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七年。
壬戌。
八月。
壬寅。
上奉皇太後駐跸南苑。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上行圍。
○谕、上年山東曆城一十七州縣衛。
秋禾被災。
朕特降谕旨。
将應徵新舊錢糧、并漕米黑豆。
一概緩至今歲及癸亥兩年帶徵。
于麥熟後起限。
嗣因今歲二麥不登。
複緩至秋成後完納。
現在秋收豐稔。
自應按款輸将。
但各州縣中。
有疊被災傷之曆城等十三縣。
今歲雖獲有秋。
而民力未蘇。
舊欠新徵。
令其一時并納。
未免拮據。
着将曆城、章邱、齊東、濟陽、長清、陵縣、鄒平、臨邑、平原、肥城、平陰、茌平、博平、等縣。
并曆城、章邱、濟陽、長清、肥城、等五縣、收并之衛地。
除現年錢糧、及帶徵六年之米豆。
照常徵收外。
其應徵四五兩年舊欠。
及帶徵六年之地丁。
并災案出借之口糧籽種。
概緩至乾隆癸亥年麥收後起徵。
仍照例分年完納、以纾民力。
又聞齊河、禹城、清平、高唐、等四州縣。
并齊河縣收并之衛地。
今夏雖勘不成災。
究屬歉收。
且去歲被災亦重。
着與曆城等縣、一例辦理使小民糊口有資輸将不緻竭蹶。
該撫即遵谕行。
○是日、駐跸南苑。
至丁未皆如之。
○癸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吏部議準、廣東巡撫王安國疏稱。
先因大埔坪吉河地方。
為花縣廣甯、從化、長甯、陽山、各縣接壤。
最易藏奸。
添設同知一員。
專管花縣、從化、清遠、英德、廣甯、長甯、等六縣捕務。
今查其地雖各縣接壤。
相隔實遠。
呼應不靈。
況近來奸宄斂迹。
大埔坪城内。
有千總駐劄巡防。
請将大埔坪同知所管各縣捕務。
仍歸各府同知通判、照舊管轄。
又大官田地方。
因有昆侖、皂幕、諸大山。
昔稱盜薮。
添設同知。
駐劄鶴山縣城。
管轄新甯新會、開平、恩平、鶴山、各縣捕務。
今查其地均已平甯。
且現有知縣典史等官。
又有藥迳雙橋、二巡檢巡緝。
洵為周密。
亦應将大官田同知裁汰。
所管捕務。
仍歸各府同知通判管轄。
至鶴山縣捕務。
請歸肇慶府通判兼管。
又高廉運判一缺。
先因粵省鹽務未清。
請于合浦縣石康地方。
添設運判。
督收支放事宜。
今查各場廠栅。
既有效力之員巡緝。
私枭亦已潛蹤運判實屬閑員。
應裁。
其發曬銀兩各項事宜。
仍歸高廉二府兼理。
又三水縣西南驿。
清遠縣安遠驿。
曲江縣芙蓉驿。
英德縣正陽驿。
均無驿馬。
僅司遞送本章、與發管徒犯。
閑曠應裁各驿原管事宜。
悉歸各縣典史兼管又陽江縣新設那龍司。
澄邁縣新設新安司先因地系通衢要沖。
商賈雲集。
酌議添設。
但各離縣甚近。
管轄地方無多。
實為可省。
應裁。
原撥分管地方。
仍歸各縣捕巡管理。
又崖州、陵水、感恩、昌化、四州縣訓導缺出。
揀員調補。
但學額無多。
正、谕、各一員。
盡足訓課。
亦應将各訓導裁汰。
從之。
○工部議準、河南山東河道總督白鐘山疏稱。
豫省黃河南岸、鄭州中牟一帶。
地居上遊。
堤工在在險要。
自乾隆五年秋汛後。
坐灣愈深。
各工危險。
今來童寨對岸沙灘。
亟應挑挖引河一道。
自姚五家莊、至侯七家莊止。
以順河流。
以保險工。
從之。
○甲辰。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上行圍。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谕、今年上下兩江、被水情形。
非常年可比。
朕宵旰焦勞。
凡拯救撫恤之道。
亦屢經籌畫矣。
今又思周禮荒政。
載有緩刑之條。
是舉行矜恤之典。
亦感召和氣之一端。
現在江蘇、安徽、兩省秋審人犯中。
或情有可原。
當在矜疑之列者。
或多年緩決。
不至正法。
久系囹圄者。
皆應減等完結。
以示因災恤刑之意。
着大學士會同刑部、詳閱招冊。
分别妥議具奏。
○又谕曰。
王泰甡、倪之鏳、熊會玜、鄧瀾、王又樸着吏部行文調取來京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
原任廣西學政張考告病回籍。
可寄信詢問喀爾吉善看伊精力尚可服官。
