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朱藻、一體悉心辦理。
毋得稍有遲誤。
○又谕、朕前降谕旨。
滿洲現任職員。
通曉繙譯者。
準其在禮部報名考試。
今思八旗武職人員内。
平時講習繙譯。
亦不乏人。
如有情願赴考者。
準其報名該部。
一體考試。
○吏部議覆、鎮海将軍伯王釴奏稱、京口八旗。
各設官學一處。
請照廣州之例。
設外郎一名。
即選現今熟谙清文者充。
令其教訓兵壯人等。
八年期滿。
照例以縣丞補用。
如止能滿文。
弓馬可觀者。
亦照例以領催補放。
但查廣州之例。
系由閑散挑選外郎。
今京口能清語人内。
現有領催馬步兵丁。
如此中擇其善者、兼充外郎。
期滿時。
在馬步兵。
仍照閑散挑選之例。
若由領催挑選。
宜加優異。
其兼知漢文者。
仍以縣丞用。
不能漢文者。
請照記名領催、以骁騎校題補。
應如所請。
從之。
○免長蘆被水成災之蘆台、富國、興國、豐财、越支、等場。
衡水、南皮、滄州、海豐、慶雲、青縣、鹽山、甯河、東光、靜海、等州縣。
竈地額賦有差。
○兵部議準、兩廣總督鄂彌達疏請、右江鎮将清出夥糧。
募補步戰兵八名。
守兵八名。
從之。
○以太常寺少卿穆和倫、為太常寺卿。
○予故喀爾喀紮薩克親王副将軍丹津多爾濟、素尼特輔國公噶爾瑪遜多布、祭葬如例。
○癸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大學士鄂爾泰等遵旨議奏、察哈爾八旗總管興德、蘇魯克總管覺和托、博泰、等會奏、商都達布遜諾爾、地方。
請添設駝馬一疏。
牧廠添設馬匹。
原為滋生藩庶起見。
若添骟馬八千匹。
于牧事無益。
應減去二千匹。
改添骒馬二千匹。
仍足八千匹之數。
此外更添骟駝五百隻。
庶于牧事有濟。
再查紮薩克五處、盟會所存骟馬二萬六千餘。
骒馬一萬二千餘。
駝一千八百餘。
不無倒斃。
而紮薩克蒙古管理官畜。
亦屬艱辛。
今馬廠議添駝馬。
與其派員另行采買。
不若就伊現存馬匹内領取牧放。
更為兩便。
應令紮薩克挑取骟馬六千匹。
骒馬八千匹。
骟駝五百隻。
遴員于今秋送交覺和托、博泰、等收牧。
如一時不能全交。
俟明歲草盛時再行補送。
又商都原屬牧廠。
今既稱達布遜諾爾地方狹隘。
應如所請。
即于商都添設新廠。
仍令覺和托等、查明舊廠基址設立。
不得藉此侵占他人遊牧。
至舊廠人員。
不能兼顧。
請于舊設翼長一員外。
更添設一員。
牧長、牧夫、俱循例增補。
亦應如所請。
從之。
○禮部議準、湖南學政張仕遇疏請、将慈利縣學額設廪生二十名内。
撥出空廪六名。
歸于新設之永定縣學。
從之。
○命理藩院尚書納延泰、在議政處行走。
○引見翰林院編修王峻等三十員。
得旨。
王峻、王興吾、吳履泰、孫灏、柏謙、包祚永、張湄、朱續晫、楊二酉、陳仁、粱文山、程鐘彥、記名以禦史用。
商盤、以知州用。
○甲午。
戶部議覆、直隸總督李衛疏稱、張家口、及熱河等處地糧。
馱載艱難。
請仍徵折色。
以從民便。
至關外積貯。
亦可照内地買購。
應如所請。
從之。
○禮部議準、大學士仍管川狹總督查郎阿疏請、将西路死事官員兵丁。
入昭忠祠緻祭。
桌子山、棋子山、二處官兵。
亦請一體入祀。
從之。
○工部議準、江南河道總督高斌疏稱、運口天妃正越二閘之下。
添建正越石閘四座。
勘明清口以下。
黃河兩岸縷堤。
惠濟祠後堤。
寬止數丈。
外黃内河。
與運道僅隔一線。
形勢最為險要。
應将新添閘座。
建于運河南堤之南。
接天妃閘以下。
取直另開新河一千餘丈。
比舊河較近六十餘丈。
則舊河中段。
惠濟祠後。
逼近黃河窄狹之處。
即可離開遠隔。
中建正閘二座。
迤南旁開越河閘二座。
即将舊運河之南堤。
作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