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于乾隆三年為始。
于司庫公用項内動支。
從之。
○禮部議準盛京禮部侍郎德福奏稱、陵寝祭祀。
輪班齊集。
其侍立班次。
輔國将軍、在将軍以下。
奉國将軍、在侍郎以下。
從之。
○兵部議準、山東道禦史僧圖疏言、喀爾喀等處蒙古來京請安進貢人員。
俱令在安定門外館内居住。
所有周圍牆垣。
應加高修葺。
又館牆四角。
地方遼闊。
止于西北安堆子一座。
其餘三角。
若不分班巡查。
恐每年十月支領俸銀錢糧。
不無疎虞。
請嗣後至每年十月。
蒙古到京時、暫添堆子三座。
其舊有正白旗長派官四員。
無庸添派。
再派兵二十名。
以敷四十名原數。
俟二月蒙古起程後。
一并徹回。
從之。
○引見服制未滿之戶部郎中索柱等、七員。
得旨。
郎中世麟、和其衷、記名以禦史用。
○緩徵霸州、永清、新城、井田屯戶領借谷石。
○赈恤福建漳浦、海澄、二縣。
二年分秋旱災民。
庚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朕聞陝西今歲二麥。
收成豐稔。
惟西安府屬之鹹甯、長安、臨潼、藍田、渭南、富平、鄠縣、同官、同州府屬之郃陽、浦城、華州、白水、鳳翔府屬之鳳翔、隴州、汧陽、直隸商州并所屬之雒南、直隸邠州、暨直隸鄜州屬之宜君等。
共十九州縣。
于三四月間。
各有被雹成災之處。
向來被雹人等。
俱系有借無赈。
朕思陝省上年秋成歉薄。
又遇偏災。
小民生計。
未免艱難。
殊可憫念。
着該督撫委員确實查明。
照上年赈恤延榆綏德之例。
将被災十分者、赈四個月。
九分者、赈三個月。
八分者、赈兩個月。
俾民食寬裕。
得盡力田畝。
以冀有秋。
以昭朕加恩秦民之至意。
○又谕、副将、參将、均系武職大員。
才具漢仗弓馬。
必朕親見。
始可得其梗概。
有從前未經引見之員。
着各督、撫、提鎮、酌量于何時。
令其輪流來京引見。
并将伊等操守辦事、及操練營伍如何之處。
于本人來京時、據實具摺奏聞。
○又谕、内閣九卿。
保舉堪任道府等員。
其在京者、着吏部帶領引見。
在外任者、若奉差來京。
亦着吏部帶領引見。
如遇該員升轉送部引見時。
将九卿某人保舉之處。
聲明具奏。
○又谕、京城八旗。
應行引見人員。
該都統等、因天氣暑熱。
引見人少。
未免挨擱時日。
着曉谕八旗、将所有引見補官人員。
着各該旗于值日奏事之期。
即行帶領引見。
勿得遲緩。
○大學士仍管川陝總督查郎阿遵旨議覆、章嘉呼圖克圖奏請、将裡塘、巴塘、佳塘、等處地方。
仍給達賴喇嘛管轄。
無論各番人衆。
果否樂從。
即伊等情願。
竟令赴藏納差。
此後内地差役。
必緻呼應不靈。
且官兵徹後。
倘有番夷叵測。
聲息不能即通。
而打箭爐、松潘、以外。
沿途不無阻梗。
恐非所以柔遠之道。
想因喇嘛日用不敷起見。
并非懇請地土番民。
查裡塘、巴塘、佳塘、每年所納。
不及萬金。
若于打箭爐商稅内。
按數賞給。
則伊等日用既敷。
而裡塘等處地方。
仍屬内地。
可以聯大昭之聲息。
杜遠人之觊觎。
已密咨雲督。
俟妥議到日。
另行具奏。
得旨允行。
谕曰。
聞西藏地方。
大小寺廟千有餘所。
其各寺廟養贍喇嘛。
及往來喇嘛布施人等。
所需之費。
俱于達賴喇嘛公項内支給。
是以用度繁多。
不敷支給。
從前皇祖、皇考、俱優恤達賴喇嘛。
不時加恩賞赉。
