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公泰畢第蘭洋行炮彈模子二十四個,新式快槍二千枝,帶彈一百萬顆,頭批格拉司槍四千枝,二批格拉司槍五千枝,又泰來、元豐順兩洋行毛瑟槍彈四百萬顆,格林炮彈二十萬顆,又泰來洋行水旱電線、濕電、樹膠、膠管、膠瓶、測遠鏡、銅皮、銅線、化銅鍋、印度片等件十八箱,計購價運保共銀四十五萬餘兩,又駕時斯美輪船兩艘,系前台灣撫臣邵友濂所購,原價九萬兩,所有軍火均已酌付購價,或付定銀。
至輪船本系官物,因辦防以來,作為售與德國洋行,換旗行駛,應請由南洋将軍火尾價找給各件,即歸南洋驗收,并将洋行換旗及墊欠薪費各款補還,即仍将三輪收回,以免虛擲等情。
臣查此項槍炮輪船,所值不下八九十萬兩,即輪船折舊估值,三輪亦約值二十萬兩,今找付還人,為數無多,自以江南找欠留用為正辦,當經饬由署江海關道劉麟祥分别查明合同,驗明槍炮子彈,均系精利适用,共應找給槍炮等價銀十一萬三千五百六十九兩一錢,找給輪船洋行換旗雜費欠發薪糧等項銀四項四千三百四十餘兩,即在截回台饷銀二十萬兩及唐景崧繳回銀單四萬九千八百兩款内開支,以清轸輻,并分饬江海關道及上海制造局将所收軍火、電線妥為點收,陸續運解金陵應用,所收輪船,酌給薪工煤油雜費,暫在南洋供差,仍俟随宜酌量租售變價,另案奏明辦理,餘款仍收入江南借款項下充饷。
朱批:戶部知道。
附:張之洞籌款辦理防務折(光緒二十一年十二月)
竊惟上海海氛不清,江南辦理防務,需款甚亟,經臣于上年十二月十九日及本年正月十二等日電奏息借洋款,欽奉谕旨允準。
嗣因熾大、克薩兩洋行展轉推阻,議而未成,續經奏明由上海道劉麒祥改訂瑞記洋行英金一百萬磅,六厘息,九六扣,中外無行用,仍在江蘇鹽課厘金籌捐之款歸還,複于四月十七日準總理衙門、來電,奉旨:張之洞電奏退還克薩借款,改訂瑞記借款,經總理衙門、戶部議定,借用英金一百萬磅,即着照所請辦理,并已由該衙門知照德使矣,欽此。
電饬欽遵在案。
茲據劉麟祥禀稱,前款已交齊九十六萬磅,查明曆次交銀日期,市價兌收,共合規銀六百二十八萬六千八百三十七兩九錢七分,聽候随時撥用,議定合同十二條,呈送前來。
伏查息借洋款,曆由各海關認還,惟前準戶部電令由江蘇鹽課厘金歸還,自系因各關指撥太多,恐難應付,是以遵照部電,拟由江蘇鹽課厘金籌捐等款勉力承認歸還。
經臣核定饬江甯、蘇州、松滬三厘局、兩淮鹽運司各認二十五萬磅,按照合同分期本息數目,依限籌撥,先期解交上海道彙齊轉付,設遇不敷,務于二個月以前預先禀明,以便斟酌籌備撥足,俾免贻誤。
恭錄谕旨并照曆次電奏暨總理衙門、戶部來往電函分别咨行立案。
朱批:該衙門知道。
附:張之洞奏江海要沖籌辦團防折(光緒二十一年四月)
竊臣承準軍機大臣字寄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五日奉上谕:都察院奏,戶部主事李安等以江海要沖急宜籌辦團防,呈請代奏一折,據稱:海門廳及各鹽場迤逦以達海州,時有倭船測量,請分别舉辦漁團、民團,并拟編查船戶、添築堤岸、速購偵探、預籌的款四條,着張之洞體察情形,酌量辦理。
原呈着抄給閱看,将此谕令知之。
欽此。
且查該主事等籍隸海門、通州、泰興,所呈各節,皆為海通一帶而言。
惟查江南全省海防形勢,除長江口門外,江南惟金山衛吃重,江北惟海州吃重。
自贛榆、海州至安東之老黃河口止,水勢較深,大輪船可距岸二十裡停泊,或由山東日照登岸陸行,直趨贛榆,亦隻百餘裡,此皆防其攻襲清江,梗我南北運道,擾我淮揚精華,故海州以重兵三十餘營防之,并于清江加築土圩,增駐多營,以為策應。
