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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海防 海軍 湖防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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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槍炮等語。

    此與胡家桢所查該兩船自行沉沒之語,若據胡家桢在石浦地方明查暗訪,互相稽考,二說皆有因緣。

    西報張大其詞,謂該兩船為魚雷轟沉,自系誇說勝狀,炫耀各國以見功也,而其魚雷船之來,夾雜魚劃之中,西報亦言暗無聲響。

    該處居民未見法船進口,自系指未見大兵輪而言,殊不知二船之尾艄已受魚雷轟傷也。

    臣細閱胡家桢所繪石浦水面地圖,于法國小火輪所由之水道逐一标注,了如指掌,惟該管駕二員既未并力抵禦,又不小心保護,以緻失事,誠如聖訓所谕,殊堪痛恨,自應嚴參懲辦,何敢稍涉回護。

    查馭遠船副隊總李時珍首先逃走,即應嚴拿務獲,一俟到案,即行正法。

    其澄慶管駕留閩盡先遊擊蔣超英、馭遠管駕準補太湖右營都司金榮臨到危險,不能保護本船,即拟發往軍台,亦屬咎有應得。

    惟因衆寡不敵,意在救全船炮,其情不無可原。

    且蔣超英由水師學堂出身,金榮亦久曆重洋,均屬有用之才,現拟擴水師,籌防江海,正當用人之際,議法不敢太峻,誠恐以後員弁,視駕輪船為畏途,無以鼓勵群策,合無籲懇天恩,俯準将該管駕蔣超英、金榮二員即行革職,至于可否責令随同道員胡家桢經理絞船撈炮各事宜,免其發往軍台之處,出 自天恩俯準,非臣下所敢擅請。

    副将丁華容照料營務,本無管駕二船之責,且于開船之日,奉紮倉猝上船,既無随身親兵,又無在手兵符。

    正月初旬,即至鎮口,同吳安康日夜鏖戰,倍極勤勞,保全三船,功績最著。

    吳安康、丁華容二員應請免其置議。

    此外兩船在外之勇,受傷之弁,容俟查明辦理。

    謹奏。

    光緒十一年三月十一日奉旨:李時珍着即嚴拿,務獲正法,蔣超英、金榮均着革職,發往軍台效力,一俟絞船撈炮事竣,即行起解,餘依議。

    該衙門知道。

     光緒十六年沈秉成奏,南洋各号兵輪船,前經海軍衙門定章,每年春分前後赴北洋會操,秋分後回防;前督臣曾國荃以總統李成謀有長江水師之任,未能遠離職守,派委總兵吳安康作為統領,兼帶寰泰兵輪,責成将應辦事宜實力整頓,分别奏咨在案。

    現在記名提督前安徽壽春鎮總兵郭寶昌接充總統,應令親率出洋,講求操練,期收實際;前設統領名目,應即裁撤。

    查北洋海軍,定為經制,南洋船隻,應調會操,視如一律,則軍制亦應參酌厘訂。

    所有南洋可供海戰之六船,現拟分設左右翼,各派翼長一員。

    查有提督袁九臯堪委左翼翼長,統帶南琛、鏡清、保民三船,并兼帶南琛一船;總兵吳安康堪委右翼翼長,統帶寰泰、開濟、南瑞三船,應兼帶寰泰一船,依次分号,行列昭明,與其餘各船均聽總統節制調遣,以一事權。

    總統出洋所坐之船,即以該管帶官為中軍,料理一切。

    袁九臯、吳安康各支有管帶薪水,毋庸另給,惟翼長費用較增,拟将裁出統領公費移給兩翼長均分支領,以資辦公。

    如此一改移間,分合進止,指臂相連,于操巡可期得力,而于薪費無所增減,除分檄饬遵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奉朱批:該衙門知道。

     光緒十七年正月二十日,兩江總督劉坤一奏為南洋海防江防應行分别籌辦,以及各号兵輪宜加考核,水師學堂量為變通事。

    伏查南洋籌辦防務,越二十餘年矣,臣以為海防與江防迥别,海防主戰,合浙、閩、粵言之也,江防主守,則并川、楚、江、皖言之也。

    就江防而論,現于江陰、三山營、圃山關、焦山、象山、都天廟節節修築炮台,安設巨炮,駐紮重兵,一遇有事,則于江中密置水雷,加以攔截之物,但得将士用命,以主待客,以逸待勞,敵人萬難飛越長江,門戶既固,則自江甯以及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六省綿亘數千裡,風鶴無驚,東西大局,不緻動搖。

    惟是蘇州、松江兩郡,均在江陰下遊,前築吳淞口炮台,原為捍衛蘇、松之計,顧敵亦知投鼠忌器,将來扼于江陰等處之險,不能上駛,亦不入吳淞江自擾各國租界,或由寶山縣拊我之背,以窺蘇州,而寶山縣之獅子林、南石塘,近年分築炮台,足以兼顧,且寶山縣距蘇州省城二百餘裡,沿途港汊紛岐,敵若舍舟登陸,棄長用短,則我江防諸軍,設伏出奇,制其死命,所謂形格勢禁,使敵自趨絕地,尚何能為。

