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奉。
今若移送京師。
拉達克人。
必得聞知。
若失其意。
後此探報準噶爾消息。
恐緻阻礙。
且噶津林沁、年已七十餘。
病腫衰殘。
餘生無幾。
我令可信人。
時嚴防範。
必不緻有啟釁之事。
我意噶津林沁、不必赴京。
止将羅布藏丹怎、解送京師。
似為妥協等語。
臣思噶津林沁、為拉達克人。
未入版圖。
而年老病廢。
移送京師。
彼或以老病為辭。
請将羅布藏丹怎、遣員解送京師。
噶津林沁、候旨定奪。
得旨。
着照頗羅鼐所請行。
惟防範之事。
頗羅鼐宜益加勤勉為善。
○廣西巡撫楊錫绂疏報、乾隆七年分。
桂林府屬。
開墾民猺田九十八畝有奇。
平樂府屬恭城縣。
開墾猺田二畝。
○免江蘇鹽城縣、被水災民額賦。
○辛卯。
上詣黑龍潭、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工部議覆、河南山東河道總督完顔偉疏稱、德州黃泥灣運河汛發。
請将現在河身西涯。
開寬數丈。
撈浚深通。
設遇水勢微弱。
仍照例相機築壩。
束水利漕。
應如所請。
從之。
○尚書公讷親奏報、查閱河南開封府駐防滿兵。
操練陣勢。
與京師迥異。
進退生疎。
隊伍亦不甚整齊。
清語除履曆外。
能者甚少。
皆由向來怠忽所緻。
請由京另派大臣。
整理訓練。
得旨。
将此照汝所奏綠營兵丁。
一體俟江甯、青州、閱竣後。
有應參處者參處。
至另派大臣。
朕意省城似此者尚多。
未便概行另派。
即使另派。
亦豈有益。
将原摺發還。
或統俟閱竣後。
若僅此一處。
再将原摺另日具奏。
○雲南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龍鱗故。
無嗣。
以其弟龍玺襲職。
○壬辰。
谕曰、準提保、着調補右衛副都統。
寶筠、着調補綏遠城副都統。
右衛副都統印務。
着準提保掌管。
六格不必掌管。
○河南巡撫碩色疏報、輝縣、濟源、二縣。
開墾民田旱地六十六畝有奇。
○癸巳。
月食。
○上詣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據江西巡撫塞楞額奏稱、驿鹽道陳浩呈稱、親母譚氏。
年已七十五歲。
迎養在署。
近來痰喘日甚。
亟圖歸裡。
以終餘年。
伏乞轉奏。
恩準送母回籍終養等情。
查陳浩、現有兄弟。
與終養之例未符。
但該道呈稱母子相依為命。
不忍遠離。
情辭墾切。
是以據情代奏等語。
陳浩、着準回籍終養。
○又谕、奉天将軍額爾圖、辦理鑲黃旗色勒圖等五佐領。
并正黃旗阿什圖等三佐領。
因未明悉根源。
經該旗奏請駁令該将軍複行核辦。
朕曾降旨。
着行文額爾圖、令伊詳加核辦。
作速咨覆。
去年朕往盛京時。
彼處一切辦理事件。
俱系額爾圖一身經理。
是以于佐領根源。
未及詳查。
辦理錯誤。
尚屬可寬。
嗣後斷不可複怠忽從事。
着傳谕額爾圖知之。
○吏部議覆、廣西巡撫楊錫绂疏稱、廣西舊隸右江之泗城府。
就近改隸左江道統轄。
腹地之浔州府。
就近改隸右江道統轄。
以便巡查。
應如所請。
從之。
○工部議覆、直隸總督高斌疏稱務關廳所屬運河西岸。
下坡莊、臨河堤工。
緣東岸逼水頂沖。
全河大溜向西。
以緻堤岸汕刷。
請于闆壩南三十五丈之外。
修建護岸草壩。
應如所請。
得旨。
依議速行。
○又議覆、浙江巡撫常安疏稱、海甯縣境内。
觀音堂老鹽倉柴塘。
上年春伏秋各汛逼塘。
有間段抽掣蹲矬之處。
請拆築加鑲。
并堵塞毛洞。
應如所請。
從之。
卷之二百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