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稱之,記分兩多少,乃以桃葉或桑葉火炙而揉碎之,糁其上。
俟其蠕蠕而動,而食,然後以鵝羽拂之,謂之攤烏。
又有覆種于碗,貯幹桑屑其中,候蠶之聞氣而舉集焉,乃和葉而出之。
其法視以鵝羽拂者為尤善。
攤烏之後,卻稱種紙,以約蠶之斤數。
每烏一錢,約出火蠶一斤。
其既食也,剉桑葉如縷而謹飼之。
恐剉葉之有聲也,束拮為葉撴以承力。
又以蠶性喜暖,乃熾炭于筐之下,并其四周。
惟恐太熱而蠶傷,太暖而有漫漶不齊之患也,故必上下抽番,晝夜巡視焉。
三、四日而眠,眠則摘,眠一、二日而起,起則喂,是為初眠。
自初而之二,自二而之三,其法盡同,而用力益勞,為務益廣。
三眠以後,蠶既漸大,天氣亦向暖,自此葉不資于刀,而蠶始離于火,故三眠蠶稱為出火雲。
又四、五日而眠,為大眠,一、二日而起,為大起。
大起後乃而分之,惟恐太早則傷足,而絲不光瑩,太遲則氣蒸而蠶多濕疾,故必候其足老,則多其人以急之。
起後六、七日,其不眠不食,口中吐絲缭繞脰節間。
瑩徹無葉色者,是為熟巧,乃摘而上山。
恐其間尚有未熟也,故仍以葉薄鋪而遍飼之,名曰貼巧。
蓋自初收以至上山,其随時而各異,其用心者如此。
若大禁喧阗,忌親朋來往;遇南風則墐其牖戶;其飼之也必及時毋使餒;天有霧,勿采桑;雨中所采桑葉,必拭幹或風戾焉;室中葉多,必屢易所而揚之,則又始終所同,而莫或稍弛者也。
上山之後,簇以藁覆,以濟其系屬之難及者,曰冒山。
若在簇而天雷,則以退紙覆之,以護其驚。
風雨而寒,則貯火山棚下,晝夜更相調節,凡兩周而熄,曰灸山。
晴暖則否。
七日而采繭,為落山矣。
乃稱繭,以計所收分數。
每出火蠶一斤,收繭十斤,為十分。
過則得利,不及則失利。
于是去其蒙戎之衣,而遂别擇之,另貯其同宮繭、二三蠶共成者。
推出繭、被污而緒裹者。
烏頭繭、垂成而蠶死者。
綿繭,蠶口傷而不能為絲者。
以作綿或缫粗絲。
又黃繭緒粗,不中織染,亦另缫以為絲縛。
惟細長而瑩白者留種繭外,大約種繭一斤,可出大蠶四斤。
乃以缫細絲。
又恐湯之濁而絲不光瑩,太冷而緒不出,太熱而繭成綿,故湯必頻易,火必适中,其用心于作繭缫絲之際者又如此!
種繭之生蛾也,約半月交五月節,梅風吹之則生。
取其同時者擇而對焉,約自晨之暮而拆,厥氣乃全。
其布子于連,必覆之勿使見光,亦自昏達晨而止,否則生蠶也不齊。
沃其連以缫絲之湯,則子不落。
貫以桑皮,忌麻苎之絨。
懸于清涼之所。
忌煙熏日炙之處。
端午以蒲艾和井水浸少時,去其尿也。
至臘月十二日,複調鹽水以浸之,則利于缫絲。
亦有以棗以茶者。
是日,用桑柴之灰或草灰、石灰覆連上露諸屋,以受雨雪,則耐養。
至二十四日而收,用河水滌去其灰而藏焉。
惟種為蠶之本,故其用心尤無所不至。
凡蠶事之颠末,大略如是。
蓋江南諸郡縣頗多治蠶,而辛勤瘁苦,莫有如吾邑之甚也!以上見乾隆《震澤縣志》。
盛鎮産絲有限,絲皆來自外縣。
東則嘉善、平湖,西則新市洲、錢石門、桐鄉,南則王店、濮院、新篁、沈湯,北則溧陽、木渎。
由絲行趸買,分售機戶。
業此者大小百餘家,資本多者數萬金,次則數千或千餘金不等。
夥與徒每家平均約五六人,俸給最優者日當秤,主持售貨者也;日出使,亦曰鈔客,出外買貨者也;餘則自郐以下矣。
機戶買絲,大都不付現金,由領投間接擔保。
機戶多貧苦,猝有疾病死喪,率不能完全歸償。
年終收至八成者,已為萬幸,絲行以此虧累者數矣。
而仍相沿不改者,蓋鄰近如王江泾、新塍等處,絲價較為便宜;本鎮系來自外埠,多加捐稅一層,其價不得不稍昂:苟售現金,則機戶皆遁而之他矣,放帳亦不得已也!
