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河道。
俱淤淺。
應一并疏浚。
高郵、寶應、現議添建三閘之處。
寬闊散漫。
應将河頭略為挑浚。
引入下遊河道。
至串場河。
及溱潼河、新河、舊河、俱淺阻、應一律挑浚。
其沿串場河之範堤。
及拼茶、角斜、二場堤工。
俱逼海濱。
殘缺處多。
應加寬厚。
堅築夯硪。
又揚州之芒稻閘。
下抵通州。
河道淺澀。
應挑浚。
城東沙灞閘河淤墊。
應疏浚。
其閘闆損壞者。
應修整。
城南揚子橋。
閘底過高。
不能通流。
應落低三尺。
其閘牆坍卸。
底石沖動。
亦應收小修葺。
又九屬田畝。
毗近河渠地方。
應于兩岸修築田圩。
各高四尺。
底寬八尺。
項寬二尺。
以作堤防。
該管地方官。
實力董勸居民。
每年于農隙時。
如式修築。
如有俸滿應升之員。
準以升銜留任。
俾得專力修築。
限于三年内。
一律告成。
将各員勞績。
分别具題。
量加議叙。
從之。
○以刑部左侍郎韓光基。
為工部尚書。
○庚子。
寬八旗扣項罰俸繳銀之例。
谕曰。
八旗官員。
有平日指俸借支官銀。
以及抵買入官房地。
俱應扣俸還項。
如該員遇有罰俸處分。
即應照數補交現銀。
此乃該員借用。
及置産之私項。
部旗理應按限催交。
毋庸複從寬緩。
但念該員既罰本俸。
複措現銀。
并在一時。
未免生計拮據。
朕心轸念。
用是特降谕旨。
嗣後罰俸之旗員。
如有應扣之雜項銀兩。
着照舊按數坐扣。
俟完項之日、再行扣罰俸銀。
若扣還雜項之外。
尚有餘俸。
即将餘俸陸續扣足所罰之數。
不必勒補現銀。
至該員所罰之俸。
未經扣完之日、亦不許再行借支别項銀兩。
如該員遇有喪事。
仍準照例借四個月俸銀。
亦着展限扣還。
該部該旗。
可即遵谕行。
○辛醜。
禮部奏、三月初十日、屆行耕耤之期。
查親耕典禮。
原可間歲舉行。
今逢閏歲。
節氣尚寒。
更衣行禮。
不無過勞。
請暫停止。
令順天府堂官。
照直省督撫之例辦理。
從之。
○免湖北漢陽、黃陂、孝感、黃州、等四縣衛。
乾隆四年分。
旱災額賦有差。
○是月。
直隸總督孫嘉淦奏、直隸通省田中積水。
以及河渠堤埝。
應疏浚修築者。
共計五百二十三處。
其中應動帑興修者。
五十二處。
餘四百七十一處。
俱系民修。
合計通省工程内。
勸用民力者。
約得十分之八。
得旨、在卿為此。
朕不慮其刻民也。
○江蘇學政左副都禦史劉吳龍奏、金匮、松江、江甯、上海、高淳、昆山、新陽、等處。
幹紀生童。
照例處置。
以整士習。
得旨、如此盡職。
殊屬可嘉之至。
勉力為之。
○安徽按察使劉柏奏、官吏大半疲玩。
命盜等案倍昔。
現嚴饬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