    臣歸過吳淞江,面晤撫臣剛毅,籌商及此,意見相同,此江防主守似略有把握也。

    至于海防戰事,必得如北洋有鐵甲兵輪及各項碰船、快船,又與山東、奉天聯絡一氣,犄角相資,方足以操勝算。

    直隸督臣李鴻章在任二十餘年之久,不惜重費,一手經營,始克有雄師,以之左提右拿。

    南洋官經數任,政出多門。

    如臣十數年間,三次承乏,初次不滿一年,二次不滿兩年,維時龍骧、虎威、飛霆、制雷四号蚊船,甫由外洋購回,而舊有之操江兵輪,向在北洋當差,南洋隻威靖、測海、登瀛洲三号,船身短小,未能馳騁大洋,臣于海防經費項下,節省巨款,移交後任,原為制備兵輪之用。

    此次來江,則有新增之寰泰、鏡清、開濟、保民、南瑞、南琛兵輪六号,内惟寰泰、鏡清、開濟三号,工料堅緻,駕駛甚靈,保民次之,南瑞、南琛又次之,威靖、測海改為運船,登瀛洲改為練船,即蚊船四号,質本單薄,久經歲時,亦恐難以應敵。

    查南洋兵輪每年薪糧四十餘萬,随時修理及煤油之費又十餘萬,而船多 楛窳,徒事虛糜。

    臣現紮饬總統兵輪前壽春鎮總兵郭寶昌,督同左右翼長及各管駕官逐一考究,何船急須整修,何船可以改造,何船必應全換,以及炮位是否與船相稱,可否彼此互易,以期合宜,詳細禀候核辦,不得含糊遷就,臨敵始以船炮不能得力為辭。

    至于新設水師學堂,每年約費四五萬金,原為造就人才,以備南北洋各兵輪挑補。

    照海軍衙門定章,南洋學生課堂畢業,須咨送北洋加習船課,分别差委。

    現準北洋咨稱,本省水師學堂學生,已足敷用,毋須南洋咨達前來,則是此項學生,将來無地安插,彼挾有為之具,安肯日久賦閑,勢必報效外洋,轉為中國之患。

    臣與該學堂會辦江蘇候補道楊兆 鋆通盤籌畫,拟裁學生四十名,外洋教習各二員,其餘各項夫役,依次酌裁撤。

    該學堂名數雖減,規模具存,一俟南洋兵輪購制齊全,再将水師學堂規複舊章,亦複易易。

    夫事必求實效,不可徒務虛聲,但期成功,不必拘守成法。

    以南洋今日海防水師,人人知不足恃,而度支已形竭蹶,倘蹈依違之習,決無振興之期。

    臣與在事文武,共矢公忠,力除浮耗,去一分無用之費,留一分有用之财,遲至三五年,可得盈餘,購置各項兵輪,練成勁旅,與北洋及浙、閩、粵互為聲援,以副朝廷廑念海疆之至意。

    謹奏。

     光緒二十二年正月,兩江總督張之洞奏長江炮台改設專勇,添置官弁,裁營抵饷,以收實效。

    原奏略曰:前因江南之江陰、鎮江、獅子林、改安大炮,專派炮勇,加給專饷,添派華洋員弁,操演漸有起色,因将沿江次第大小炮位,一律改設專勇,分為四路,以吳淞、南石塘、獅子林各台為一路,江陰南北各台為一路,象山、焦山、都天廟、圃山關南北岸各台為一路,金陵獅子山、幕府山、锺山、下關各台為一路,每路設一總台官,炮勇均由專台官督率,由洋弁會同學堂出身之炮務委員教練,其大小炮位,視炮彈之輕重,配勇數之多寡,分别等差,優給口糧,月支薪饷,拟即酌汰防營,以抵增出饷項,當經具奏在案。

    惟吳淞至金陵,江行六百餘裡,雖分四路,而每一路大小各台相隔數十裡,或在南岸,或在北岸,或在江心,消息阻絕,非每路各設總台官不足以資節制,非分段各設專台官不足以專責成。

    其實一大炮即系一台,非将炮位分别大小,快炮各設副台官,中等炮分設一二等炮弁,不足以精操練。

    臣督同籌防局營務處各員,詳加籌議,綜計應設總管炮台官四員,每月支薪水銀壹百兩,公費銀壹百兩;專管炮台官十六員,每員月支薪水銀伍拾兩,公費銀伍拾兩;副台官三十一員,每員月支薪水銀叁拾貳兩;一等炮弁二十四員,月支薪水銀二十四兩;二等炮弁六十七員,每員月支薪水銀十八兩。

