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之。
但汝系弱人。
精神亦須少惜。
○福州将軍兼管閩海關事務新柱奏、海關每年額徵正課。
六萬六千餘兩。
系按季解交藩庫收存。
其銅觔腳價。
及盈餘正耗。
約計每年一十七八萬餘兩。
系年底解赴戶部。
而海關衙門。
從未設庫。
又無專管官吏。
前監督準泰、曾将兩月一解之稅。
交藩庫寄貯。
至年底委員給批、由司庫解部。
請照此辦理。
得旨。
覽。
○山東巡撫喀爾吉善奏、濟、武、東、三府亢旱。
濟、東、二府。
介在漕運。
又有府倉及臨、德、二倉存谷。
惟武定系改設府治之區。
距運河遙遠。
并無府谷存貯。
所屬倉糧。
節經粜借動用。
現貯無多。
應撥登、萊、之有餘。
濟武屬之不足。
得旨、好。
知道了。
○又奏、兵丁紅白需賞生息銀兩。
交營支放。
殊為未便。
請循舊制。
得旨、既如此。
照舊可也。
○又奏、外來流民。
仍照原奏、令地方官勸回故土。
其傭工手藝。
或有親識可依者。
該州縣訊明。
責令地保居停雇主人等。
出結保領。
聽自行趁食。
惟此等貧民内、或年老無依。
在東既難托足。
回籍又艱資斧者。
準照例給路費。
資送回籍。
患病者即撥醫調治。
俟痊資回本籍。
移令原籍地方官查明安插。
所需資送及醫藥等項。
酌動存公。
事竣報銷。
得旨、是。
知道了。
○山西巡撫劉于義奏、聞喜縣得雨稍遲。
米價昂貴。
現饬開倉平粜。
每粟一石。
随時價酌減銀二錢。
其無力者。
酌借倉谷。
俟将來勘定被災分數。
照例赈恤。
其平陽府屬各州縣。
亦令地方官随時覺察。
倘米價增昂。
亦照聞喜縣辦理。
得旨、所奏俱悉。
○湖廣總督阿爾賽奏、湖北武昌府省城堤工。
于乾隆四年告竣。
但水勢浩瀚。
每當夏秋泛漲。
排蕩震撼。
易就傾圮。
當急圖善後之費。
請于現存司庫之前項節省餘剩銀内。
動支五千兩。
發交江夏、漢陽、二縣。
轉給殷實典商。
營運生息。
其息以一分五厘為率。
按季交總理江工之驿鹽道庫貯。
每年水涸時。
着地方官查明應補處。
據實詳報。
臣遴委谙練之員。
勘明确估。
動支息銀修理。
工竣核銷。
如有浮冒侵克。
工程草率。
題參賠修。
得旨、照此辦理可也。
○又奏報、楚省禾稻茂盛。
所有偏災。
撫恤查辦緣由。
得旨、覽奏、稍慰。
其被災之處。
加意撫綏之。
○吏部左侍郎署湖南巡撫蔣溥奏、湖南産米之鄉。
考之圖經。
佥雲其土廣沃。
一歲再獲。
今再獲之說。
已不複觏。
臣拟于明春。
凡植早禾之地。
于近處饬令一二家早種。
六月中旬。
便可收割。
即捐資令其繼種晚禾。
如果有成。
小民目擊再獲之效。
便可勸谕。
令下年照式踵行。
得旨、勸民勤農。
為政之本。
然亦不可欲速以病民也。
○廣州将軍兼管粵海關事策楞奏、整頓榷務。
裁汰書吏。
辦理緣由。
得旨、好。
汝自能辦此也。
○廣西巡撫楊錫绂奏、從前匪徒莫康武、滋擾安南時。
粵西西林、西隆、二州縣出交土人。
現據雲南督臣張允随咨、盤獲西隆州土人一百餘名。
現在辦理。
再西隆州人民出交。
必由雲南之廣南。
是以今回内地。
亦在廣南盤獲。
得旨、覽。
盤獲雖由雲南。
但廣西無去者。
雲南何由盤獲。
此語殊巧而拙矣。
○又奏、粵西、桂林、柳州、二府。
前五月缺雨。
米價騰貴。
臣是以暫禁梧關之米東下。
令赴桂、柳、粜賣。
茲米價已平減。
仍行弛禁。
得旨、汝等遏粜之見。
朕甚不取也。
○四川巡撫碩色奏、川省年歲豐稔。
糧價平賤。
捐監收米之例。
可否仍令報捐交糧。
俟補足前項七十餘萬石之數。
再行請旨停捐。
得旨、停止采買。
原恐米貴。
川省有米。
自應如是辦理。
可告之紀山。
○又奏、謝調補河南巡撫恩。
得旨、覽。
汝在四川。
亦不過循分供職。
今到河南。
當勉力圖報。
切毋自得也。
○總理青海夷情事務副都統宗室莽古赉奏、遵旨派撥堵截郭羅克賊番之蒙古官兵。
并派綠旗官兵各數目緣由。
得旨、所辦甚妥。
鄭文煥若用汝處官兵。
汝須親率前往。
相機成事可也。
○四川提督鄭文煥奏、郭羅克頑番不法。
祗緣準噶爾夷使進藏。
暫緩鋤剿。
夷使一過。
未便再為寬容。
俟新督撫慶複、紀山、到任。
再咨商定議會奏。
即一面饬辦料理。
得旨、是。
夷使一過。
即應速辦。
不可苟且了事也。
○又奏、松茂所屬内外土司。
惟雜谷最大。
附省亦近。
幅<?巾員>千餘裡。
前通瓦寺。
後與郭羅克番接壤。
該土司蒼旺、部目狡悍。
近聞有下阿樹土百戶郎架紮什之子戒布甲、及下郭羅克之擦喀寨副土目林蚌他、拆戎架等。
俱稱投歸雜谷。
或抗不請襲。
或妄不奉調。
并令所屬番民。
按戶與雜谷上納酥油。
雜谷亦給與各土目執照。
凡遣派兵馬。
俱聽雜谷提調。
不許别有應付。
又中郭羅克之喀賴洞個寨副土目六爾務、縱放夾壩。
知幹罪戾。
亦投附雜谷。
其他鄰近部落。
多被招納。
領有雜谷頭人紅圖記番文可憑。
臣思雜谷為阃内土司。
而于口外地方誘緻番目。
恐将來内外勾通。
現密谕副将宋宗璋、令将歸附雜谷之各土目。
逐一查明。
俟郭羅克辦理完竣。
即可乘藉兵威。
曉示利害。
務令口外土目。
恪守舊章。
各歸管轄。
并嚴饬雜谷蒼旺、約束頭人。
安分住牧。
得旨、好。
慎重為之。
○又奏、派定防範郭羅克出沒隘口官兵。
俟夷使有信。
即偵探遠近。
嚴密巡邏。
禁止頑番。
不許出外打牲緣由。
奏入、報聞。
○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張廣泗奏、畢節縣鄉民。
索借米谷。
以及銅仁縣街民罷市緣由。
得旨、所奏俱悉。
此等刁風。
近日頗熾。
所應留心整饬者也。
卷之一百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