今達賴喇嘛用度不敷。
着于打箭爐所徵稅銀内。
每年給銀五千兩。
俟達賴喇嘛差人赴打箭爐取茶葉之便。
令将此項賞銀。
一并帶回。
○又奏報、涼州、莊浪、建造滿城。
并衙署營房。
專委涼莊道阿炳安、榆葭道王凝、總理。
工程既能速蒇。
帑項亦多節省。
且番民土人。
習耐勤勞。
是以事半功倍。
節省銀至三萬二千九百餘兩之多。
請即以此項餘銀。
修葺肅州城垣。
得旨。
卿若此據實陳奏。
着照所請行。
至阿炳安等、辦理亦屬可嘉也。
○辛未。
谕、楊永斌久曆外任。
聲名素優。
是以用為蘇州巡撫。
近聞伊年将七旬。
精力不逮。
難勝繁劇之任。
着來京署理禮部侍郎事務。
蘇州巡撫員缺。
着布政使許容署理。
蘇州布政使印務。
着徐士林前往署理。
朕因蘇藩事務緊要。
一時不得勝任之人。
不得已命徐士林往署。
且伊服制亦将屆期滿。
況又與實授者有别。
徐士林可即由本籍起程。
來京請訓。
再赴新任。
不必以服制未滿固辭。
○又谕、永定河大工。
目今尚未告竣。
朕思今春雨澤缺少。
恐夏秋之間。
複有霖潦之虞。
堤工關系綦重。
着朱藻、顧琮、将時下情形若何。
并何以先事預防。
使渾流安瀾。
田廬無慮。
其速行悉心。
詳議以聞。
○兵部議準、直隸提督永常疏言、馬蘭鎮總兵親丁養糧。
請照各省總兵之例。
給與六十分。
并請照河屯營将弁親丁名糧之例。
于藩庫耗羨銀内支領。
從之
○調黑龍江将軍額爾圖、為奉天将軍。
奉天将軍博第、為黑龍江将軍。
○調福建福甯鎮總兵章隆才、為台灣鎮總兵。
以原任台灣鎮總兵馬骥、為福甯鎮總兵。
○壬申。
上禦勤政殿聽政。
○閩浙總督專管福建事務郝玉麟奏請、撥江西省谷二十萬石。
湖南省十萬石運閩。
以備積貯而濟民食。
得旨。
閩省積谷舊額。
有一百六十三萬之多。
上年所動。
不過一十九萬而已。
何至民情惶惶若此。
則倉廪之貯。
不無虛懸者矣。
朕欲差人前往清查。
又恐目今正在乏米。
多生事端。
反緻滋擾。
汝等其預為計可也。
至江西、湖南二省。
仰賴天恩。
收成頗佳。
可以接濟。
已照所請谕部矣。
但天時不可必。
亦未長仰資于鄰省之理。
汝等其識之。
谕内閣。
據福建總督郝玉麟奏稱、閩省環山瀕海。
田少人多。
所産米糧。
不敷民食。
上年郡縣内有水旱風災等患。
秋收歉薄。
仰沐皇仁赈借兼行。
複開倉平粜。
又截留浙省漕米十萬石。
以資接濟。
萬姓歡呼。
惟自春夏以來。
民食兵饷。
用米甚多。
邊海倉儲。
亦須議補。
以為未雨綢缪之計。
雍正四年。
閩省米貴。
曾蒙、世宗憲皇帝谕、令江西将存倉之谷。
碾米十五萬石運閩濟用。
仰懇照依此例。
敕令江西撫臣、将倉谷動撥二十萬石。
運交閩省。
再令湖南撫臣、撥谷十萬石。
由長江而下。
至江南。
由海道至閩。
更為有益等語。
閩省上年收成歉薄。
朕心深為廑念。
江西、湖南、素稱産米之鄉。
年來頗稱豐稔。
今歲雨澤。
又複調勻。
所有舊存倉儲。
可以通融于鄰省。
着照郝玉麟所請。
動撥江西倉谷二十萬石。
湖南倉谷十萬石。
運往閩省以備用。
其如何運送之處。
着嶽浚、張渠、會同郝玉麟、盧焯、一面妥議辦理。
一面奏聞。
尋據江南蘇松水師總兵官陳倫炯奏稱、閩省動撥江西、湖南、倉谷三十萬石。
伏思江湖二省。
從内地至閩。
必由長江至江南換海舶。
方可出口海運。
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