    其炮勇月饷及各項雜費,前已咨部在案。

    此項薪糧公費,雖較陸營稍優,臣原奏稱一台之功,可抵十營,一炮卒之功,可抵千人,實非虛談,即欲收其實效,不得不重其薪糧,然較之多養油滑湊數之防營,技藝不必精通,功過無憑實驗,此其得失相懸萬萬矣。

    現又将外洋新購之四十磅子快炮拾尊,以二尊分設金陵獅子山,四尊設幕府山,四尊設雨花台,另有六寸口徑地藏架快炮二尊,設幕府山南首,以重省防。

    尚有四十五磅子快炮二十尊,拟以十尊安江陰,十尊安鎮江,應俟德國募來炮台洋員,分别勘定地勢,再行安設外,茲既裁營增饷,注重炮台,必須擇炮學專長之台官,略崇體制,方足以資鎮懾。

    總台官略如陸營之營官兼分統者,專台官略如陸營之領哨官兼幫帶者,副台官略如陸營之哨弁,俾資钤束,号令專一,呼應較靈,不論官階,專考取洋操谙習技藝精熟者當之,概不準隘學充數。

    口糧另行委員會同員弁給發,以除積習。

    所有華洋員弁勇目、洋号令、掌通語旗、機器匠、辛工、擦洗炮費各款,現已酌汰拾營,以抵台營饷糈,毋庸另籌者拾營,系就江南曆年原有防營内多方籌維,裁去此數,以便騰出饷項,仍照防營支應局按月給發饷項,由籌防局營務處各員不時稽查,按月校閱一次,以校功過。

     光緒二十二年正月,署兩江總督張之洞奏移建松江府等處火藥庫,拟請分别移置分建。

    原奏略曰:查松江府火藥庫所儲,皆系洋式槍炮各藥,為數甚多,此庫既設在城内,其距民居斷不能遠,縱關局堅固,防守慎密,設有不測,阖城民命所系,贻害匪輕,且該局為各路防營火藥總儲之所,如原奏萬一疏虞,關系大局,尤非淺鮮。

    是以該局紳士屢經呈請移建,前經欽奉谕旨籌辦,自應分别移置分建,期以仰副朝廷固軍實系民生之至意。

    現經臣委道員錢德培督同府縣勘明,該道議于鳳凰山并鎮江、江陰等處,分置數庫,便于轉輸,且拟采取西法建造,每所隻二三間,并以極厚土牆為隔垛圍之,辦法皆屬切當。

    鳳凰山現已勘定,其鎮江、江陰應饬委員并地方官迅擇妥地,次第興造。

    至儲存火藥庫,既設在空闊處所,必須防禦謹嚴,方免匪徒窺視,此三處均宜專派營勇數哨駐守,以昭嚴密。

     附:張之洞檢閱炮台兵輪情形折(光緒二十一年二月) 再臣去冬親閱海口沿江各炮台,大率皆疏謬無法,實出意料之外,當經在台指示,各将領似皆聽之茫茫,實堪詫異。

    長江為南洋門戶,江蘇形勢雄劇,物力殷富,每年南洋海防經費,例撥數十萬,不知二十年來,何以全無人講求及此。

    本任督臣劉坤一到江以來,屢有添炮增台之舉,于江防尚能留意經營,乃承辦局員全不通曉,守台将領一味模糊,以緻炮台如此乖謬,實不可解。

    各台洋炮,多系舊式前膛,或問有後膛者,亦甚小甚舊,種類尤雜,其大炮皆系上海制造局自造者。

    在滬局能造大炮,固已屬難得,然中國工匠不熟,試造之炮,炮身不長,機器不靈,施放過遲,一點鐘隻能放七八炮,徒貪彈重藥多之力,殊少及遠放捷之功,若外洋克虜伯二十一生、二十四生等巨炮,并無一尊,不特無十年以内之新式長炮,即舊式後膛大炮亦且無有,江陰炮台,則止有前膛大炮四尊,并滬局自造之後膛大炮亦無之矣。

    至造台不合法之處,大率數端:鎮江、 圌山關、江陰等處,地勢皆好,江岸有高崗長嶺,雄踞江幹,山勢蟠曲起伏,正好築台,乃造台不于山巅山脊,而或作于平地低處,以緻失勢受敵,或作于山坳,以緻旁多阻礙。

    江甯城内外山勢高低得中,正臨江路,可建台者不少,乃于内河口低窪處作之,炮安營房之内,炮口專向對面,不能轉動,敵船在一裡之外,則束手以受敵炮攻擊,不能迎擊一炮,一也。