若安東黃河口以南,即為五條沙,自此沿阜甯、鹽城、東台、泰州、如臯以至海門廳界,皆系鹽場,海中沙灘甚廣,窄者百餘裡,寬者二百餘裡,洲港縱橫出沒,或深數丈,或深數尺,民船貨船,常有由沙内行駛者,輪船則萬不能行。
倭寇遠來,必以兵輪大隊,斷無雇湊民船,行二百裡,載兵登岸之理。
風汛不時,軍火不繼,勢将自斃。
此與前明倭寇零星焚掠者不同。
故海門北至安東,海防非其所急,所謂地有所不守,城有所不攻者也。
惟崇明縣以北,江路素多暗沙,據洋圖近年沖開新洪一道,輪船可入,載有測量尺寸,臣于去冬派輪複測,與洋圖不甚相附,大約冬春潮枯時,不能行輪,夏秋漲潮,則不可慮。
設倭寇由崇明以北駛
入長江,專擾北岸,則通州為首沖,可由靖江、泰興以窺揚州,惟購炮築台,勢已無及,經臣派總兵張騰蛟率勇五營,駐防通州。
設倭寇由通上犯,則調靖江北岸之南字各營赴援。
但崇明、通州有警,則海門不免惶擾,蓋不慮其海岸之潛登,而慮崇明、通州之波及,自亦未便置之度外。
其如海門本系新長沙灘,荒瘠異常,向無城郭,食米、柴草、木料,無不艱窘,而且沙松水淺,不能築壘,近海一帶,直無廣平高燥可以紮營之地,初拟派張騰蛟五營往,繼拟派金滿四營往,該處民人聞将派兵往紮,深以為憂,經該廳同知王賓具禀瀝陳,查我軍往紮如此之難,則敵人來犯,亦自不易。
體察海門情形,客軍難駐,土勇較便,惟有激勵團練,厚資其力,自為防衛,尚可相安。
其民間不願外兵情形,通州亦複相等,因饬狼山鎮中遊擊鄭業良預為部署,如果倭船有擾及南洋之信,即令該遊擊酌募土勇兩營,會合該鎮練軍,以資策應,饷由省發。
此臣籌辦通海防務、撥兵籌饷之情形也。
至通海一帶團防事宜,臣于正月間與通州、海門紳士在籍翰林院修撰張謇往返函商,廣為咨訪,并饬該地方官委員會同該紳籌商,業經分條舉辦,大緻與該主事等所呈相仿。
如漁團一節,業經臣于去冬通饬舉辦,又委道員錢德培、陸元鼎,李鎮邦會同三分司運判分别督辦江北沿海各廳州縣民團、漁團、竈團,以輔兵力而定民心。
軍火由省城發給,近經總署撥給奧國後膛舊槍,除發他處團練外,複經撥發二千支,照配子彈,為海門、通州兩屬團練之用。
其築堤一節,亦經臣于正月内紮饬江北沿海沿江各州縣印委督饬團練,各就該處情形酌量興辦築堤,以資扼守,堤内開溝,以藏勇丁,堤外多開濠坎,以限奔突,将工程作法詳晰指饬,沿海則就範公堤舊址,沿江則就江堤舊址,于有關形勢守禦之處,酌量培補,借資捍衛。
嗣據各印委禀,工程太巨,隻可擇營勇、團勇扼紮之處,量加開築。
其探報一節,臣于去冬已饬将揚州電線接至通州、泰州,現已竣工,另片奏陳。
至偵役、燈杆、号炮,有戰事時,自應由該地方文武酌設。
其籌款一節,臣已檄饬通州、海門将該處厘金應解金陵約計一年經費,共需錢十四萬串,臣已允之,必為籌撥足數。
至積谷一項,誠屬巨款,然關系備荒,本務不至萬分緊急之時,臣斷不肯輕動。
該主事等知兵力不能遍布海濱而請辦團防,又知饷之難籌而請動積谷公款,具見保衛桑梓苦心,不同鋪張浮泛之談,與臣現在辦法大意亦尚相同,而撥饷撥械,添派多營,該主事所未議及者,亦均竭力籌措,總期官民同心,自可捍禦外侮,謹當督饬官紳,切實辦理,勿稍松懈,以為有備無患之計。
朱批:知道了。
附:張之洞招勇訓練折(光緒二十一年四月)
再昨因海州防務吃緊,清江浦為南北要沖,其時民情不無驚擾,而諸軍俱已派赴前敵,查江北地勢平衍,後路空虛可慮,當饬淮揚海道謝元福就近招募江北勇丁步隊兩營共一千名,馬隊一營,二百五十名,名曰浦勝軍,均按湘軍營制饷章,以資鎮懾而備戰守。
又前經奏明檄饬奏調差委提督劉鶴齡赴湘募勇六營來江,以備策應,昨經招齊成軍,行至沙市,讵該提督在宜昌病故,商經兼護湖廣督臣譚繼洵改委署理湖北宜昌鎮記名提督謝得龍代統來江。
