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五年。
庚申。
八月。
己亥朔。
上奉皇太後禦長春仙館。
○戶部議覆、原署廣西巡撫安圖奏、擒剿楚粵不法苗猺、軍行事宜。
一、分路進剿。
委員為監紀。
贊理軍務。
一、各路所需糧米。
請将桂林、柳州、等府。
并懷遠等縣倉谷碾運。
遴員轉送支放。
一、随營長夫。
每二十名。
管押頭人一名。
分别給與銀米口糧。
陸路運饷雇夫。
一例支給口糧工價。
一、官兵過往。
并運送藥彈軍裝等物。
需用夫船。
分别大小給船價。
纖夫、并旱路人夫、照例支給工銀。
一、各州縣碾運米石。
碾費腳價、照例支給。
軍營運至各行營糧米。
每石銷耗米一升。
一、官兵起程。
借支錢糧。
制備行裝。
事竣分扣還款。
一、出師千、把、外委、兵丁、并土官、土目、土兵、分别給銀、米、以為鹽菜口糧。
沿途州縣。
應付糧料柴觔。
照例開銷。
至堵禦官兵。
所需鹽菜、一例支給。
一、随同官兵之向導、壯役、鄉勇、請給鹽菜口糧。
照例支銷。
一、有功官兵、鄉勇、分别賞銀牌、花紅、牛酒、陣亡帶傷、及軍前病故官兵。
請先賞銀兩轸恤。
一、時當盛夏。
兵役恐生疾病。
于桂林府選募良醫一名随往。
給與辛苦銀。
藥料購買應用。
一、遞送公文。
除平坦地方。
安設馬塘。
共山路難行處。
應安步站。
照例支給口糧銀米。
一、委赴軍前道府以下各官。
制備行裝等項。
勢難捐辦。
分别給與薪水銀兩。
跟随人役。
随帶馬匹口糧草料。
均應如所請。
得旨。
依議速行。
○又議覆、前署四川巡撫方顯奏、夷使進藏、并護送滿洲官兵。
應給鹽菜口糧銀兩。
請于司庫酌留項内。
備銀八萬兩備用。
又川省軍需。
用項繁多。
請再備銀二萬兩。
以備急需。
統俟協濟軍需銀到日、一并還款。
應如所請。
從之。
○兩廣總督馬爾泰等奏、廣西宜山縣、土蠻不法。
經派委右江道李錫秦、監紀軍務。
遊擊楊剛、統領漢土官兵三千餘名。
前往剿撫。
于六月十二日到齊。
自十四日起。
旬日之間。
分路進剿。
先後擒獲首兇賊匪羅扶養等九十七名。
其餘當場殺死者。
不計其數。
凡攻破村寨。
即填平溝壘。
不使将來再圖潛蹤滋事。
附近賊村。
被脅良民。
已全行招撫。
分村安插。
蠻境悉平。
所有原調官兵。
因現在粵西會剿逆苗。
盡數徹回。
派往苗疆等處。
聽候調遣。
得旨。
此次官兵奮勇。
成功迅速。
實屬可嘉。
李錫秦、楊剛、及在事有功官弁。
着該督查明。
交部議叙。
該部知道。
○以正藍旗漢軍參領白雲、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免湖北二幫遭風漂沒糧米五百八十石六鬥有奇。
○庚子。
上詣長春仙館。
問皇太後安。
○谕、朕聞江省歲額錢糧。
地丁漕項蘆課雜稅之外。
又有名為雜辦者。
不在地丁項下編徵。
仍入地丁項下彙作分數奏銷。
其款目甚多。
沿自前明。
迄今賦役全書。
止編應解之款。
未開出辦原委。
即有開載出辦之處。
亦未編定如何徵收則例。
于是有缺額累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