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乃因伊等年力甚衰。
不得已而行之。
近見舉人就選。
多至二十餘年以外。
伊等讀書一生。
得官垂暮。
乃無罪而廢黜之。
既無以服其心。
朕亦有所不忍也。
若令吏部九卿察核。
其勢必緻多所放棄。
于情亦深為可憫。
此皆事之必不可行者。
吏部九卿。
皆朝廷股肱耳目。
朕或咨詢采訪。
原可各抒所見。
若着為成例。
令其甄别察核。
即在大臣可以信為無私。
而屬員親戚。
胥吏家人等。
皆謂其可操黜陟改調之柄。
必緻影射招搖。
而選人之奔競鑽營。
妄希趨避。
百弊叢生。
皆從此始矣。
胡定此奏甚屬錯缪。
特降谕旨開導之。
将原摺發還。
○又谕、據川陝總督尹繼善奏稱、甯夏地方。
于四月間屢次地動。
城垣房屋。
偶有裂縫歪斜。
幸未倒塌。
人口無恙等語。
前歲甯夏地動為災。
民人被傷甚重。
朕心轸念。
多方籌畫經理。
期登斯民于衽席。
迨今将及兩載。
元氣未複。
而動搖之象。
仍未止息。
人情未免驚惶。
朕心深切憂慮。
因思上天仁愛下民。
降災示儆。
自非無因。
該地方民人。
果能敬凜天戒。
痛自修省。
斷未有不感格天心。
俾其安居樂業者。
今動象久而未甯。
或系彼地之人。
因被災之後。
愁困怨怼。
不知戴上天垂象示儆之恩。
而但以流移播遷為苦。
咨嗟憤歎。
乖氣緻異。
難以感召天和。
亦未可定。
着該督撫将朕此旨。
即行傳谕、卑各自猛省。
誠心悛改。
以為轉禍為福之本。
思之勉之。
○宗人府奏、宗室務鼐。
所遺奉恩将軍世職。
請将伊弟佐領宗室德勒弼承襲。
得旨。
依議。
此系伊等數月前奏聞。
經朕着交查辦事件。
緣何遲至于今方奏、且奏摺内将朕所降谕月日、又不填注。
顯系隐匿遲延。
畏朕查問。
着明白回奏、
○大學士等議覆、雲南總督慶複等奏稱、都竜土目翁貴。
忽帶土兵數百。
到馬鞍山。
揚言來請領回矣長。
該汛弁密訪。
具知其詐。
實欲藉是以恐吓矣長餘黨。
令賊不敢再近都竜之計等語。
閱安南國第二次咨文雲。
昨者都竜土目。
已于界首請領兇渠。
希望解來付與接回。
肆諸市朝。
以示懲艾。
經該督等以矣長既投到邊。
該土目冒昧邀請發人。
成何體統。
現今備細訊鞫具谳。
奏請睿斷施行。
再為咨達等因咨覆。
又據該國第三次回文雲。
土目邀請矣長。
系在本國檄下。
茲蒙咨示。
謹合惟命等情。
是安南内亂。
其順逆勝負各情形。
仍在未定。
所有連界各處關隘。
嚴謹防範。
及安輯民夷等事宜。
各該省俱久經遵照辦理。
無庸複議。
惟是矣長一案。
前據該督于其投降之時。
照依榜文。
許以不死。
随奉谕旨。
今天朝既容其投降。
則安南自不能過問。
為該國王計。
将何以辦理。
設使安南國王以為納彼國之叛。
寬彼國之仇。
竟行诘問。
該督等又将何辭以對。
可即馳信與慶複等。
就現在辦理情形。
悉心妥議。
務有以服安南國王之心。
而不失統禦外藩之大體。
今據該督等所奏都竜土目。
揚言請領矣長。
安南兩次回文。
亦以請領兇渠為言。
彼既行屢請。
并聽後命。
而矣長又斷不便複行解送彼國。
臣等酌議。
在矣長乘隙生亂。
固為該國之叛人。
但彼時該國并未遣兵剿捕。
若非沿邊将士。
用兵彈壓。
明切開谕、則群匪益熾。
煽惑愈衆。
為該國計。
實不免大恐。
是以姑示招安。
以散群黨。
而矣長果震懾兵威。
俯首乞命。
天朝義不殺降。
故稍緩其死。
押解審拟。
此權宜使然。
亦信義所在。
向使該國一聞矣長叛亂。
即便剿捕。
并咨請協拏。
則一經就縛。
自應發交該國。
明正其罪。
安南之叛人。
即中國之匪類。
于彼于此。
何容區分。
今總督現在核定請旨。
與該國自行究治無異。
無庸複行解送。
該國亦不必遠行請領。
應令該督酌照此意咨覆安南。
至矣長作何發落之處。
仍聽該督等另行訊拟具奏請旨可也。
從之。
○又奏、查慶複等奏稱、去年四月間。
設郡公已将衛南王鄭橿謀害。
仍扶立衛南王之弟為明都王等語。
而明都王行下告條内。
又雲奉王兄優遊頤養。
遜處行宮。
則是衛南王仍在。
再安南國王稱王。
其下多稱為公。
今衛南明都相繼稱王。
且告條内居然雲。
王者受命。
正始為先。
語多僭妄。
或系鄭姓已有篡國之事。
此皆關彼國順逆情形。
應令該督等再為探訪。
确信具奏、奏入。
報聞。
○貴州總督張廣泗來京陛見。
以雲南巡撫張允随。
署理貴州總督事務。
雲南總督慶複。
兼理巡撫事。
○辛巳。
軍機大臣議覆。
據湖廣提督杜恺。
奏報義甯等處兇猺。
暗結楚苗。
漸緻恣橫。
應乘其與都壘等寨。
尚未顯肆糾結之時。
及早經理。
即因現在會剿之兵威。
令其震懾解散。
無緻蔓連楚地。
查總督馬爾泰。
現赴廣西查邊。
應将此事交與馬爾泰。
就近會同撫提二臣。
妥酌辦理。
又稱橫嶺等寨頑苗兇悍。
所在官兵。
慮不敷用。
除前調官兵五千名外。
又派撥湖南提标等營兵一千五百名。
赴城綏軍營。
聽候分布遣用。
其湖北預備兵二千五百名。
湖南預備兵一千名。
如有需用。
即為遣發等語。
查此項官兵五千名。
原系奏明另派。
預備調遣之用。
今杜恺續派之兵。
即系預備兵五千名内之數。
應聽随宜分撥遣用。
得旨、依議速行。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阜陽縣民邢有昌母孀婦黃氏。
守正被戕之湖廣湘鄉縣民龍萬章女龍氏。
○壬午。
命河南道監察禦史陳其凝。
提督陝西學政。
○癸未。
谕、據左都禦史陳世倌。
參奏尚書三泰。
年老貪鄙各款。
三泰在皇祖時。
即為京卿。
繼蒙皇考屢次擢用至禮部尚書。
并命協辦大學士事務。
伊雖無出衆之材。
而忠厚老成。
供職勤慎。
于祀典禮儀。
素稱娴熟。
從無贻誤。
伊系屢經簡用之大臣。
豈有于些微銅鐵之類。
有所柒指。
甘蹈簠簋不饬之咎。
即據陳世倌所參。
皆系伊子及家人匠頭等私相作弊。
三泰不能約束覺察。
則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