查謝得龍系劉鶴齡多年舊部,此次營哨各官,皆其舊日同事相習之人,惟有即令該員接統,方能妥帖,現經檄委謝得龍即行統領鶴字六營駐紮江甯訓練。
朱批:兵部知道。
附:張之洞練兵籌饷折(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
竊惟江蘇一省,實為南洋要沖,長江門戶,江海兼防,南北绾谷、财賦所萃,運道所關,一省之安危,實關東南之大局,必宜戰守兼備,乃可固此藩籬。
當去年海防吃緊之時,臣奉命攝篆,倉卒經營,兵則新募于各省,械則趕購于外洋,炮台補救而未遑,兵輪整饬而非易,不過以忠義激勵将士,相機戰守,惟力是視,實無萬全之策。
今防務解嚴,若蹈事過辄忘之習,再不及此為綢缪
焗戶之計,設或海疆有事,何以待之。
查江南奏準息借瑞記洋款,現已陸續交收,适值鎊價低減,每鎊賣價僅合銀六兩六錢内外,此款一百萬鎊九六扣,除撥台灣三十萬兩及未付外洋槍炮價一百餘萬兩外,實銀不及五百萬兩,此款系遵照戶部來電奏明由江蘇省鹽課厘金籌捐等項歸還。
是名為借款,何異将本省自有之财提前應用。
必須為江省地方籌有備之謀,方不緻徒為江省庫款留無窮之累,是以五月十八日電奏請首敕部免予提撥。
奉五月二十日旨:張之洞電奏已悉。
據稱瑞記借款已提用十二萬鎊,馀拟留為裁撤勇營及練兵開廠築台之需,請饬部勿撥他用等語。
現在善後諸事,皆應次第辦理,惟籌款艱難,亦須通籌全局,方能舉辦。
張之洞所拟用洋将練兵萬人,開設槍炮全廠,修改各處炮台,需款甚巨,着将一切辦法及需用款項詳細聲叙,具折再奏,請旨辦理。
其湖北制造快炮,現已造成若幹,是否合用,着一并奏聞,欽此。
值此時艱财匮,宵旰焦勞,且此款稱貸而得,其間幾經周折,備極艱難,臣何敢不撙節動支,稍涉揮霍。
茲謹就款籌維将江南善後緊要各事宜分條胪陳,敬為我皇上陳之:一、各防營應裁應留,均應立發巨款也。
去年海防緊急,江省南北兩岸及中路各沖要,或并無防營,或已有之營奉調北援,必須增營填紮,計前後添募百餘營,均經奏明在案。
此時防務既定,自應亟行裁撤,以節饷需,惟須次第辦理,未便驟然全裁,以緻滋擾生事。
現已先撤三十餘營,查照向章,分别道路遠近,酌給一月兩月饷銀,分派官輪、租輪送回原籍,其餘除擇其将率尚屬精整者,暫行酌留外,亦拟次第裁撤,通核此項用數,約需一百餘萬兩。
一、急練洋操應預行劃出全年費用也。
各省營勇,習氣甚重,亟須改換面目,以求實際。
向來各省所習洋操,不過學其口号步伐,于一切陣法變化應敵攻擊之方,繪圖測量之學,全無考究,是買椟而還珠也。
查陸軍以德國為第一。
德國營制每一軍必兼有步隊、炮隊、馬隊、工程隊數種,合之始成一軍。
臣拟急練陸兵萬人,營制饷項,略仿德國,即以德國将弁為營哨官。
因北洋原有訂妥之德弁十六人,當經電商署北洋大臣王文韶,調來南洋教習,臣又電商出使德國大臣許景澄添募二三十人,計七月杪可以陸續來華。
臣令現到洋弁先将護軍營、衛隊營勇丁教習操練,臣親加閱視,号令甚嚴,功課甚勤,兵勇則教以槍炮取準,并拆卸修理之法,繪圖測量、開溝築壘之事。
操演時,每勇丁随帶槍彈及飲食衣裝,一切具備,與出戰時無異。
其操亦無定式,大率皆分為兩軍,一為官兵,一為敵人,教以兩軍相遇攻戰守禦之法,如此操演,當有實用。
撥令洋弁先就江省現有各營中陸續挑選精壯樸實之勇,另編營制,上緊練習,并不另招添新勇。
前半年先練四五千人,半年後擴充添練至萬人,期于盡除舊習,精練能戰。
惟洋操法令森嚴,奔馳勤苦,勇丁必須氣體十分強壯者為之。
臣親見各勇操練旬日後,即多告假辭退,故饷項必須優厚,令其飲食豐足,每日肉食,方能耐此勞苦。
