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拏。
得旨。
是。
告之新督臣。
令其速催務獲可也。
○署江蘇巡撫陳大受奏、崇明縣民老施二等、糾衆搶劫、設法辦理一摺。
得旨。
此等刁風。
不可長也。
當嚴拏務獲實犯奏聞。
那蘇圖亦令知之。
○又奏、蘇、松、常、鎮、所屬。
今年夏秋之間。
雨多晴少。
民田被水。
迄今漲漫不消。
盍因支河曲港。
出口淤塞。
近田河圩。
外高中下所緻。
宜急為疏浚。
新任海防道鐘昭、谙悉工程。
請委通行相度。
講求疏通之法。
得旨。
此亦因雨多晴少。
偶然如是耳。
若雲外高中下。
疏導無方。
則常年又當如何哉。
且今年又何以特甚哉。
大抵疏修水利。
為民情之所樂。
亦官吏之所喜。
曾聞許容在蘇時。
欲博民譽。
乃大言于衆曰。
雖費帑金二百萬。
亦何必惜。
此何言耶。
及至朕差汪漋等前往。
所費亦不赀。
而今又有此奏、足見此舉為無益矣。
汝初到任。
當于政務實際留心。
不可錯聽人言也。
将此奏與督臣共觀之。
○又奏、本年江安兩省。
漕糧減運。
查回空各船水手。
多系直隸山東等處。
雇覓南來。
以備明歲重運之用。
人數不下萬餘。
今漕船既減。
伊等無所事事。
恐遊閑為匪。
或至流落。
現令該運丁沿途豫遣回籍。
其願在南謀生者。
即令在客商船雇纖受直。
交州縣官照常管束。
實有老疾不能回籍者。
照流民例資送。
得旨。
辦理甚妥。
○又奏、下江本年被災。
常熟、昭文、武進、江陰、荊溪、靖江、儀徵、太倉、鎮洋、寶山、崇明、泰興、十二州縣。
原報勘不成災。
嗣于八月中旬以後。
陰雨連綿。
田畝積潦。
多有不能收割之處。
若委員查勘。
照成災辦理。
未便以零星村圩。
破例具題。
恐啟刁民希澤妄冒之習。
拟于十一月中。
再行酌量。
如積水漸涸。
闾閻不緻凍餒。
則僅谕令業戶酌減租息。
來歲或平粜借種。
若果情勢孔亟。
則籲請加赈。
得旨。
所見甚是。
屆期奏聞可也。
○兩淮鹽政準泰奏、淮南通河商人黃仁德等、呈請捐赀煮赈揚州災民兩月。
并稱不敢仰邀議叙。
拟酌給扁額花紅。
以示鼓勵。
得旨。
若合議叙之例。
仍與題達為是。
○江南蘇松總兵張天駿奏請聖訓。
并陳從前閱過兵丁。
祗憑營員造隊伍冊呈送。
難以清厘。
臣今以每兵百人為一局。
冊注年貌籍貫。
及在船在汛、配執何械。
按營配定局數。
每局設弁目稽查。
更番調驗。
又陸汛墩台營房。
多有坍損。
移定地方官修整。
務令兵丁足額。
在汛實力巡防。
得旨。
若果如所言。
行之以實。
而要之以久。
地方營伍。
自然有起色也。
○狼山鎮總兵陳倫炯奏請、俟母疾痊可、始行出巡。
得旨。
此雖違例。
實汝孝心。
有何不可。
○浙江布政使安甯奏、織造圖拉。
監制錯誤。
不能照管。
愧懼之至。
得旨。
汝布政司之任更重。
若此等小處分心。
則大處反有照管不到者矣。
愧懼何為。
○黃岩鎮總兵林祖成、奏報年歲情形。
得旨。
欣慰覽之。
汝系特用之人。
黃岩亦是要任。
并未見汝将任内一切事情、及營伍整饬之處奏聞。
殊屬因循怠玩。
以後慎之戒之。
○福建巡撫王恕奏謝實授恩。
并陳年已六十。
豈能仰酬高厚。
得旨。
不可以年高而生怠心。
正當勇往向前。
所謂志一則勝氣也。
○河南巡撫雅爾圖奏、安徽撫臣委員來豫、采買冬春秄種之紅麥籼麥。
臣前奏明買補備撥之倉糧。
系谷麥雜種兼收。
紅籼二麥、不敷撥運。
應聽其在民間自行采買。
檄饬各屬。
不必拘定原議備撥州縣。
凡委員所到之處。
不論常平、社倉、寄倉、全數撥給。
務期不分疆域。
有濟民食。
又臣勸谕民間寄貯糧食。
已有十萬餘石。
即間有需用。
不緻匮乏。
得旨。
如此辦理。
具見實心。
斯可嘉也。
○又奏、歸德府屬之永城縣、地窪積潦。
查城南彭家窪等處。
舊有渠身三道。
共長一萬一千餘丈。
通達浍河。
可以引水。
年久淤淺。
已成平陸。
現饬各官勸谕紳民。
乘農隙時、協同挑浚。
此渠既開。
則水有歸宿。
永城可免淹浸之患。
報聞。
○河東河道總督白鐘山奏、黃河兵夫積土日多。
堤頂排列過密。
恐大雨時行之際。
中間存積雨水。
浸灌堤身。
現相度堤身卑矮者、于臨河一面、加築寬厚子堰。
舊有者、增高培厚。
得旨。
辦理甚妥。
殊可嘉也。
○山東巡撫朱定元奏謝降調留任恩。
得旨。
以汝操守尚謹。
故留此任。
然巡撫之任。
非但清之一字。
所能勝任而已也。
必察吏安民。
留心政務。
移風易俗。
使一省之民。
皆受其福。
斯可稱方面之責矣。
汝其勉之慎之。
○安西提督永常奏、準噶爾夷人、于十月十二日由哈密起程。
遣兵護送約束回巢。
并陳不與甘肅提督李繩武會奏之故。
得旨。
看來汝等甚屬不和。
然而李繩武尚未形之奏摺。
汝乃如此。
甚非訓汝等和衷之意也。
○署兩廣總督慶複奏、酌籌廣東買谷事宜。
得旨。
所奏俱悉。
但粵東今年辦赈頗不妥。
卿當留心查察也。
○廣西總兵譚行義奏、交阯牧馬督鎮官阮世楷、調兵征剿韋福琯。
于九月二十一至二十六七、連勝。
韋福琯逃竄新地八百地方。
牧馬官直進諒山祿平等處。
現在安撫百姓。
自是貢道疏通。
報聞。
○署貴州布政使陳德榮奏、請定臣民名字犯禦名者罪。
得旨。
尊君親上。
原不在此也。
○定邊左副将軍和碩超勇親王額驸策淩等奏、閱看喀爾喀部落。
遊牧豫備之兵丁軍裝器械。
或有齊整。
或有平常。
應無庸賞赉。
亦可免其參處。
從之。
卷之一百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