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
昉于唐開成。
至宋鹹淳。
升子張以補缺數。
以孟子稱得聖人一體故也。
有子若最為遊夏所服。
孟子亦稱智足知聖。
從前未跻十哲。
實為缺典。
應如所請。
升有子若于殿内東旁蔔子夏之下。
移朱子熹于西旁颛孫子師之下。
通行國子監、直省府州縣學、一體遵奉。
至宰子、冉子、皆聖門高弟。
未容輕議。
其餘諸賢。
經稱許者甚多。
亦豈能概跻十哲。
所請兩庑升配。
均無庸議。
得旨、允行。
○以馬蘭峪總兵永常、署理古北口提督。
○戊寅。
谕曰、各省督撫。
膺封疆重寄。
不可一日乏人。
而瀕海臨邊。
尤關緊要。
常見督撫等、或奉旨陛見。
或升調他省。
即将印篆交與藩臬護理。
而不問其勝任與否。
即便起程。
此處尚未允協。
嗣後督撫等升調他省者。
應俟接任之人交代後。
方可起程。
其奏請陛見者。
必将署印之人。
豫先奏明。
若朕調來陛見者。
朕臨期酌量降旨。
倘谕旨内有即赴新任。
即速來京字樣者。
不在此例。
○免廣東海康、遂溪、徐聞、吳川、合浦、瓊山、文昌等七縣。
被水災民本年額賦。
○己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還宮。
○禮部遵旨議準、河東河道總督白鐘山疏稱、陳留縣廟祀河神。
考諸志載。
神姓黃、名守才、河南偃師縣人。
靈顯昭着。
宜加封号。
從之。
尋錫号曰靈佑襄濟之神。
○庚辰。
谕、今年鄉試屆期。
昨降旨派大臣等、各舉數人。
以備考試簡用。
今思翰林科道部屬等官。
應差主考者。
人數甚多。
其未與保舉之列者。
亦着一體考試。
不願出差者。
聽其自便。
○命例應考選科道之部院等官。
概行引見。
谕、科道為朝廷耳目之司。
關系甚重。
向來俱系各部院堂官。
将合例司員。
揀選保送。
翰林院編修、檢讨。
亦在揀選保送之列。
由吏部帶領引見。
朕親加簡拔。
用為科道。
此定例也。
但思部院司員。
及翰林院編檢。
人數甚多。
各堂官保送。
皆就伊等所見舉出。
統計一衙門官員。
不過十之一二。
其餘衆員。
朕未經遍覽。
此中或有可任科道。
而不在保送之列者。
亦未可定。
朕意欲将例應考選翰林部屬等官。
一概通行引見。
司員每日在本衙門辦事。
其才品之長短賢否。
該堂官皆所熟悉。
着逐名出具考語。
有由州縣行取補用者。
亦着注明。
即着該堂官帶領引見。
至編檢官員。
職司文墨。
其辦事之能否。
未經試驗。
無庸出具考語。
着掌院學士帶領引見。
朕自有鑒别。
現在禦史員缺。
應行考選。
且記名之人。
即可備将來考選之用。
至于考選人員。
着各衙門于圓明園該班奏事之日。
帶領引見。
翰林院編檢人多。
分作三班。
部院酌量人數分班。
每班以二三十人為率。
記名之後。
陸續交與吏部。
俟有禦史缺出。
按其品級俸次。
開列引見。
候旨補授。
補用将完之日。
吏部再将如何考選之處。
另行請旨。
○又谕、八旗入官之産。
朕屢降谕旨。
将情節稍輕者。
分别給還。
因其中有已未交官之不同。
以緻承辦未能速竣。
是以又降旨、令該管各衙門查辦。
今思八旗此等案件。
有由戶刑工等部。
行令追變房産者。
該旗自應照例造冊。
移咨各部。
聽其核定。
亦有各旗自行承辦入官者。
若聽該旗自行查辦。
未免彼此互異。
不能畫一。
可令各旗都統等、一體造冊。
移送刑部查明具奏。
庶事有總彙。
易于歸結。
至于造冊送部。
向無定限。
率多稽遲。
今着定限兩月。
逾限者、将該管及承辦之員。
交部議處。
○兵部議覆、貴州總督張廣泗疏稱、題缺之平遠協副将、都司、守備各缺。
應改為部推之缺。
其新設添設之古州鎮标三營遊守。
清江、上江、二協副将遊守。
丹江、下江、二營參将遊守。
台拱、郎洞、二營參将守備。
古州道标守備。
荔波營遊守。
凱裡營都司。
長寨營參将守備。
歸化營遊守。
并新改之威甯鎮左右兩營遊守。
水城營遊守。
向系部推之長壩營遊守。
撫标中軍參将。
提标中軍參将。
安籠鎮标中軍遊擊。
鎮遠鎮标中軍遊擊。
銅仁協副将。
右營遊擊。
均請改為題缺。
撫标左營守備。
右營遊守。
提标左營守備。
右前後三營遊守。
安籠鎮标中營守備。
左右兩營遊守。
鎮遠鎮标中營守備。
左右兩營遊守。
銅仁協左營遊守。
右營守備。
遵義、貴陽、安南、普安、永安、仁懷、平伐、新添、平越、黃平、思南、石阡、天柱、十三協營副遊都守。
與新改之安順城守營遊守。
俱改為部推之缺。
應如所請。
從之。
○以編修雷鋐、充日講起居注官。
○予故朝鮮國貢使吏曹判書金龍慶、殡歛銀兩。
緻祭如例。
○以故奉國将軍滿珠錫子善海、照例襲封奉恩将軍。
○是日起。
上以孟夏享太廟。
齋戒三日。
○辛巳。
戶部議覆、調任狹西巡撫崔紀疏稱、陝西鹹甯、長安、鹹陽、藍田、鄠縣等五縣。
上年被水淹沒地畝。
所有乾隆二年額賦。
應請蠲免。
其鹹甯、鹹陽、藍田、鄠縣等四縣。
水沖沙壓民屯更地。
共五十六頃四十七畝有奇。
并水碾碾房每年額徵。
請予豁除。
應如所請。
從之。
○兵部議覆、川陝總督查郎阿疏稱、四川改設參将之普安營。
準其仍令永甯副将循例查驗。
改設副将之威茂營。
令松潘鎮照例巡查。
至潼綿營、系城守營參将管轄。
應令該督饬委鄰近之副将。
每年巡查一次。
從之。
○調直隸順德府知府朱鴻緒、來京引見。
○壬午。
免陝西靖邊、定邊、安定、葭州、神木、府谷、米脂、吳堡等八州縣。
水災額賦有差。
○蠲緩貴州安順府郎岱廳、暨安平、普定、二縣。
雹災民苗額賦有差。
分别赈恤。
○是月。
戶部議覆、禦史陳其凝奏、直屬沿河州縣。
現在采買谷石。
而畿北地高土燥。
雨澤尚未深透。
必候各處采買。
恐一時難以運到。
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