據洋弁言,洋兵皆如此。
且終日馳逐,登山伏地,衣靴動辄穿敝,西法皆系官為制備。
此外尚有應備工作行裝等件,故一切費用,較中國向章為多,計洋弁川資安家等費,約需數萬兩,每月薪水約需萬餘兩,練兵口糧約月需六七萬兩,其餘營房、軍裝、馬匹、器具各項,約需十數萬兩,共計一年約需銀一百餘萬兩。
惟此項銀甚巨,俟一年以後,察其所練是否确有實用、勝于舊日營勇,再當設法籌款奏明,請旨辦理。
一、内地增設槍炮新式洋藥各廠宜指款籌辦也。
快槍快炮,最為行軍要需,若仰給外洋,必緻糜費而誤事,斷以自造為宜。
惟上海、金陵,雖各有制造局,金陵局規模頗小,機器未備,所出槍炮無多,其設局之處,四面皆限于地勢,不能展拓,僅能擇要需者酌添機器,惟所出究不能多。
上海局雖較大,惟所造槍彈炮彈水雷火藥及修理輪船門類頗多,而不專一,并無專造快槍之機器,故每一月出槍不過一百餘枝,亦無造陸路過山快炮之機器,至大炮則一年或出一尊兩尊不等,且該局軍火需運出吳淞口後再行轉入長江,若有戰事,敵人以戰艦封口,一切轉運,立即束手,南北各省,皆難運濟,實未盡善。
此次日本以長江為各國商務之故,約明保崇明以南之江口,不保崇明以北,故揚子江南洪得以轉運無阻,若他國戰事,則未必顧忌也,且日本若有崇明以北之新洪闌入,徑趨狼山通州一帶,則江路仍然梗阻。
前此開局滬上,隻圖取材便利,未遑計及于此,實屬可危。
臣以為必宜于沿江内地添設槍炮廠,則與外洋開戰時方能濟用。
湖北槍炮廠,因去年槍炮被火後,改造鐵料廠屋,修補傷損機器,甚費經營。
快炮所添新機洋廠,因候樣炮,屢經電催出使大臣,尚未運到,現就原機設法制造。
此兩項工作,極為精密,目前機器初試,工匠未熟,線路猝難較準,現甫造成快槍式樣數十枝,快炮式樣一尊,車炮二尊,均屬合用,以後所出,自可日多,惟槍機曾經火灼,其敏速之力稍減。
一年以後,人機相習,每年可造成槍七八千枝,每年可造陸路、過山兩種快炮百尊。
其地據長江上遊,堂奧深邃,最為穩固,且上遊可接濟川、湘、陝、豫,下遊可接濟江、皖等省,旁流四達,轉運甚便。
如江南另行擇地建造,所費更巨,于接濟上遊各省,已不甚便。
拟即先附鄂廠,添購機器,廣為充拓,鋼鐵即用鄂省鐵廠所煉。
除鄂廠原造之數外,令每年能加出快槍一萬枝,無煙藥槍彈一千萬顆,陸路、過山兩種快炮二百尊,炮彈二十萬顆。
湖北向無新式藥廠,拟并造無煙藥、棕色藥、黑藥,令足敷槍炮之用。
既與鄂廠相連,一切繪圖、儲料、督工、機修,合力相資,諸可節省便易,與出使大臣及洋廠互相考較,合計槍炮架彈藥八項、機器價值運保并造廠工料,約需銀二百萬兩,該廠可墊辦一百餘萬兩,分十年給息歸還,現銀約需一百萬兩。
一、增修各要隘炮台應指款備用也。
長江口之吳淞、獅子林,江陰之南北岸,鎮江之南北岸,
圌山之南北岸,舊有炮台,惟炮既不精,台尤無法,每一點鐘一台之上各大炮,通計止能放數十出,以此禦敵,十分可危,臣業經疊次奏陳。
臣于去冬今春督饬各該将領量為補救修改,至江陰之黃山小角山,鎮江之焦山、汝山,另擇形勢,酌添大炮快炮。
金陵為省會重地,豈可無守禦之具,向無得力炮台,現于城北臨江之獅子山、城外臨江之幕府山、兼顧城内外之锺山等處擇要修造,此數處所費尚不甚多,另行分起奏咨立案。
其江南之金山衛,為蘇松門戶,江北之海州各口,為清淮屏藩,最關緊要。
通州狼山以下濱江之龔家墟,正扼白茅沙、大沙之間,沙洲纡迥,輪船過此,動辄擱淺沉沒,最稱天險,敵船夜間不能潛過,船路距江岸最近不及二裡,此處扼守,尤勝江陰,向來設防,均未議及此處并無炮台。
清江浦南北咽喉,素稱重鎮,亦應有陸路炮台。
此數處萬不可少。
臣拟令洋弁測繪,各就地勢修造,以固江海之防。