    各台或在平地,或在山半,往往後靠山岩,敵炮随意擊中山上,則山石炸襲滿台,是自為敵人多添炮子,二也。

    多炮密排一台,不思高下參差,以免敵炮攢擊,一台毀則多炮廢,三也。

    其明台則将大炮平列一平坦大台上,中間相去尚有餘地,乃并不作隔堆,敵炮橫擊,各炮必有傷者,四也。

    子藥庫不知深藏,即在台旁築一小屋,過於淺露,上蓋不厚,但中一彈,立緻摧壓焚毀,全台之炮皆成無用,五也。

    炮台例有兵勇藏身暗房,搬運子藥往來暗道,此間各台皆無之,有戰事時,斷不能接濟藥彈,六也。

    炮以環擊四面為貴,故洋炮皆随帶有鋼鐵軌道,以供旋轉,乃各暗台則一炮作一小門,又不知開裡外八字,炮為門束,每炮隻能打一兩度,不能旋轉多擊,自礙炮路。

    尤為荒謬,吳淞口之大炮,并于台外面築極厚土牆阻之,更為可怪,七也。

    台前宜作斜坡,敵彈方能滑走,乃各台前面作平台,長數十丈,寬四五丈,适以留敵人炮子,敵炮不必取準,而炮彈紛紛皆落我台上,足以炸傷全台,尤不解是何取意,八也。

    濠溝最是炮台營壘要著,乃除獅子林炮台外,多無濠溝,各台距江太近,亦并未留開濠之地,炮台後路,更無濠壘布置,九也。

    子藥任意抛擲,或早經黴壞結塊,或數目短少,護台之小炮零件,不免鏽澀,有事如何應用,十也。

    營房與炮台不知分為兩事,台之左右前後,多作房屋草棚,引火受炮,十一也。

    營房圍牆,多作白色,夜視分明,徒為敵人之的,十二也。

    至于炮手并無專人,系令各營勇輪充,兼當雜差,更換無恒,以緻生疏雜亂,諸事廢弛,從來未聞有此辦法,總由各台将領心存苟安敷衍,以為長江必無戰事,大言欺人,歲糜巨饷,置海防江防于不問,實堪痛恨。

    惟外洋大炮,此時無從購運,即使運到,而各處分造多台,分安多炮,斷非數月内所能辦,但現有各台,已成之局,勢難更動,隻能将其最謬之處,量加修改,力圖補救。

    江陰尤為中路扼要之區,現将滬局現存自造之大炮五尊,設法運來江陰,另擇形勢,添造數台,然笨重過甚,運炮上山,開路鑿石,築基安炮,倉卒趕辦,尤為勞費艱難,一面選募洋弁,專挑炮弁炮勇,優給薪糧,常川駐台,教習操練。

    鎮江山麓各台之炮,酌移數尊於象山、焦山頂上,江甯城西北隅之獅子山,城外北面數裡之幕府山,地勢頗好,可扼夾江,兼顧陸路,現拟将下關舊台之炮移置兩山上,分作數台,惟工程粗備,至速亦須兩三月,惟有督饬趕緊辦理。

    至南洋各兵輪,除南琛派赴台灣及船炮過劣者不計外,尚有南瑞、開濟、寰泰、鏡清四艘及蚊子炮船四艘,曆年裁省經費,炮勇管機人等,尤鮮好手,管帶各員,類綿柔弱巧滑之人,萬無用處,而水師将弁,尤難其選,現經多方搜訪,擇其耐勞氣壯者,陸續更換,責令認真操練,全行駐泊崇寶沙尾,以與獅子林炮台互相輔助。

    所有南洋炮台兵輪情形,力籌補救各緣由,理合附片奏陳,伏祈聖鑒。

    朱批:知道了。

     附:張之洞嚴防海州情形折(光緒二十一年四月) 竊照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承準軍機大臣寄正月十八日奉上谕:侍講樊恭煦奏海州要口宜防竄擾以通運道一折,據稱江蘇海州所屬之青口鎮為沿海要隘,距煙台海面不過數百裡,向未設駐重兵,賊若撲犯青口,竄擾内地,斷我運道,則南北梗阻,漕米軍火悉以資敵,鹽場亦被肆擾,請饬派兵駐紮嚴防等語。

    現在賊烽縱橫海上,難保不撲犯南洋,青口鎮為濱海要隘,且為糧饷軍火運道所關,亟應預籌防守,着張之洞、松椿迅即揀調精兵,或酌撥漕标得力防營前往該處駐紮,認真嚴防,務使敵難猝犯。

    此外要口,并着該督等就近察度情形,一體密籌布置,毋得稍有疏虞等因。

    欽此。

    仰見廟谟廣運,燭照光幾,跪誦之餘,莫名欽服。

    臣查海州為南洋入境首區,密迩清淮,關系運道,而淮揚兩郡,江北精華,實以清江浦為謬鑰,自宜亟籌防範。

    本年正月内,先經臣奏調湖南提督婁雲慶所部雲字湘軍五營,令記名總兵杜嵩齡統帶來江,派防海州,惟他省募調,緩不濟急。

    查有向駐海州緝私之前南贛鎮總兵王德勝樸直老練,熟習地形,素孚人望,海州人素強健,饬令就海贛一帶,選募海勝軍五營,扼紮青口等處要口,并委候補道李鎮邦辦理海州、贛榆、沭陽、安東四州縣團練,饬兩淮鹽運使江人鏡督同海州分司運判徐紹垣辦理鹽竈團練,以輔兵力。

