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有奇。
○左都禦史管廣東巡撫王安國疏報、乾隆五年、墾複額内、荒蕪難墾稅、二十九畝有奇。
墾複荒蕪屯稅、一頃九十三畝有奇。
墾額外荒蕪硗瘠稅、三十六頃二十七畝有奇。
○是日。
駐跸兩間房。
○乙亥。
谕、直隸山西沿邊地方。
綠旗員缺。
補用滿洲官員。
原議五年期滿。
調回京城。
于伊等應升旗缺補用。
夫補用伊等。
特欲旗員輪流補用外缺。
各得學習營務耳。
但如此定議。
則伊等不便題補外缺。
年滿後照舊回京補用。
雖于營務留心熟習。
既升用來京。
所習者盡皆廢棄。
如此、則人何所鼓勵奮勉耶。
嗣後此等人員内、有賢能者。
于伊應升缺出。
聽該總督提督保題補用。
其所遺員缺。
由就城補授旗員前去。
則伊等俱得鼓勵奮勉。
而後人升路。
亦不緻壅滞矣。
着兵部妥議具奏。
○又谕、前降旭着陳宏謀補授甘肅巡撫。
但陳宏謀自江西赴任甘肅。
道途甚遠。
有需時日、着調補江西巡撫。
其甘肅巡撫員缺。
着黃廷桂補授。
即行赴任。
包括着回安徽布政使原任。
托庸着回京。
古北口提督、副都統塞楞額補受。
塞楞額現在奉差。
着總兵官邵铨暫行護理。
○又谕、禦史胡定參奏元展成一案。
總督尹繼善、都統新柱、現在承審。
黃廷桂到任後。
着會同審理。
○是日。
駐跸要亭。
○丙子。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原署福建巡撫王恕奏、閩省常平倉收捐監谷。
已經捐足之州縣。
請于原派捐額之外。
再加一倍續捐。
其谷少人貧州縣。
或有應需平粜赈恤之處。
即于捐谷内撥運接濟。
得旨允行。
○是日。
駐跸密雲縣。
○丁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朕于十六日至湯山。
駐跸數日、二十日至圓明園、自十六日以後。
每日照常進本。
各部院衙門、及八旗、亦照常輪班奏事。
湯山去京不遠。
有應行引見官員。
即着帶來引見。
○又谕、江西自俞兆嶽、嶽浚、任巡撫以來。
軟弱因循。
毫無整頓。
地方事務。
日緻廢弛。
隻因彼地民情淳樸。
僅得敷衍無事。
前用包括署理巡撫。
亦複因循舊習。
是以令回藩司原任。
陳宏謀尚有幹材。
特加簡用。
伊當感激朕恩。
深知黾勉。
凜前車之戒。
實心實力。
以吏治民生為事。
況伊現任該省藩司。
雖到任未久。
地方情形。
諒必已知梗概。
今專任封疆。
宜更加淬厲。
務今官方民俗。
漸次改觀。
庶不負朕委任之至意。
○戶部議奏、乾隆三、四、兩年。
上下兩江被災。
蠲免各州縣衛地丁錢糧。
該督撫辦理錯誤。
出示曉谕。
将漕糧一并豁免。
請交吏部察議。
但江省水旱頻仍。
若将節年已免之逋欠。
複事追呼。
民力不無拮據。
請将前項漕糧、一并蠲免。
并令有漕各省督撫。
嗣後如遇蠲免案件。
務将漕項、地丁、詳晰分别辦理。
從之。
○禮部奏、據甯古塔将軍古黨阿咨稱、上河拏獲高麗國男婦子女西嫩達伊牟等二十五名口。
于土門江冰凍時。
夤夜偷渡過江。
訊明俱系覓食窮人。
并無軍器。
應令該将軍将西嫩達伊牟等、解送奉天将軍衙門。
俟該國領時憲書人員歸國。
順便帶回。
從之。
○工部議準、吏部尚書署兩江總督楊超曾奏稱、句容縣之龍潭至三江口。
共二十餘裡。
為該縣漕船受免經由要道。
流沙壅積。
日漸淤淺。
自晏公廟迤東馬鞍山起。
至陳家溝止。
共長一千三百三十五丈。
請撥項疏浚。
得旨。
依議速行。
○原任江蘇巡撫徐士林疏報、清查雍正七年、至乾隆三年、新漲墾熟田地、二百頃五十二畝有奇。
額内轉熟改則田地、四十六頃六十一畝有奇。
○原署廣西巡撫楊錫绂疏報。
乾隆五年、墾舊荒、老荒、水、旱、民猺田地、五頃六畝有奇。
○是日。
駐跸南石槽。
卷之一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