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淩轉奏之疏。
甚屬恭順。
其事有易竟之機。
可遣使赍敕前往。
與噶爾丹策零、将定界之事。
定議完結。
着侍郎阿克敦、充正使。
禦前三等待衛旺紮爾、乾清門頭等台吉額默根、充副使。
将應議事件。
皆明悉曉谕之。
即與準噶爾來使、一同起程。
其帶領來使瞻仰之事。
如何辦理。
并着詳議具奏。
○又谕、照看準噶爾來使。
仍派常明、海望、應賞物件。
着賞給。
并令曉谕來使。
前因爾等緻書額驸策淩。
且稱另有奏摺。
是以令爾等至京。
照例給與口糧等物。
派章京等照看。
今據額驸策淩。
将噶爾丹策零表文。
轉奏大皇帝。
覽畢。
嘉予噶爾丹策零恭順。
故又特派大臣照看爾等。
○正藍旗滿洲都統永興奏、印房參領明山、營私作弊。
都統傅鼐、徇情保舉。
請将明山革職治罪。
傅鼐等交部嚴行察議。
得旨、朕禦極以來。
将傅鼐陸續擢用。
至兵刑二部尚書。
伊不感朕之恩。
黾勉供職。
屢行卑污之事。
甚屬無恥不堪。
将伊革退尚書之任。
仍賞予自新之路。
授為都統。
理應感朕複用隆恩。
竭力實心。
辦理事件。
效力贖罪。
不意傅鼐不改前非。
辦理旗務。
仍行徇庇。
邀取虛名。
種種營私情由。
殊屬可惡。
負朕之恩。
非常人可比。
傅鼐着革職。
交部從重治罪。
餘依議。
○以詹事府詹事王承堯、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命散秩大臣襄泰、為正使。
内閣學士岱奇、為副使。
冊封朝鮮國王李昑子李愃、為世子。
賜赉如例。
○戊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軍機大臣等奏、喀爾喀台吉額默根、與副都統達爾佳、佐領烏巴什、由額驸策淩處。
率兵丁十二人。
差往準噶爾部落還。
額默根已恩授頭等台吉。
其達爾佳及各兵丁等。
應否量加賞給。
命賞赉銀緞有差。
○又奏、駐防鄂爾坤東三省兵丁。
去年已代其半。
餘兵二千五百。
今年當代。
應撥東三省兵二千。
牧廠兵五百、前往。
東三省兵、應以京城護軍統領等官率之。
牧廠兵、應以奉天等處副都統率之。
得旨、着和托克、博秀、管轄東三省兵。
和義、管轄牧廠兵。
○己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庚辰。
上以恭修太廟後殿。
躬詣告祭。
安奉神主于前殿。
○辛巳。
谕、朕此次恭谒泰陵。
着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在京總理事務。
○戶部議覆、福建布政使王士任奏稱、閩省秋屯兵糧米石。
例于每年二月開徵。
查現在米價昂貴。
民力維艱。
請将乾隆三年秋屯兵糧十二萬八千餘石。
聽民完納一半本色。
一半折色。
定價以一兩一石徵收。
至不敷兵米、應在台谷、及監谷内、動碾支給。
其折價銀解司庫。
買補還項。
均應如所請。
得旨、依議速行。
○壬午。
谕、去冬北方雨雪短少。
農家待澤甚殷。
入春以來。
惟山東省所報雨雪。
似已足用。
直隸、河南、山、陝等省。
雖陸續奏報。
看來俱未沾足。
京師目前亦曾得雪。
稍覺沾潤。
未為優渥。
目今東作方興。
麥秋所恃。
惟在春霖。
而雨旸之時若。
非可豫料。
惟當修人事以待天時。
儲蓄之方。
不可不早為之備也。
況去歲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