    又查宿遷、邳州、桃源,乃由清江北上孔道,亦防其由贛榆陸路窺伺橫截,且土匪竊發,擾亂運道,亦屬可慮,因饬原在宿遷緝捕之副将唐高鬥選募該三州縣團勇三營、一千五百名,以助防剿。

    旋據海州文武禀報沿海探查,有倭寇黑門大小兵輪兩艘,帶民船三十餘隻,前以山東烏船二隻為響導,于二月十三至十七等日,在山東日照縣安東衛測水,并詢問海州青口路程,二月十八至二十三等日,至贛榆、海州一帶拓汪口外之岚山頭、青口外之鷹遊門等處停輪,随帶小民船往來如織,測探水道深淺,又至海州、安東交界之灌河口外開山等處測量如前,并張貼僞示,以倭國銀鈔煽誘沿海漁戶民居,告以将來倭兵到時,準其持此領銀,為作響導,可免殺虜。

    每票一元、五元、十元不等,經該民人呈繳四紙,封送臣處查驗屬實,當經飛饬地方印委防營将領重賞收買,并曉以大義,勉為忠良,勿貪倭餌。

    第倭寇注意海州,狡謀顯著。

    該州沿海要口甚多,登岸甚易,斷非十餘營所能防禦。

    查記名提督楊文彪曾任海州營參将,于該處情形尚熟,該軍本系派令接防 圌山關炮台,因改派統率所部五營前往海州,并抽調原紮江陰之副将林保、遊擊黃守忠粵軍七營,亦赴海州,又饬奏調差委記名總兵王心忠募江北勇忠字五營,一并馳赴海州,合力戰守。

    因軍情日緊,諸軍一時難到前敵,又令總兵王德勝就地添募海勝軍三營,以期迅速熟習。

    王德勝駐青口及贛榆之永濟寺,杜嵩齡駐西墅平山頭,楊文彪駐黃家跳,王心忠駐大村,林保、黃守忠兩軍駐大伊山,皆系水陸沖要,均饬令預先籌商,有事互為援應。

    以上各軍,均已到防。

    惟清江附近尚形空虛,并饬奏調差委記名提督鄭正峰招募正字五營,奏調差委記名提督王金榜招募金字五營,皆在徐、宿、鳳、亳一帶,就近選募,俾得刻期成軍,先令在清江北岸駐紮,臨時聽候調撥,相機迎剿,計四月中旬均可到防。

    又查沭陽縣系由海、贛赴清江北路必經之道,訪得沭陽在籍千總陳廣群材武可用,素得衆心,饬令募練土勇一營五百名,以備邀擊,現已成軍。

    惟倭寇慣技,每每避實擊虛,山東日照三台角、石家所一帶,水深沙少,輪行距岸止三四裡,若偵知海州防營較多,由日照登岸,陸行至贛榆界之黑林,亦可南趨清江,拟俟正字、金字兩營各軍到齊後,酌派數營,分防此路。

    查清江以北,地勢平衍,包抄斷後,必須馬隊,惟一時難購多馬,所有海州江北各軍,其将領均系北人,步騎皆能兼用,每營令酌配馬隊一百名,馬不足者,五十名亦可,總之以一馬二步核計,每營仍合五百名之數。

    其團勇土勇饷數,平日按湘軍營制七成給發,營哨官不減,有戰事時,仍照湘章補足。

    又查清江浦地處沖繁,南北往來,軍民稠集,城小而卑,城外運河北岸,地勢散渙,毫無屏蔽,防軍素少,清江淮安至揚州等處,人心不免震驚,又饬淮揚道謝元福跨河趕築土圍牛馬牆,挑掘深濠,兼作水栅,晝夜趕工,俾資扼守而定民心,并令該道募步隊二營、馬隊一營,名 曰浦勝營,即令該道統帶,以資鎮遏。

    現又調江陰北岸之署瓜洲鎮總兵高光效四營回紮揚州,以為清江聲援。

    其海州、安東接界之灌河口、響水口等處,亦經漕督臣松椿派撥漕标水師炮船八号,陸營一營一哨,前往扼紮。

    适奉旨辦理防務之雲南提督馮子材到江,現經商定将所部萃軍十營暫紮鎮江,輕騎先赴海州各口察看軍情,如有戰事,該提督即統率本部親赴海州前敵督戰,所有督标、漕标在海州、沭陽、宿遷、清江北岸各營,商明統歸馮子材節制調遣,以一事權,業經另摺奏明。