至長江門戶尤以崇寶沙一處最為扼要。
該沙正當海口,可以兼顧南北兩洪,實為長江鎖鑰,西人論長江形勢,皆謂宜于此處作大炮扼守,方為完固得要,惟地勢平衍,沙性松浮,必須有鐵炮台數座,布置得宜,輔以兵輪魚雷艇,則可北護崇明,南扼吳淞。
且獅子林炮台,苦于江闊船遠,炮擊難到,到亦無力無準。
若崇寶沙有台,則以崇寶之炮護江路,而以獅子林之炮護崇寶沙,崇寶之炮既有援而獅子林之炮台亦有用。
海口既固,則長江以内水陸防務均松,不緻有備多力分之患。
臣現向外洋訪延熟暗炮台之将弁數人來江,履勘籌議,并拟自行前赴各處,詳度形勢,與洋弁商酌定議,即令該洋弁酌拟辦法,繪圖定式,估工監造。
約計以上各路購炮築台,極力節省,非二百萬兩不可。
款已不敷,如力實不及,拟由外及内先盡崇寶沙炮台建造,次則通州之龔家墟,其餘需款較少,或可俟從容籌辦。
通計以上諸大端,就現借之款籌辦,能否敷用,尚須随時随事撙節為之,設有不敷,當另行設法籌措,如再事提撥,必緻贻誤要需。
至海軍一事,尤為海防要義。
南洋向隻有木觳兵輪,質脆行遲,炮械亦舊,難禦大敵,必應速設鐵艦、快艦、雷船,以為戰具,庶免束手受攻之患。
南洋必宜專設一軍,不能與北洋共之。
海軍有兩三支,方有奇正互用、攻戰兼行之妙,惟需款過巨,應請朝廷通籌全局,另行籌款,大舉速辦,業已另折奏陳。
竊惟江省關系重要,朝野皆知,而炮台之不足恃,上海制造局之不便轉運,則人多未及,至于必須急練精兵,方能制禦強敵,則各省所同。
今借此巨款,自應急為懲前毖後之謀,臣若不據實陳明,力籌長策,何以上對君父,下對軍民。
方今籌款如此艱苦,臣身當其難,必當省啬籌辦,斷不敢稍有虛糜,合無仰懇天恩,饬部免于提撥,俾為地方綢缪禦侮之計,不特江南之幸,實于全局不無裨益。
朱批:戶部議奏。
附:張之洞稽察台勇薪饷折(光緒二十一年十二月)
竊臣前因江南之江陰、鎮江、獅子林改安大炮,專派炮勇,加給專饷,添派華洋員弁,操演漸有起色,因将沿江次等大小炮位一律改設專勇,分為四路:以吳淞、南石塘、獅子林各台為一路,江陰南北岸各台為一路;象山、焦山、都天廟、
圌山關南北岸各台為一路;金陵獅子山、幕府山、锺山、下關各台為一路。
每路設一總台官,炮勇均由專台官督率,由洋弁會同學堂出身之炮務委員教練。
其大小炮位視炮彈之輕重,配勇數之多寡,分别等差,優給口糧,月支薪饷,拟即酌汰防營以抵增出饷項,當經具奏在案。
惟吳淞至金陵,江行六百餘裡,雖分四路,而每一路中大小各台相隔數裡至數十裡,或在南岸,或在北岸,或在江心,消息阻絕,非每路各設總台官,不足以資控制,非分段各設專台官,不足以專責成。
其實一大炮即系一台,非将炮位分别大小炮快炮,各設副台官,中等炮分設一二等炮弁,不足以精操練。
臣督同籌防局營務處各員,詳加籌議,綜計應設總管炮台官四員,每員月支薪水銀一百兩,公費銀一百兩,專管炮台官十六員,每員月支薪水銀五十兩,公費銀五十兩,副台官三十一員,每員月支薪水銀三十二兩,一等炮弁二十四員,每員月支薪水銀二十四兩,二等炮弁六十七員,每員月支薪水銀十八兩,其炮勇月饷及各項雜費,前已咨部在案。
此項薪糧公費,雖較陸營稍優,臣原奏稱,一台之功,可抵十營,一炮手之功,可抵千人,實非虛語。
既欲收其實效,不得不重其薪糧。
然較之多養油滑湊數之防營,技藝不必精通,功過無憑實驗者,其得失當相懸萬萬矣。
現又将外洋新購之四十磅子快炮十尊,以二尊分設金陵獅子山,四尊設幕府山,四尊設雨花台,另有六寸口徑地藏架快炮二尊,設幕府山南首,以重省防。
尚有四十五磅子快炮二十尊,拟以十尊安江陰,十尊安鎮江,應俟德國募來炮台洋員等分别勘定地勢再行安設外,茲既裁勇抵饷,注重炮台,必須擇炮學專長之台官,略崇體制,方足以資鎮懾。
