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口。
必以為此事錯誤。
将來設欲再開。
難望信從。
若謂堵口使民種麥。
則目前水已消退。
不誤耕種之期。
若雲保護村莊。
則水來原未入村。
現今水去。
盡可施工。
亦無容堵口。
得旨。
卿此奏固是。
但大學士等。
亦系慎重欲籌萬全之意。
卿亦不必固執己見也。
且舊河下口。
尚未會勘。
會勘之後。
卿等和衷詳酌。
自有定議也。
總之此事、卿所見甚當。
所任甚力。
而辦理未盡善處。
朕亦不能為卿諱。
然而朕終以卿為是者。
以卿不似顧琮為遊移巧詐之計耳。
彼素日之道學。
今安在耶。
在摺。
卿等共觀之。
○顧琮奏、金門閘放水。
彼時因慮伏秋盛漲橫溢。
有傷田廬。
故令舊河宣洩、以分其勢。
乃今甫經淩汛。
河水增長。
不過尺餘。
而西引河兩岸村莊。
已被漫浸。
若至伏秋汛漲。
難保無虞。
報聞。
○吏部尚書署兩江總督楊超曾奏、蘇局鑄錢。
搭放通省兵饷。
江甯各營汛守。
均屬下江所轄。
每年俸饷。
向在江甯司庫支給。
今蘇局錢文。
若拘向例。
未免偏枯。
請一例搭放。
仍于江甯司庫内、将錢價扣解蘇藩。
抵還成本。
得旨。
所辦甚妥。
知道了。
○安徽巡撫陳大受奏、安省分年帶徵之項。
因上年豐收。
民間有願一并完納、以省折耗盤費、跋涉守候者。
州縣拘于成例。
竟行退還。
轉非恤民之意。
請于分年帶徵中、聽從民便。
倘有借端強勒全完者。
參奏、報聞。
○閩浙總督宗室德沛、署福建巡撫廣東布政使王恕奏、閩省常平。
現在充裕。
采買可緩。
社谷一項。
士庶願輸但向俱借貯寺廟民房。
未設倉屋。
出納不便。
議于四鄉村鎮适中處。
分建倉房。
工費即于社谷數内撥給。
俟續收補項。
得旨。
所奏俱悉。
積貯乃有備無患之政。
爾等當時刻留心者也。
○又奏、台灣最号難治。
求勝任之員。
必于繁缺知縣揀選。
而繁缺多有處分。
若不變通。
合例者短于才。
勝任者格于例。
請調台官員。
任内雖有參展各案。
但實系才幹。
準予題調得旨。
照此定例則不可。
或随本奏請則可耳。
○署湖南巡撫許容奏、伏見禦史金溶條奏、有直省關稅免報赢餘一件。
立意則是。
立說則疎。
以慮開網利巧取之端。
而概令赢餘免報。
竊恐朝廷去赢餘之名。
而司榷享赢餘之實。
夫除苛征橫索之術則赢餘亦自然之利。
要惟務去其關中之關。
關外之關何謂關中之關。
客商貨物。
到關上稅非特重平浮。
耗更多吏胥掯勒需索。
歇家包攬侵蝕。
關之所在。
倚恃漁利者盈千累百。
此不關暗伏于大關之中。
果欲剔除。
但得明察之員。
其弊易革。
何謂關外之關。
鄉民買賣貨物。
本不必由關。
而遍地把守到處巡邏。
南村販至北村。
亦為漏稅東裡負來西裡。
不免搜求。
并非關之所在。
而四布為害者。
盈千累百。
此小關顯設于關之外。
若不屏徹。
雖有明察之員。
其弊難窮。
臣曆任江浙見北新關之多方搜索。
雖一雙鞵。
一把傘一柄扇。
苟非曾經用舊。
固皆開單上稅。
而出入城廂。
關役屢屢驗票。
在在索錢。
楊關有一貨三稅之案至浒墅關、于舊設三橋七港外。
私增二十餘處。
蘇常兩府屬數縣内。
窮鄉僻壤農民。
或欲完納官銀。
或因嫁女娶婦。
載賣十數石米。
百十斤花。
兩三口豬如此等類。
無所逃遁。
非行賄栅船夫役放行。
勢必迂道由關上稅。
雖密迩蘇城。
不過數十裡。
逼之赴關。
有倍蓰其程而不止者。
民間急事。
早夜往來之船。
栅閉不開。
亦受需索。
懇饬各關。
将增添之栅欄巡役。
悉行毀逐。
嚴查衙蠹。
恪照則例。
盡收盡解。
則赢餘雖多、而不出于苛征。
赢餘雖少而不至于中飽。
再不肖榷員。
豈無因裁去新增口岸。
而徵多報少藉詞以侵匿赢餘。
請先辦一關。
或特簡廉能。
或令督撫選派廉幹道員。
專司其事。
禁騷擾。
革橫取。
汰冗役裁浮費。
試辦一年。
定有章程。
然後照常差委監督。
各關以次試辦。
知赢餘之數。
決不大減于前。
得旨。
此奏雖是。
亦有不通之處。
有旨谕部矣。
○山東巡撫朱定元奏、遵旨廣行教化。
得旨。
是王道無近功。
須行之以實、而要之以久。
則得矣。
○又奏、外省屬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