    并經臣紮饬各将領紳團,剀切告戒,重賞嚴罰,先以阻其登岸為要,敵若深入,各軍分番戰守,互相援應,總以斷其後路為主,如海州有警,臣當出駐鎮江督饬策應。

    目前布置粗有端緒,惟有将率軍民激發忠義,同心合力,誓殲狂寇,以仰副聖主籌維南北運道大局之至意。

    朱批:知道了。

     附:張之洞籌撥購輪各費折(光緒二十一年四月) 再前因南洋海防戒嚴,江南各兵輪船、蚊船均經分泊要隘,以備戰守之用,所有吳淞口巡察海面稽查人口外國兵、商各船,運送各台炮位軍火,以及拖帶兵勇軍火過江,在在需船轉運差遣,曾經購買普陀、平鏡、平安差輪三艘,并租用彙源、飛鴻二小輪,作為拖帶轉運及海口偵探、炮台查船之需,并咨明海軍衙門戶兵工部查照在案。

    嗣因北洋軍務日繁,奉調北上諸軍日多、刻難容緩,軍械饷項,概須改由揚州、鎮江分運清江登陸北行。

    其貴州、湖南、江西征調各軍,及江南自湘楚兩粵募調各軍,及借撥制造各軍械,均須溯江而下,或赴宜昌接運,或赴江西省接運,俱非輪船載運,不能克期。

    兵械雲集,日夜不絕,前起壅滞,後起已來,當時軍情萬緊,不得不多備輪艘,以資載運,當即先後在滬選購運兵大輪及拖帶小輪四艘,内江清、江平、江泰三輪,共價銀二萬兩,公和一輪,價銀三萬五千兩,又崇明孤懸海外,水線通電,訂購不及,渡兵運饷,必須輪拖,添購崇安一輪,價銀四千七百五十兩。

    又因購輪太費,且一時亦無從購覓多輪,而各軍齊集,急待輪船運載東下,長江風浪甚大,小輪拖帶民船,不能過多,動須停泊,太形延緩,當經電饬上海招商局道員沈能虎,長租華洋較大輪船十艘,内泰安一輪,每月租銀二千九百兩,愛仁一輪,每月租銀六千兩,平義一輪,每月租銀五千八百兩,馬加利一輪,每月租銀五千五十兩,固陵一輪,每月租銀四千二百兩,江寬一輪,每月租銀一萬二千兩,短租江裕一輪七日,每日租銀五百兩,又長租祥元、永濟、乘風、淩風四小輪,每月共租銀八百零五兩五錢。

    又金山衛西接浙江乍浦,為蘇松屏蔽,駐有重兵,時須小輪探報軍情,撥運饷械,租用金安一輪,每月租銀三百兩,均饬由江南籌防、支應兩局籌撥分給,其購買各輪丈尺、吃水、配用管帶執事、員弁薪糧公費,另行造冊咨部立案。

    朱批:該部知道。

     附:張之洞築台安置大炮情形折(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 再臣去冬親閱沿江各炮台,多未合法,時因海警方殷,急須量力擇要改修添築,以固長江省會之防,當經紮饬籌防局委員勘估,會同各将領籌議,經臣核定興辦,于上年十二月、本年二月先後開工,二月四日附片具奏,奉朱批:知道了。

    欽此。

    欽遵轉饬在案。

    查江陰為長江門戶,舊台僅有前膛大炮四尊,開放遲緩,敵船一闖即過,其餘皆系陳年老炮,且亦不大,擁擠一處,尤不合法。

    此地若無後膛大炮,萬不能守。

    惟事機緊迫,勢難将各台多為改修,當即将滬局所存後膛大炮三尊、快炮二尊設法運來,趕工安設,相度地勢,必須據高,方能擊遠。

    所有江陰新添各台,均系在大嶺之脊新設數炮,其大者每一尊重至八萬斤,尤為艱難勞費。

    計江陰西黃山造洋式明台一座,安設八百磅子大炮一尊,藥彈倉二間;東黃山造洋式明台一座,安設二百五十磅子大炮一尊,藥彈倉二間;黃山第二峰、第三峰造洋式明台二座,安設一百磅子快炮二尊,藥彈倉一間;小角山造洋式明台一座,安設八百磅子大炮一尊,藥彈倉二間,暨各暗路、台牆、圍溝,共計需工料經費銀四萬四千八百兩零,其上海雇洋輪、造剝船、運大炮之費在外。

    至于金陵形勢,城外東北沿江一帶,惟幕府山前接燕子矶,下臨草鞋夾之夾江,遠對大江之來路,最為得勢,城内西北隅獅子山,俯瞰下關,是為近城屏蔽,城南雨花台地處山岡,總攝東南、西南入省陸路之沖,向有營壘,城内東北隅锺山之尾,地勢極高,俯見全城,必須築台安炮扼守,方免為城外敵人所乘。