總台官略如陸營之營官兼分統者,專台官略如陸營之領哨官兼幫帶者,副台官略如陸營之哨官,俾上下钤束,号令專一,呼應較靈,不論官階,專考取洋操谙習、技藝精熟者當之,概不準濫竽充數。
口糧另行委員會同洋弁給發,以除積習。
所有華洋員弁勇目、洋号、令掌、通語旗、機器匠、辛工、擦洗炮費各款,現已酌汰十營以抵台勇饷糈,毋庸另籌。
此十營系就江南曆年原有防營内多方籌維,裁出此數,以便騰出饷項,仍歸防營支應局按月給發,饬由籌防局營務處各員不時稽察,按月校閱一次,以核功過。
朱批:該部知道。
光緒二十五年二月劉坤一奏,再吳淞口地方關系緊要,疊據駐防該處之盛字旗統領班廣盛禀請仿照江陰合字旗成案添募中旗勇丁一哨,以資分布。
臣查合字中旗,系分四哨,共計勇丁三百九十三名,其餘各旗,一律每旗三哨,計勇丁二百八十六名。
現在防務吃緊,南石塘南首高坡又撤增築炮台,該統領請添勇丁一哨,系為有裨海防起見,應即照準。
饬據支應等局司道江甯布政使恩壽等詳請具奏立案前來,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饬部查照。
朱批:該部知道。
光緒三十三年四月,度支部議奏遵由軍機處抄交前來,據原奏内稱:南洋海防經費,自光緒二十一年起,向由戶部指撥江蘇厘金銀三十二萬兩,江海關二成洋稅,浙海關四成洋稅,與北洋各半分撥,以入抵出,尚屬不敷,複将萬戶沱加抽四川鹽厘一款歸作防費之用,借以補苴,嗣于二十四年七處洋貨厘金抵償洋款。
所指江蘇厘金,僅金陵厘捐局分認之八萬兩,尚能照數解齊,而蘇州、松滬兩厘局分認之二十四萬兩,遂至無從解應。
二十六年,萬戶沱加抽鹽厘,亦經截留宜昌,抵還洋債,雖均經戶部撥補,率多無着,浙海關應解防費,又以撥還洋款,不能兼顧,疊經咨請戶部另行指撥有着的款,均準循案饬解,未允改撥。
約計南洋防費無着各款,按照從前收數,浙海關、萬戶沱兩處,每年均有十二萬餘兩,蘇滬兩厘局,每年應解二十四萬兩,合計近來每年短收之數,共有四十八萬兩之多。
有着之款,系金陵厘局認解之八萬兩,又江海關二成洋稅,尚有數十萬兩,然多寡不能預定,設遇稅收不旺,撥解即屬無幾。
南洋防費關系江海防務,額支及活支有定各款,斷難缺乏,通盤籌畫,核實計算,三十三年份實在需銀八十七萬餘兩,若非預為籌定,不獨無以備緩急,亦且無以資應付,自非據實聲請另撥的款,另無善策,至活支無定之款,自未敢另請增撥。
查江海關、甯厘局兩處尚能按數籌解無誤,拟請無庸更易。
其撥補蘇滬兩厘局厘金,及萬戶沱加抽鹽厘分撥浙海關四成一半洋稅,共計無著各款四十八萬兩,惟有仰懇天恩,俯準敕下度支部,按照約計無著數目,另行指撥各省關局有著的款,按年照數彙解,不得稍有延欠,以濟要需,而裨防務等語。
臣等伏查南洋防費,光緒二十八年原撥江蘇厘金銀三十二萬兩,江海關二成洋稅,浙海關四成洋稅,與北洋各關分撥,并萬戶沱加抽四川鹽厘一款,約計每年共銀八十餘萬兩。
茲南洋大臣端方奏稱,三十三年份南洋防費額支及活支有定各款,實在需銀八十七萬餘兩,所撥各款惟江海關二成洋稅及江蘇厘金内金陵厘金局分認之八萬兩尚能按數籌解,其餘江蘇厘金内蘇州、松滬兩厘局分認之二十萬兩,及萬戶沱加抽鹽厘浙海關四成洋稅,或抵還洋款,或撥還洋款,均未報解,合計近來每年短收之數共四十八萬兩,奏請照數另行撥各省關局有著的款等因。
查蘇州、松滬兩局厘金,及萬戶沱加抽鹽厘,現雖抵還洋款,仍由臣部按年奏請如數撥補在案。
