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
遇應得之缺。
照丁憂起複例補用。
如系在京現任、及候選改補京職之員。
歸于本班、遇應得之缺。
先盡選用。
如養親之際。
已經升任者。
照伊現任京缺品級應用之外缺。
不論雙單月升補。
選用五缺後、用一人。
以上各員。
如有應揀選引見者。
亦照例與記名人員。
一同帶領引見。
至以旗員補用人員。
養親事畢。
亦令該旗都統。
将該員年力曾否衰邁之處。
查明咨部。
照部院文職之例。
分别辦理。
再查州縣佐貳以及雜職。
漢軍人員、亦例得選用。
但佐貳雜職。
俱系微末之員。
在京無可改補。
無論現任及候補候選。
如有告養者。
俱無庸題奏。
移咨臣部。
轉咨該旗。
遇應挑補差使之處。
準其挑補。
俟養親事畢。
仍以各應得外缺。
歸于本班先盡選用。
至漢軍捐納各項人員。
原系指缺捐用外任之員。
與進士舉人應選知縣、尚得改補者不同。
如因親老告養。
不便概以京缺改補。
養親事畢。
仍歸原班選用。
再服滿候補、開複赴補、并由現任降補各員。
俱曾經得缺之人。
與未經得缺者不同。
如尚有老親願終養者。
即令該員于起文赴補時。
呈明該旗。
保結報部。
停其補外。
令各該處、照現任外官終養之例。
将該員帶領引見請旨。
如蒙恩以京缺補用。
亦照品級、以京缺補用。
至一應升轉、與養親事畢補用外缺之處。
俱照現任外缺改補人員之例辦理。
此等人員。
如咨查時、不豫行呈明。
及赴任二三年内、複請終養者。
概不準行。
倘假捏事故。
浮開年歲。
借端規避。
一經發覺。
将該員、及出結各官。
照例議處。
從之。
○禮部先期題請、乾隆九年玉牒告成。
擇于十二月十二日午時進呈。
是日、設鹵簿大駕于太和殿前。
王公滿漢文武大臣官員。
朝服齊集。
宗人府官、于玉牒館、捧玉牒安彩亭内。
總裁王大臣、及纂修各官。
朝服行禮後、随行。
導以黃蓋禦仗。
由大清門進天安門。
其齊集之王公文武大臣官員、分翼跪迎。
彩亭至太和殿丹墀。
纂修各官、捧玉牒進中和殿。
陳黃案上。
總裁王大臣、及纂修各官行禮。
上禮服、禦中和殿。
恭覽玉牒。
禦太和殿升座。
樂作。
總裁王大臣、及纂修各官行禮。
上還宮。
總裁王大臣、率纂修各官、捧玉牒至乾清門。
交内監捧進。
禮部官、陳彩亭于乾清門前。
俟玉牒由内捧出。
接安彩亭内。
由太和門、協和門、東華門、出送至皇史宬尊藏。
得旨、是。
朕遵照典禮。
于中和殿恭覽玉牒。
不必升太和殿。
餘依議。
○蠲緩浙江仁和、錢塘、海甯、富陽、餘杭、新城、于潛、昌化、安吉、烏程、歸安、長興、德清、武康、山陰、會稽、蕭山、諸暨、餘姚、上虞、蘭溪、西安、龍遊、常山、開化、建德、淳安、遂安、桐廬、分水、等三十州縣。
及嚴州所、被旱被水災民。
新舊額徵。
○以故鎮國将軍敬順子恒昌、照例承襲輔國将軍。
○戊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赈貸浙江仁和、錢塘、海甯、富陽、餘杭、新城、于潛、昌化、安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山陰、會稽、蕭山、諸暨、餘姚、上虞、蘭溪、西安、龍遊、常山、開化、建德、淳安、遂安、桐廬、分水、等三十州縣。
杭州前右二衛。
湖州、衢州、嚴州、等所。
仁和、錢清、曹娥、金山、石堰、等場。
水旱災民屯竈。
并緩徵勘不成災之金華、湯溪、二縣。
及鳴鶴、下砂頭二三場。
新舊額徵。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西定襄縣民皇甫三小子妻梁氏。
○己酉。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阜陽縣民劉世安妻楊氏。
○庚戌。
命國子監祭酒崔紀、提督江蘇學政。
翰林院侍講觀保、提督安徽學政。
太仆寺少卿陳其凝、提督浙江學政。
○命吏部侍郎宗室德沛、兼管國子監祭酒事務。
○辛亥。
上詣大高殿行禮。
○奉皇太後幸悅心殿進膳。
○命翰林院檢讨吳嗣爵、提督福建學政、左春坊左中允于敏中、提督山東學政。
翰林院侍讀宋邦綏、提督湖北學政。
翰林院編修官獻瑤、提督廣西學政。
翰林院編修汪士锽、提督河南學政。
○兵部議覆、湖南巡撫蔣溥奏稱、武闱鄉試、有年力就衰者。
不準列合式之内。
毋使再入三場。
以杜槍代之弊。
應如所請。
通行各省。
年屆六十之武生。
即不準入場應試。
從之。
○赈恤四川成都、華陽、金堂、新都、郫縣、漢州、崇慶、崇甯、簡州、溫江、新津、新繁、彭縣、什邡、雙流、灌縣、綿州、羅江、德陽、眉州、彭山、青神、邛州、樂山、資州、資陽、仁壽、内江、遂甯、蓬溪、等三十州縣。
被水災民。
○旌表守正捐軀之浙江建德縣。
民餘九倫媳張氏。
○壬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先是、安西提督永常奏