    其幕府山、锺山等處,均系石質,山頂地勢高峻,鑿石運料,拉炮上山,甚費工力。

    計:幕府山造洋式明台七座,安設一百八十磅子長式後膛鋼炮二尊,一百八十磅子短式後膛鋼炮四尊,八十磅子後膛鋼炮一尊,藥房八間,彈子房四間,總藥庫六間,暗路四道,并土壘、濠溝、了望房、兵房、軍裝房、暨開石種樹工程,計需工料經費銀三萬九千二百五十四兩零;獅子山造洋式明台六座,安設一百八十磅子後膛鋼炮兩尊,八十磅子局造後膛鋼炮四尊,藥房八間,彈子房七間,總藥庫四間,鐵更房四座,住兵兼人行暗路兩道,運子藥暗路八道,并土壘、濠溝、了望房、種樹,計需工料經費銀二萬一千六百二十六兩零;锺山造洋式明台二座,安設八十磅子後膛鋼炮二尊,藥房四間,彈子房二間,暗路一道,并土壘、濠溝、了望房、兵房、種樹,計需工料經費銀七千一百九十兩零;雨花台安設四十鎊快炮六尊,計需工料經費銀九千兩。

    所有金陵各台,共計需銀七萬七千七十兩零。

    現在江陰之黃山、小角山各炮台,經監修委員候補知縣黃庭禀報,于七月内完工,委員驗收已訖,幕府山、獅子山、锺山各台,詳加閱看,并委員前赴江陰查閱,建造尚屬合法,所有動用經費,據籌防局司道詳請奏咨立案前來。

    臣查江陰之黃山、江甯之幕府山等處,或關長江門戶,或據省會形勢,防守之具,惟恃炮台,江陰本無後膛好炮,江甯亦無合法炮台,冬春之間,防務緊急,不能不急圖補救,曾于本年二月及閏五月籌辦江省善後折内疊經陳奏在案。

    各台皆系将他處未安之炮移置,不待新購,僅止運炮造台,所費尚不甚巨,至金陵所安各炮,皆系從前早經運來省城外者,或因台址未定,尚未興修,或原設下關舊台,失勢無用,是以不能不擇地築台,将炮安好,令可施放,免緻廢置可惜,旋經多方督催趕辦,嗣于七月内淮戶部議複,以獅子山等處均在長江門戶以内,似可無須添築等語,其時各炮台或已經竣工,或僅功虧一篑,自未便遽然中止,合并陳明,查核前項修造經費,尚屬核實。

    朱批:該部知道。

     附:張之洞奏戰守之道着重炮台折(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 竊惟長江戰守之道,着重首在炮台,而陸路勇營次之。

    炮台禦之于水,能毀敵船,是守而兼攻;陸軍禦之于登岸以後,但有自救之方,絕無攻人之術。

    炮台扼之于門戶,守約而費省;陸軍禦之于散地,營廣而費多。

    故一台之功,可敵十營,一炮手之功,可勝千人。

    然炮台之勇,必須專精訓練,有炮而不得其用,與無炮同。

    新式洋炮日新月異,非谙悉炮機運用、鋼性漲縮、藥力等差、炸彈裝配、線路測量、朝夕演練,斷難純熟命中,甚至動辄毀炮誤事,其稍知講求機括者,率應炮廠及輪船之招,身價十倍,非炮台所得而用之也,故台勇口糧,宜比照輪船水勇,而不能比照陸營散勇,其勢然也。

    以精微機巧之新炮,付之魯莽滅裂之營勇,其害立見,本年南石塘炮台毀台傷人,其明證也。

    營官既非素智,憑幹考成,率以不操演冀幸無事,臨事茫無把握,焉得不委之而去,本年威海、旅順之以利器資敵,又其明證也。

    外洋各國炮台典守者,各有專責,弁兵日日操練,彈藥色色齊備,如臨大敵,其最沖要之台,聞令四刻,即可開仗,次沖之台,聞令半日,亦可開仗,良由器練人習,故能揚威固圉。

    向來積習,各炮台之勇,即由駐防該台之統領于各營中撥出,即歸陸軍之營官兼管,将無真知,弁無專責,勇則更換不常,炮法不曉,險要鎖鑰,付之此輩,豈不可危。

    故江南江陰、鎮江、獅子林各炮台,前經臣改設大炮,專勇加給正饷,其次等各炮,仍由各營派撥,酌給津貼,添派華洋員弁學生機匠人員,優給薪糧,酌議章程,咨明戶部在案。

    當時因防務緊急,草創急就,數月以來,試驗操演,頗有起色,炮手漸多,彈藥及應用各件,漸不緻殘缺謬亂。

    現拟推廣沿江各台,大小各炮一律改設專勇,大率分為四路,以吳淞、南石塘、獅子林各台為一路,江陰南北岸各台為一路,鎮江、象山、焦山、都天廟、圃山南北岸各台為一路,金陵幕府山、獅子山、锺山、下關各台為一路。

