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甯鎮總兵項朝選、緣事罷職。
以永甯協副将嶽鐘璜、為福建建甯鎮總兵。
○豁除江蘇沛縣乾隆七年分昭陽湖、水沉田地銀米有差。
○丙辰。
谕、京師自五月杪以來。
天氣亢旱。
且溽暑炎蒸。
甚于往歲。
明系上天垂象以示儆。
朕夙夜憂惕。
莫釋于懷。
皆因朕躬之阙失。
或用人行政之失宜。
着九卿科道悉心思維。
直陳毋隐。
并将實有裨于國計民生之務。
據實敷奏。
候朕采擇。
見之施行。
庶幾感召天和。
潛消沴戾。
諸臣毋得視為具文。
負朕諄切求言之至意。
○吏部議準、署山東巡撫包括疏稱。
安東衛守備已裁。
将日照縣夾倉巡檢、移駐安東衛城。
從之。
○丁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山東春夏以來。
雨澤愆期。
二麥有歉收之處。
近雖漸次得雨。
尚有未曾沾足之州縣。
若照例徵收錢糧。
民力未免拮據。
朕心轸念。
着該撫将麥收歉薄之州縣。
逐一查明。
所有六七兩月應徵錢糧。
緩至八月後徵收。
以纾民力。
該部即速行文、傳谕該撫知之。
○又谕、前降旨将李質粹補授廣西提督。
今據伊奏稱、父母年老有病。
廣西路遠。
不能迎養。
情辭懇切。
李質粹着調補陝西固原提督。
其廣西提督員缺。
着固原提督豆斌調補。
○吏部等部議準。
巡察甯古塔等處陝西道禦史武柱奏稱。
吉林烏拉、甯古塔、三姓、伯都讷四處監督。
照在京及各省監督之例。
鑄給關防。
其吉林烏拉水師營四品官二員。
亦照各省水師營之例。
鑄給關防。
從之。
○戊午。
谕、本月初四日。
進愛奏請進見。
朕因伊系欽天監堂官。
當此亢旱炎蒸。
或星象有無變異。
關系朕治之得失。
是以面加詢問。
伊奏稱星象并無變異之處。
但目下天氣亢旱。
有應行調劑者。
約舉四條。
朕令寫出交大學士等議奏。
及覽所議之摺。
第一條内開、向例禁止燒鍋賭博鬥雞鹌鹑之類。
應大弛其禁。
使民自便。
則和氣感召。
自可雨旸時若。
第二條内開、從來官員。
原皆定有陋規。
到任即能充裕。
又加以耗羨。
是以辦事從容。
今一概禁革。
以緻莅任後不能償還借貸等語。
悖理傷道。
莫此為甚。
至三條之言稅課。
四條之言刑罰。
皆系現在已行之事。
勉強湊合。
經大學士等議駁。
朕尚恕其無知。
置之不問。
今日忽又封奏雲。
五月初九等日。
金星晝見。
初九十九等日。
屢次流星夜見等語。
若其言果實。
何以彼時不奏。
且朕前日面詢。
又以為并無災異。
今忽為此語。
豈非幸災樂禍。
任意捏造。
以鼓惑人心乎。
且其摺内又稱、去歲彗星現象時。
伊曾将淮揚水災。
今歲京師盛暑。
豫先奏過。
此皆伊并未奏及之事。
捏為已奏。
更屬無恥。
愚而詐之甚也。
又條陳時事數件。
如大學士于一切本章。
應行夾簽。
九卿應時常召見。
督撫等官。
應行選擇等語。
大學士之夾簽與否。
伊何由得知。
見現今何嘗不夾簽。
朕以得人、則諸事就理。
雖道府等官。
概令陛見請訓。
而況九卿。
九卿之未嘗數召見者。
則留保、木和林、滿色、張廷璐、張廷瑑、王承堯、許希孔、數人也。
且此數人。
即令日日召見。
能有禆于政治耶。
若夫督撫之慎選。
更不待言。
進愛獨全不聞知耶。
又稱京官外用。
則以為樂。
外官内用。
則以為苦。
宜加調停。
不知伊意欲如何調停。
想不過欲貪黩公行。
賄賂交通。
亦如民間之燒鍋賭博。
概弛其禁。
乃為快意耶。
至于内務府。
何至開張鋪面。
與民争利。
此人所共知共見者。
伊不知何處來此夢呓之語。
朕因數日天氣亢旱。
炎熱倍常。
明系上天垂象以示儆。
想因朕躬之阙失。
與用人行政之失宜。
時加省惕。
倍切憂勤。
若人臣進言。
苟有可采。
朕必樂聞。
若似此卑鄙悖謬。
任意捏造。
且有意惑人聽聞者。
則不可不加懲治。
況欽天監職司推步。
豈可妄逞邪說。
蠱亂人心。
進愛着該部嚴察議奏。
并将伊摺内謬誕之處。
曉谕臣工知之。
○又谕、河南巡撫雅爾圖、現已來京候旨。
碩色未能即日到任。
阿裡衮湖南審理事竣。
路經河南。
着即赴開封。
暫署巡撫事務。
俟碩色到任後。
再來京複命。
碩色接到部文。
亦即赴河南新任。
不必候紀山交代。
亦不必來京請訓。
○又谕、朕前降旨。
将山東運河道陳法、調補安徽廬鳳道目下正當伏秋大汛。
河防關系緊要。
運河道有督率經理修防調劑之責。
恐易生手。
未免不甚谙練。
陳法着暫留運河道之任。
俟秋汛過後。
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