其撥補款内之無著者,又于本年撥補案内将江甯解部節省項下銀二萬兩撥入蘇州貨厘之内,兩江清賦、節省兩項,騰出張春發軍饷銀十萬兩,江蘇銅元局籌備防局款每年應還銀五萬兩,江蘇米厘銀五萬兩,撥入松滬貨厘之内,江甯留用節省項下銀十九萬兩,撥入萬戶沱加抽鹽厘之内,凡此各項,悉屬該省現成的款,照數奏明改撥在案,是别項鹽貨厘銀,斷不至于無著,其所撥南洋防費,即不至于短收,又況江海關二成洋稅,從前南洋分撥一半,每年不過三四十萬兩,近年該關收數逐年加增,則分成提撥,為數自钜,查該關二成項下,應解南洋防費三十一年份銀六十八萬餘兩,三十二年份銀七十萬一千餘兩,綜計以上各款,南洋防費每年約共計銀一百一十餘萬兩,比之原撥銀數不惟無绌,而且有盈,即使浙海關應解防費,撥還洋款,未能兼顧,亦已恹乎有餘,何至尚有不敷,所請改撥之處,實屬礙難照準。
光緒三十四年六月,端方奏為南洋續造江亨、江利、江貞三船,一律工竣驗收,并配募員弁勇役、支給薪糧銀數,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南洋添造淺水兵輪四艘,向日本川崎船廠訂立合同,先由該廠造成江元一艘,試驗如式,仍向該廠續行訂造江亨、江利、江貞三艘。
按照原訂合同之價,日金八十九萬七千九百七十五元,分期彙付,即以彙豐銀行前存銀一百萬餘兩,除去提付江元船炮價款,尚存銀七十萬餘兩,抵購三船及添置炮械之用,不敷款項,應将所生利息留備湊撥,于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間經前署督臣周馥奏明有案。
應配炮位價款,亦經咨部查照。
所有續造三船工程,當饬派前監造江元船委員千總饒懷文,帶同學生赴日駐廠監視。
現由川崎廠将江亨、江利、江貞三船陸續制造完竣,經海軍經理薩鎮冰派委監造員就近驗收,試行速率均與原定合同所載有增無減,船機炮位亦皆靈便穩當,先後馳抵上海,複由薩鎮冰試驗相符。
應付船炮價值、運保費用,并委員學生川資薪水夥食,船竣試水宴慶等項,約共用銀七十萬兩,此外撥用北洋海天船存炮應認撈費,及配制架座器具等項,另行給付,統俟另案造報。
該三船因長江巡防緊要,已由薩鎮冰查照江元船員弁勇役名額配募齊全。
每船需月支薪糧銀一千五百兩,業已次第起支。
惟江亨一船,現撥借江西省暫行調遣,其薪饷自三十四年三月份起,即由江西省給發。
江利、江貞兩船,均在江南駐防遣用,饷煤一切,全年約需銀五萬兩,此項增支,系在三十四年份增用十餘萬兩之内。
前因江海關稅項短绌,無可溢抵,浙海關欠解之款,已另案咨部指撥的款,借濟要需。
茲據江南财政局将續造三船工竣驗收後配募員弁勇役支給薪饷銀數各情形并造具清冊,詳請奏咨前來,臣複核無異,合将清冊分咨外務部、度支部、陸軍部查照。
海軍
自海禁大開,機械日出,外洋各國挾其船堅炮利以淩我,履波濤若平地,摧城郭為邱墟,于是中國舊有之水師不足與抗,舊有之壁壘不足以固,凡前此所恃為海防之具者,至此而舉無足恃,乃不得不效其所長,購堅船,置利炮,設海軍以為自衛之器。
卒之器非所習,徒以資敵。
一敗于馬江,再敗于威海,舉數十年來所經營者,胥為敵有,而中國幾無海軍之可言。
夫器械日精,新奇疊出,由帆船而輪船,由輪船而鐵甲,既日進而日堅。
所以制鐵甲者,有巨炮,有水雷,有魚雷,亦日進而益近巧,且制為潛艇,潛行水底,敵不及覺,伺隙而浮,魚雷猝發,則敵船齑粉,于是海防之利器又在潛艇矣。
夫潛艇之用便而價廉,一鐵甲之費可得潛艇數十,苟捐數鐵甲之費以為潛艇,精其駕駛攻擊之術,遊行近海,則沿海七省固於金湯,敵雖鐵甲千艘,巨炮數萬,安能窺我海疆哉。
故前日海軍于今已不适于用,然一時之制,不可阙也。
蘇省處長江下遊,為各省門戶,吳淞口外,地形散漫,雖有炮台,不能遏其入江也,藉非有可恃之海軍,何以固吾圉哉?