即着給咨赴部帶領引見。
○禮部議準、湖北巡撫範璨疏稱。
宜昌府屬之鶴峰州。
系新辟苗疆。
請建社稷山川二壇。
從之。
○兵部議準、巡漕禦史武柱奏稱。
各省漕船。
由長江數千裡之遠。
運至天津。
距通止三百餘裡。
複因三岔河口裡許之險。
而損傷船隻。
缺欠漕糧。
真屬功虧一篑。
伏查漕船每隻。
水手舵工。
多不過十一二人。
過關時、在船撐篙掌舵者、必須三四人。
僅餘八九名、上岸扯拽。
人力不敷。
易于磕損。
請敕下天津鎮臣、及天津河道。
每日撥兵二十名。
派千總一員。
前往輪班助力。
俾重運安行。
不緻損壞。
并嚴禁弁兵。
無得需索勒掯。
俟糧船進口完日。
仍将原委派弁兵、徹回本汛差操。
從之。
○赈恤江西興國縣、水災饑民。
并蠲免本年額賦。
○乙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奉皇太後至晾鷹台閱圍。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兩江總督德沛奏稱、高郵、寶應、淮安等處。
被水地方。
現在查赈。
在城居民。
有力之家。
例不在赈恤之列者。
聚衆罷市擡神。
鬨鬧公堂衙署勒要散赈。
而高郵則系劣生朱恺士指使寶應則系劉師恕族人指使。
淮安首事數人。
亦不盡系百姓。
現在查拏。
即具疏題參等語。
夫地方遇有水旱災祲。
在官斯土者。
固當加意撫恤。
以盡父母斯民之責。
而為士民者。
則當各安本分、以受國家恩澤。
乃敢玩視功令。
鬧官罷市。
似此等刁惡之舉。
出于尋常百姓。
猶可藉口鄉愚。
饑餒迫身。
以緻無知犯法。
至于紳衿之家。
非有迫不及待之情。
且附于讀書明理之列。
而倡率棍徒。
從中指使。
将啟挾制官長之漸。
尤為法所不容。
此等惡習。
自我皇考整饬以來。
已漸次改易。
今豈可使之複萌潛長。
以為人心風俗之憂。
從前湖南劣生戴名揚、在苗疆多事。
朕曾降旨。
将該省學政教官等加以處分。
今江南有如此劣生。
學政教官、所司何事。
亦應議處、以為董率不嚴之戒。
至劉師恕族人、肆行無忌。
伊實難辭不能約束之咎。
着德沛一并查明參奏。
交部察議。
德沛在浙閩總督任内。
未免過于優容。
此事務須秉公執法。
嚴處以儆其餘。
不可稍存姑息之念。
草率了事。
着該部即傳谕知之。
○又谕曰。
王喬林、吳谷、着吏部行文調取來京引見。
楊廷璋、俟服滿之日。
該部帶領引見
○工部議準、浙江巡撫常安疏稱。
錢塘餘杭、二縣交界之瓶窰鎮溪河。
為諸水彙歸太湖之尾闾。
水挾沙至。
水去沙停。
兼之窰戶堆積廢料殘沙。
漸以淤阻。
上遊無從宣洩。
遂緻泛溢塘堤亦多沖刷。
亟宜先為挑浚疏通。
以利杭、嘉、湖、三郡民生。
并轉饬該地方官、曉谕附近窰戶。
不許仍前堆積。
緻妨水道。
從之。
○定邊左副将軍額驸策淩奏、厄魯特巴圖爾、鞥克、吉勒濟爾、三人來降。
照例賞給口糧由驿護送來京報聞。
○丙午。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上行圍。
吏部議準、雲南巡撫張允随疏稱、新設之驿鹽道經曆一員。
先因井東鹽井。
需員調劑。
特設經曆駐井煎辦。
今章程久定。
現有掌印同知。
可就近管理。
又威遠猛班巡檢一員。
因改流之初。
猛班距威窎。
遠設巡檢稽查。
今夷民歸化日久。
無需彈壓。
又阿迷州傍甸鄉巡檢一員。
向因夷性梗頑。
設員巡緝。
今已相安。
無庸另駐專員。
又昭通府司獄一員。
前因府治初辟。
特設經管監獄。
今已添設恩安首邑。
人犯可發縣監。
司獄可裁。
以上新設四缺。
應裁。
又查武定府撒甸同知。
向因逆酋。
常應運初平。
将同知移駐分防。
今地方甯靜。
夷民樂業。
同知已屬閑員。
又甯安府屬甯州、甸苴關。
離州城三十餘裡。
一應地方事務。
均系知州管理。
其原設巡檢。
亦屬閑冗。
又永昌府騰越州、鎮彜關巡檢。
人戶無幾。
兼多瘴疠。
亦可議裁。
又大理府雲龍州、順蕩井大使。
每月止管煎辦額鹽二萬餘觔。
請歸該州兼管。
以上舊有四缺。
應一并裁汰。
從之。
○戶部議覆、禦史李清芳、沈廷芳等奏。
米糧過關數目。
停止造冊一摺。
查各關徵收米糧稅銀。
送部稽考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