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年。
己未。
六月。
辛卯。
谕曰、蘇霖泓系朕從知府内簡用兩淮運使之員。
前聞伊不勝兩淮之任。
特令調補太通道。
以觀其後效。
乃聞伊到任以來。
仍不悛改舊習。
如開挑淮揚河道一事。
關系民生切要。
督臣委令與監督挑浚場河。
因運司徐大枚。
以場河原系商人捐挑。
詳請委商、協同場員辦理。
蘇霖泓辄生忿怒。
将工程錢糧。
棄置不問。
率爾越境赴淮。
經督臣聞知。
嚴加申饬。
勒令回工料理。
仍然不知儆惕。
與前任運司衙門之書吏。
往來親密。
行止卑污。
官箴不謹。
深負朕簡用之恩。
着革職。
其太通道員缺。
着王雲銘補授。
○戶部議準。
福建巡撫王士任疏稱。
閩省府廳州縣。
定捐監谷一百萬石。
加以舊貯。
緩急似可敷用。
若于不通舟楫之地。
再為買貯。
恐本省産谷不敷。
轉妨民食。
請于不通水次州縣。
俟原定足額之後。
按大中小治。
增捐監谷。
以五千四千三千石為定。
應如所請。
從之。
○先是鑲紅旗滿洲佐領保住乞休。
上命給與前鋒參領全俸。
以養餘年。
至是該都統奏請佐領員缺。
或以族人揀補。
或以伊子承襲。
應将現俸停其支領。
得旨。
知道了。
嗣後退任人員内。
若有曾在軍前出力。
本身有世襲佐領者。
俱照此食俸之處請旨。
若本身無世職佐領之官員。
曾在軍陣出力者。
食俸之處。
仍照定例請旨。
将此頒行八旗。
一體遵行。
○壬辰。
以雲南昭通鎮總兵官鄭文煥。
為四川提督。
調廣西左江鎮總兵官杜恺。
為雲南昭通鎮總兵官。
直隸宣化鎮總兵官李質粹。
為廣西左江鎮總兵官。
○癸巳。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調江西南贛鎮總兵官苗國琮。
為直隸宣化鎮總兵官。
○建直隸遵化州羅文峪口外西半壁山地方。
薊州黃崖關中營地方。
新設巡檢衙署各一所。
從總督孫嘉淦請也。
○甲午。
上禦勤政殿聽政。
○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正白旗蒙古都統葉楚、以病乞休。
得旨。
卿才技優長。
簡任都統。
正資料理。
着照舊供職。
不必以衰老求罷。
該部知道。
○禮部議準。
吏部咨稱。
烏遜珠勒陣亡之委署參領穆爾圖、克爾吉楞、骁騎校胡登秀、領催色楞泰、委署參領傻色、護軍校福祿、果泰、瑚什巴、安泰、烏占、誇色、儒寶、富僧、和順、額勒慶額、六格、多鼐、九達色、達碩色、興亮、豐阿拉、石德、旺楚克、百楞泰、衣七、富德、七雅圖、八永、黑達色、鄂米、衣馬齊、永泰、留保住、馬色、明山、珠祿、薩哈連、成明、四黑、黑達色、常平、五十九、那爾泰、關東、偏圖、和倫泰、那蘭泰等四十七員。
一體制牌。
列入昭忠祠。
從之。
○安徽巡撫孫國玺奏。
潛山、太湖、六安、英山、四州縣。
雍正六年至十一年。
開墾虛捏不實田地。
九百九十七頃四十二畝有奇。
又虹縣。
雍正二年、三年、六年、報墾荒地。
被水沉廢。
一百三十六頃四十二畝有奇。
應請開除。
下部議行。
○正藍旗漢軍副都統蔡永文降調。
以散秩大臣海格、為正藍旗漢軍副都統。
○乙未。
谕、覽兵部所奏驿站月摺。
由奉天三處移住京師之新滿洲、索倫烏拉齊等。
接取家眷。
照馳驿例。
應付廪給口糧。
夫賞給伊等驿馬。
原系特恩。
接取家眷。
乃伊等私事。
非奉差之人可比。
伊等得乘驿馬。
已屬有益。
複應付廪給口糧。
殊覺太過。
嗣後有似此接取家眷者。
隻準應付驿馬。
○兵部議準。
直隸總督孫嘉淦疏稱。
據泰甯鎮總兵公元奏請。
添設廣昌營礬山堡官兵。
查廣昌營原設都司一員。
外委一員。
馬步兵七十七名。
礬山堡原設守備一員。
外委一員。
馬步兵八十七名。
今請廣昌營添設馬兵五名。
守兵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