中國海軍之設,萌芽于同治五年,時李鴻章任江蘇巡撫,奏明遷制造局于上海城南高昌廟,建設船塢,從事造船,是為海軍之肇端,後左文襄在閩奏興船政,閩廠與制造局并造兵輪(海軍大事記:同治七年制造局惠吉兵船成,八年福州船廠萬年清船成,制造局測海、操江兩船成,九年福州船廠湄雲、福星兩船成,制造局威靖船成,十年船廠伏波船成,十一年船廠安瀾、鎮海、揚武、飛雲、靖遠五船成,十二年制造局海安船成,船廠振威船成,光緒元年制造局馭遠船成,船廠元凱船成,二年制造局金瓯小鐵甲成,船廠藝新、登瀛洲兩船成,三年船廠泰安、威遠兩船成,四年船廠超武船成)。
光緒初,沈文肅移督兩江,外洋訂購蚊船炮艦,亦次第到華。
光緒五年,沈文肅奏明各省兵輪由李朝斌督率操演,此為海軍有統率之始。
附節錄沈文肅原奏:竊各省舉辦海防,奉天、直隸、山東、蘇、浙、閩、粵皆有兵輪船常川駐泊,第各管駕由引港出身者駕駛,尚能勝任,而操演漠不關心,由學堂出身者操演,可守定章,而戰陳未窺實際,萬一臨事張皇失措,适覺資敵可虞。
各海口形勢不同,各輪船操法亦複未能一律,風鶴有警,零星散布,處處孤立,用以自固門戶,不敢謂确有把握,而海道四通八達,一搖百動,偏隅受損,全局皆虛。
竊謂兵多貴分,兵少貴合,必如常山之蛇,首尾相應,乃足以言待敵,是宜責成威望素著之大将,于适中之地按期聯賒操演,号令歸一,俾各船脈絡筋節,一一貫注,各将士無事如臨大敵,設有調遣,指臂既習,或分或合,運棹皆靈。
江南提督李朝斌,由行伍起家,身經百戰,未嘗挫衄,忠勇出于天性,威望足以服人,吳淞口為南北海疆适中之地,洋面遼闊,能容多船,拟仿照長江水師之意,請旨饬該提督作為外海兵輪船統領。
各省兵輪船間兩月一赴吳淞口,聽該提督親督合操,操畢仍回原省。
何處有警,即由該提督率之以向何處,彼此聯為一氣,緩急乃有足憑,相應請旨饬下沿海各督撫臣,将所屬兵輪船按兩月一次饬赴吳淞口,責成李朝斌督率合操,大局幸甚。
光緒十年法越事起,南洋派兵輪五艘援,曰開濟(南洋船廠所制)、南琛、南瑞、(二船系向德國購辦)澄慶、馭遠,由總兵吳安康率之以行,既而在浙洋遇敵,澄慶、馭遠被沉,餘三船被困於鎮海口,開濟擊斃法将孤拔(見曾忠襄奏折),和議成,仍回南洋。
十一年左文襄奏請設海部大臣。
次年命醇親王總理海軍事務,南洋開濟、南琛、南瑞赴北洋會操。
十四年北洋海軍成軍。
十七年南洋海軍參照北洋軍制,于統領外,分設左右翼長各一員。
初以郭寶昌為統領,繼之者吳安康,又以袁九臯、徐傳隆充左右翼長。
二十年中日釁作,北洋海軍熠。
二十一年冬,南瑞、開濟、寰泰、鏡清、福靖各兵艦調防北洋,二十二年仍回南洋。
二十八年開濟船毀,(因火藥倉熱度過甚,緻無煙藥爆炸,将船轟沉。
)二十九年寰泰船沉。
(赴粵為英船撞沉。
)時南洋海軍各艦存在者,尚有十四艘:曰南琛,(購自法國)寬三十八尺四寸,長二十七丈七尺,吃水十六尺,馬力二千八百匹,員弁兵匠二百一十七員名,炮二十三尊,(一百八十磅彈阿姆斯脫郎炮二尊,四十磅彈阿姆斯脫郎炮八尊,拿騰飛耳炮四尊,和吃開斯炮八尊,神機格林連珠炮一尊,七磅瓦斯炮二尊。
)槍三百十八杆,(後膛毛瑟槍一百八十杆,前膛來複槍一百三十八杆。
)手槍三十杆,長柄馬刀二十把,饷銀月支湘平三千四百二十五兩;曰南瑞,(購自德國)寬、長、吃水、馬力均同南琛,員弁兵匠二百十七員名,炮二十三尊,(一百八十磅彈阿姆斯脫郎炮二尊,四十磅彈阿姆斯脫郎炮八尊,拿騰飛耳炮四尊,和吃開斯炮六尊,神機格林連珠炮一尊,七磅瓦斯炮二尊。
)槍三百二十杆,(毛瑟後膛槍一百八十杆,來複前膛槍一百四十杆,六門手槍三十杆,長柄關刀二十把。
)饷銀月支湘平二千四百二十五兩;曰鏡清,(福州船廠造)寬三十六尺,長二十丈六尺,吃水十八尺,馬力二千四百匹,員弁兵匠一百九十八員名,炮位軍械均未詳,饷銀月支三千二十三兩;曰保民,(上海制造局造)寬三十六尺,長二十二丈五尺三寸,吃水十四尺三寸,馬力一千九百匹,官弁兵匠一百六十五員名,炮十六尊,(一十七生後膛鋼炮一尊,一十五生後膛銅炮一尊,一十二生後膛鋼炮六尊,和吃克斯炮六尊,七磅阿姆斯脫郎炮二尊。
)槍三百一十八杆,(梨利快槍一百六杆,來複槍一百六杆,五門手槍一百六杆。
)饷銀月支二千六百八十六兩;曰測海,(上海制造局造)寬二十六尺,長十八丈,吃水十三尺,馬力一百三十五匹,官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