賢者不免方隅所囿,日用懸殊。

    閩省上自督撫、下逮佐雜,一切官吏,計其俸廉所入,雖極節啬,亦難敷衍。

    然數百年來終可支恃,不因祿薄人遂裹足者,官則專籍陋規,勉強彌縫。

    不肖之徒,或竟婪贓,攫彼填此。

    至于吏役,更屬不堪設想。

    計其終歲所得,不過數金,毋論難以贍養妻孥,亦斷不能自糊一口;苟非受賄賣法,殆無以救朝暮。

    故從來有不受賄之官,而無不受賄之吏;有不賣法之吏,而無不賣法之役。

    今裁陋規,既議律貼,又僅貼各官而不及吏役;豈此輩都非人類,不須食用之需?抑均是齊民,亦有室家之累;原情酌理,讵謂得平?是則陽令以奉公守法,陰實使之作奸犯科也。

    且此輩原少麟鳳,類多虎狼。

    計台灣一府、四縣、五廳,經制白役約共不下數千:是則縱數千饑狼餓虎,以橫噬阖郡之弱肉。

    吏治安得不淆?台民安得不亂?今之侈然自謂整頓吏治者,并不于此本源之求,而惟于彼末流是骛,謬矣!即所給各官津貼,複不能多,以緻日言裁陋規,而此舍彼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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