    每台設一專台官,體制與哨官等,炮勇均由該專台官督率,由洋弁會同由學堂出身之炮務委員教練,官弁勇丁,一體随同教練,均須親自下手演放。

    數台相近者,量其炮位大小,每三四台設一總台官。

    略如陸軍營官體制,但論技藝,不論官階,須就各專台官中考校炮準多者派充,仍歸各該統領節制考核,但不準自行撤換,其勇數俱由該統領營内撥出,惟均由洋弁另行挑選,不得循用不習炮法之人,其薪糧由洋弁委員公同當場給發,籌防局随時稽核,以除積習。

    此項炮台專弁專勇,不當雜差,不準無故更換,不随将領移調,以期人習炮性,炮對船路,一旦有事,演放測準,均可不勞,庶為穩妥。

    近年泰西各國皆以快炮為出色當行之用,而中國由土炮而改洋炮,由前膛而改後膛,亦屬筋疲力盡,而快炮尚未購置也,然有勝于無,故第仍就其舊有各炮,嚴饬演習,俟稍有餘力,當随時奏明,更換快炮。

    蓋江防炮路,較外海不同,極大鐵甲,未必能人,故攻堅緻遠,猶在其次,而靈捷輕便,最操勝算。

    快炮每一點鐘可數百出,而彈則僅至重一百磅而止,過重則不靈也,其機簧則較前後膛大炮更為細密,非常時拆散鬥合,臨時必不能施放盡力。

    又查威旅各台之失,皆緣台上隻安放大炮,前後左右無護台之小炮,故敵人由後路抄入,炮台遂束手無策,乃知護炮與正炮并重,小炮較大炮更精,非一律更設炮勇,專門演習不可也。

    且陸營積習甚深,刻扣缺額,視為故常,雖三令五申,終難悉數革除,營饷與台饷既相懸殊,難保無妒忌妄诋,以圖淆惑衆聽,更變新章,非區以别之,則陸營空居護台之名,炮台實大受陸營之累,此所以決意劃清界限,不能不為炮台别立規模也。

    茲就長江目前現有八百磅子之大炮每炮設炮勇二十八名,二百五十磅子者,每炮設炮勇二十名,一百八十磅子者,每炮設炮勇十五名,一百四十磅子者,每炮設炮勇十三名,其餘遞減。

    口糧則炮目月給十兩,一等炮勇月給八兩,二等七兩,三等六兩,其餘遞減。

    炮務委員十人,每員月支五十兩,哨官并傳譯學生,每員月支二十兩,機器匠、書識、親兵、火夫,按事之繁簡,酌量派用,另開清單,咨部立案,如再有增減,随時奏咨辦理。

    惟此項薪糧所增頗巨,所有各員勇丁教習月支薪糧,拟即酌汰防營,以抵增出饷項,此項仍由防營支應局給發,其炮費各項,仍照舊案,由海防經費項下由江南籌防局給發,以附原案,于防務費大有裨益,據籌防局營務處支應局司道詳請具奏前來。

    臣查台勇本與營勇有别,關系尤重,技藝尤精,今炮台編設專勇,專派台官,不準移調,選派洋弁學生督饬教練,優給薪糧,此乃必不可緩之圖,必不可省之費,除批饬遵照核實辦理,并将專設台勇,華洋官弁、勇目、教習、機器匠,薪糧雜費各數目章程,分咨立案外,理合恭折具陳,伏乞聖鑒。

    朱批:着照所請,該部知道。

     附:張之洞籌撥饷銀折(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 竊臣于本年四月十七日,承準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電開,奉旨:本日唐景崧請饬部撥饷銀,現在戶部無可指撥,着張之洞先行籌撥銀五十萬兩,陸續解往應用。

    欽此。

    當經欽遵饬撥。

    惟瑞記借款一時尚未收齊,江南支應南北征防各軍需饷尤急,隻能陸續勻濟,當經電饬署江海關道劉麟祥先撥銀三十萬兩,交台灣駐滬轉運局分省補用道賴鶴年收領,設法運彙赴台。

    旋聞台事不支,署撫臣唐景崧内渡,臣查前項台饷三十萬兩,交彙不及一月,在台未必交清,飛饬迅速截回,以杜中飽。

    随據道員賴鶴年奏稱,已彙台十萬兩,尚餘二十萬兩,已向廈門、香港等處原彙洋行查明,陸續收回,交存上海道庫。

    嗣據唐景崧派員開送清單,并将該署撫由台帶回之台灣另款銀四萬九千八百兩,系德記利士洋行銀票一紙,一并繳還到臣,并稱有已付定銀及數成價值尚未運到之軍火,共計泰來洋行哈乞開士三十三磅快炮四尊,帶彈二千顆,又哈乞開士五管炮六尊,帶彈五千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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