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勿徒粉飾外觀。
封疆大吏。
尤宜擴充識見。
不可自立無過之地。
遂謂可以保祿全身也。
○湖廣總督班第奏、城、綏、苗釁。
實由前撫馮光裕逼迫而起。
并非各員玩誤。
并曆舉與馮光裕種種抵牾情形。
得旨。
所奏俱悉。
但馮光裕已物故。
何必如此緻辨。
反覺量窄。
此後但求其事之可耳。
○湖廣提督杜恺、奏報飛調南北營官兵。
并部署大炮。
修整軍械。
星往進剿各機宜。
得旨。
蕞爾之苗。
數千之兵。
幾月之久。
尚不能成功。
此皆督撫不和。
屬員觀望所緻。
已前實非汝咎。
以後責任于汝。
勉之慎之。
莫思苟且之事。
以救目前。
○河南巡撫雅爾圖奏、豫省上年被災。
大加赈濟。
其實在貧民。
有紳衿樂輸、煮粥接濟。
惟是民居為水沖塌。
栖息無所。
至男婦成群。
寄居寺觀。
情既可憫。
抑且男女混雜。
風化攸關。
查上年紳衿樂輸銀内。
尚餘銀二千八百餘兩。
即将此項蓋房八百餘間。
酌撥貧民居住。
得旨。
辦理甚妥。
知道了。
○又奏報麥秋豐稔。
晚禾暢茂。
可得兩熟情形。
得旨。
覽奏曷勝欣慰。
此亦汝實心任事。
所以得此喜報。
益當敬承無怠也。
○河南南陽總兵官韓應魁奏、二麥豐收。
秋禾暢茂。
現在歸、襄、陳、三營。
報有土蝻生發。
兼有飛蝗入境。
已飛饬上緊撲滅。
得旨。
頗有人稱蝗蟲皆自河南飛起者。
汝等宜竭力督捕。
務使淨盡。
不遺餘孽。
将此旨并令雅爾圖知之。
○署四川巡撫事布政使方顯奏報、各屬雨水沾足。
田禾成熟。
惟沿河一帶低窪地方。
因大雨連綿。
沖塌城垣房屋。
男婦壓斃多人。
荍粟亦不無淹沒之處。
随飛饬委員确查。
分别輕重赈恤。
得旨。
知道了。
成巡之民。
加意撫恤也。
○署廣東巡撫王謩奏、訪聞楚粵苗猺滋事。
督臣馬爾泰、已馳赴桂林。
臣恐粵西兵饷不敷。
現與司道密籌。
豫備将卒、及糧米船隻。
以便督臣撥發應用。
得旨。
所辦甚妥。
知道了。
○署廣西巡撫安圖奏報、自正月至六月。
雨雪調勻。
麥禾成熟。
得旨。
此等情形。
何不早奏、以慰朕懷。
想汝于民瘼歲功。
并不關心耳。
○雲南總督慶複、巡撫張允随、奏報。
遵照部議。
改鑄青錢。
以杜私銷之弊。
但青錢須搭配點銅。
滇省點銅甚貴。
赴粵采買。
工費頗多。
勢不能行。
查雲南個舊廠闆錫。
雖少遜點銅。
而色兼青白。
堪以配鑄。
臣等親至省局。
面令爐役試鑄。
鑄出錢與青錢無異。
并較現鑄黃錢稍有節省。
得旨。
所辦甚妥。
知道了。
○慶複又奏、中甸喇嘛請增歲給口糧。
查中甸松積林寺喇嘛。
舊數一千二百二十六名。
每年每喇嘛、與養廉口糧青稞中鬥二十鬥。
糌粑二十四筒。
前督臣高其倬、于雍正二年大兵進剿羅蔔藏丹津。
駐兵中甸。
番彜納土歸順。
原題善後事宜案内、議将現在喇嘛、酌留四百名。
給與度牒。
餘令還俗。
并請裁減青稞口糧。
旋準部議、以中甸地方居民。
俱系番地唐古忒族類。
以供佛崇僧為務。
不便将喇嘛無故逼勒還俗。
是以未經發給度牒。
至今照舊一千二百餘名。
而青稞口糧。
實已裁定。
該喇嘛等衣食不充。
以緻遠赴滇省禀求。
懇恩每年酌賞青稞二三百石。
即于歲徵中甸額數内支給。
俾衆喇嘛得資豢養之恩。
得旨。
所奏是。
有旨谕部。
○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張廣泗奏、楚粵苗猺勾結滋事。
目無法紀。
今楚省大兵雲集。
自應與粵省會商。
克期并進。
俾逆苗腹背受敵。
不難翦平。
而乃各省各辦。
并不關會。
又胸無成見。
軍機虛實。
悉為逆苗窺破。
前讀上谕、令湖南撫臣馮光裕、提臣杜恺、就近部署。
具見聖明無微不燭。
楚粵苗猺勾結。
必應兩省文武、合力同心妥辦。
方能有濟。
但兩省撫臣。
俱有通省職任。
不便遠莅軍營。
提臣統轄全省将士。
用兵是其專責。
可否敕令兩省提臣移駐軍營。
就近會商。
不存意見。
不分疆域。
寅恭和協。
一秉公忠。
庶可肅清苗孽。
得旨。
此奏是。
有旨谕部。
○又奏、各路陸續報到楚粵現在攻剿逆苗情形。
竊計黔省與楚粵交界。
現在酌派官兵。
于要隘處所。
駐劄堵禦。
複挑選官兵二千名。
以備徵調。
查楚省調兵。
已逾萬衆。
即小有挫衄。
系辦理未善。
并非兵力單弱所緻。
似可無庸協助。
惟粵西之義甯。
文武官弁、有被猺人殺害捉禁之事。
今慶遠府屬土苗。
又複狂悖。
一省兩處。
同時用兵。
誠恐兵力不敷。
臣省誼屬鄰封。
不得不先為籌備。
除将從前挑備協助楚省兵二千名外。
再于通省鄰近營汛内、另挑二千名。
聽候遣發。
仍饬令駐劄苗疆文武。
将本境苗人、加意撫慰。
并不時查察。
不使暗中煽惑滋事。
得旨。
所見甚合機宜。
前因此事不能迅速成功。
已有旨令卿前往湖南。
相度機宜。
奏聞請旨矣。
卿其莫辭勞瘁。
莫避嫌疑。
一到湖南。
若事已有頭緒。
可即來京陛見。
若尚費周章。
即可據實速奏、朕當加卿以經略之任。
俾三省事權歸一。
以期早奏膚功也。
卷之一百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