絲業在清鹹、同問,局面極闊大。
外縣皆直接收買,用護照運銷各地。
而以由上海出口為大宗,名曰洋莊,歲銷額值銀千餘萬。
故當時有用二出八之諺,蓋言機戶所用僅十分之二也。
同治間,有三數家用洋莊折閱倒閉,後遂無繼起者,至今洋莊惟有南浔、震澤兩處而已。
今歲銷絲額約三百萬,其間由販子散售者約占四分之一,絲行直接銷售者不過二百數十萬雲。
凡業綢者,清晨到莊買綢曰出莊,至午歸曰收莊。
持秤估值者曰看莊,看莊最倨貴,高坐櫃上,頤指氣使。
凡綢之不稱意者,擲還之,曰覆莊。
握算償錢者,曰發莊。
修治整理者,曰修折。
以貨出售者,曰出使。
在外接帳者,曰坐莊。
鄉人出售,必有經手者,曰領投,言領機戶以投賣也。
計值付價,曰兌銀子。
綢經煉熟,權其輕重,曰還清水。
每年二月初旬,擇吉交易,曰開莊。
四更後,燈燭輝煌,照耀如晝,爆竹喧天,鄉人之鬻綢者,肩摩成市。
看莊者衣冠齊楚,高坐谕诘,領投奉命維謹。
綢業公所斬牲祀神,開筵晏客,歲以為常。
領投為業至微,始不過領機戶投賣行家,略沾傭金而已。
今則成為機戶與綢行間接機關,賣綢兌銀,悉歸其掌握。
且機戶交綢,不待鬻去,立可貸銀。
業此者凡百數十戶,戶夥三數人,徒四五,食宿皆自辦,統計幾達千人。
分生貨、熟貨、圓卷、扁折、串綢等。
生貨隻三數家。
傭金大者銀一圓,餘或六七角、二三角不等,皆以匹計算。
其基金多者數千,少非千數不辦。
上午八時開市,至午後三時而事畢矣。
近且設公所,舉董事,規模益宏大雲。
以上見《盛湖雜錄》。
湖中諸山大概以蠶桑為務,地多植桑。
凡女未及笄,即習育蠶。
三、四月謂之蠶月,家家閉戶,不相往來。
見《具區志》。
绫,一名綸絲,惟松江有之。
出泖灣者,服舊可浣,差勝苎絲。
後因當道求索者衆,間為藥绫。
藥绫者,纰薄其質,傅藥以緊厚也。
今绫多出府城,東門尤盛,制作之精,為天下第一,雖吳門不及也。
其上貢者,幅廣而長,曰官绫。
又一種缜密而輕如毂,曰糊窗。
皆織染局造。
見嘉慶《松江府志》。
郡境向不事蠶桑,自道光季年,浦南鄉人始有樹桑飼蠶者。
及鹹豐兵燹,浙西及江甯人避難之浦東,益相講習。
官吏複鼓舞之。
近雖植桑漸多,然蠶利猶未溥也。
見光緒《松江府續志》。
絲,舊惟開化鄉有之。
自同治初經亂田荒,人多植桑飼蠶,辄獲奇羨,其風始盛,延及于各鄉。
見《無錫金匮縣志》。
絲之為綢甚廣,靖邑隻有綿綢、生絲綢二種。
出自西鄉生祠鎮者尤佳,其線勻淨,其色光潔,其質細緊白亮。
綿綢與湖綿綢相似,胰熟生絲綢與杭紡綢亦相似。
見《靖江縣志》。
飼蠶缫絲,利入十倍。
郡之人罕知之,知之亦莫肯為,則以植桑少而婦女好燕惰者多也。
安東人頗能習其事,量場室廬之旁,莫不種桑。
春日蠶事起,婦孺奔走米桑布箔,昕夕靡皇。
每絲出時,他方貿易者,操金錢入鄉買之。
城市則有牙阜,為之總會,亦可見其盛矣。
此實山邑當仿而行之者也。
見光緒《淮安府志》。
郵民素不飼蠶。
自粵亂平後,郡城設湖桑局,俾民願種者領之,而郵邑乃知飼蠶。
近年湖東西以農兼桑者,不可勝計。
至絲成時,江南販絲者,無歲不至。
此亦古今風俗之殊。
見《再續高郵縣志》。
凡花機通身度長一丈六尺,隆起花樓,中托衢盤,下垂衢腳。
對花樓下掘坑二尺許,以藏衢腳。
提花小厮坐立花樓架木上。
機末以的杠卷絲,中用疊助木兩枝直穿二木,約四尺長,其尖插于蔻兩頭疊助。
織紗羅者,視織绫絹者減輕十餘筋方妙。
其素羅不起花紋,與軟紗绫絹踏成浪梅小花者,視素羅隻加桄二扇,一人踏織自成,不用提花之人,亦不設衢盤與衢腳也。
凡織杭西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